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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9471-2020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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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471-2020 英文版 215 GB/T 29471-202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9471-2020 (GB/T29471-2020)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of food safety inspect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X00
字数估计 12,139
发布日期 2020-11-19
实施日期 2021-06-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9471-2012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6号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9471-2020: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1-2020 英文名称: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of food safety inspec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及定义、分类与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移动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423.5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5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和导则 GB/T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T 17275 货运牵引杆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655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1747 教学实验室设备 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24820 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29473-2020 移动实验室分类、代号及标记 GB/T 29474 移动实验室内部装饰材料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6-2012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7 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8-2012 移动实验室有害废物管理规范 GB/T 29479 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 GB/T 32146.3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 37245 中置轴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 215-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测机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479、GB/T 29473-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473-202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自行式 自带动力并依靠自身的运行机构沿有轨或无轨通道移动的方式。 3.2 拖挂式 无动力系统具备行走机构依靠其他动力牵引移动的方式。 3.3 方舱式 用坚固材料有机组合在一起,具有适宜的密闭、防护性能和一定环境适应能力的可移动整体。 4 分类和代号 4.1 按运载方式划分 自行式、拖挂式、方舱式。 4.2 按检测功能划分 物理移动实验室、化学移动实验室、生物移动实验室、综合移动实验室。 4.3 代号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代号按GB/T 29473-2020的5.1执行。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工作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环境温度:-40℃~45℃; ---空气相对湿度:95%以下; ---海拔高度:5000m以下。 5.1.2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的外廓尺寸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5.1.3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在路面附着系数不小于0.7时,应能稳定停放在12%的坡道上。 5.1.4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的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0°。 5.1.5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防雨密封性限值应不小于94分,分值计算按QC/T 476的规定。 5.1.6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宜设置踏步,方便人员进出。在承受1.8kN垂直向下静载荷时,应无塑性变形或损坏。 5.1.7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宜在非移动状态时进行实验。 5.1.8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应具备标识系统,应满足GB/T 29479的规定。 5.1.9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的设施要求应满足GB/T 29479的规定。 5.2 载具 5.2.1 一般要求 载具应选用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车辆、底盘或方舱。根据检测要求,可在载具上设置调平机构来满足检测条件。 5.2.2 自行式载具要求 5.2.2.1 安全性能应符合GB 7258的有关规定。 5.2.2.2 应具备足够的动力,比功率应大于或等于5.0kW/t。 注:比功率为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或0.9倍发动机额定功率或0.9倍发动机标定功率)与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最大允许总质量比。 5.2.2.3 零部件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T 18655的规定。 5.2.3 拖挂式载具要求 5.2.3.1 拖挂式载具安全性能除应符合GB 7258有关规定外,半挂式还应符合GB/T 23336的规定,全挂式还应符合GB/T 17275的规定,中置轴挂车还应符合GB/T 37245的规定。 5.2.3.2 拖挂式载具轮距一般不应超过牵引车的轮距。 5.2.4 方舱式载具要求 方舱的结构应根据空间布置需要,可以采用扩展舱结构,但应保证安全、可靠。 5.3 实验舱 5.3.1 一般要求 5.3.1.1 设计符合RB/T 214-2017的4.3和4.4、RB/T 215-2017的4.3和4.4要求。 5.3.1.2 实验舱舱体设计、制造应符合GB/T 29477的有关要求,在满足移动特性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突出可操作性、可维护性,满足人机工程学原理。 5.3.1.3 物理、化学移动实验室实验舱应长大于2700mm、宽大于1700mm、高大于1600mm,生物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长大于2700mm、宽大于1700mm、高大于1600mm,综合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长大于4000mm、宽大于1800mm、高大于1800mm。 5.3.1.4 实验舱应与驾驶室通过隔断有效隔离。隔断内部应采用金属骨架,以保证强度及行车过程中稳定。隔断上应设有观察窗或门,有门时,应在开启和关闭状态能可靠锁止。隔断外观颜色应与舱内饰的颜色协调。 5.3.1.5 实验舱油漆涂层应喷涂均匀,不允许有裂纹、脱皮、分层、气泡、流痕和堆积等缺陷,应符合QC/T 484的TQ1甲规定。 5.3.1.6 实验舱内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不积尘、易清洁,气密性好,不渗透,耐腐蚀,振动不落尘,不破裂。地板耐磨、防滑、防渗漏、易清洗消毒,有防静电措施,符合GB/T 32146.3的相关要求。所有窗户应设置遮光和防蚊虫措施。生物检测实验舱内装饰材料还应耐受紫外线照射。 5.3.1.7 生物检测实验舱应分为工作区和辅助工作区,应在实验室中自成隔离区或为独立的移动舱室,应有出入控制。工作区主要用于样品储存、制备及检验检测等任务,辅助工作区主要用于人员休息及数据处理等任务。 5.3.1.8 实验舱应设置安全逃生通道,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5.3.1.9 实验舱应设置专用的送样窗口,便于送样和实验舱内的工作人员取样。 5.3.2 环境要求 5.3.2.1 实验舱应配置独立的温湿度调节系统,工作状态时温度宜控制在18℃~26℃范围内,相对湿度宜控制在30%~70%范围内。 5.3.2.2 实验舱噪声应不大于68dB(A),不得影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5.3.2.3 实验舱采用普通照明光源,光源色彩不应对检测结果有干扰,照明装置的要求应符GB/T 29477的要求。 5.3.2.4 实验舱宜具备良好的电磁屏蔽性能,应避免强磁场干扰,保证检测、数据处理和通信等设备正常工作。 5.3.2.5 在生物检测移动实验室实验舱中,按照生物安全级别对气压条件的不同要求,应符合 GB 19489和GB 50346的相关规定。 5.3.3 设施要求 5.3.3.1 实验舱工作区应配置安全防护紧急处理装置,如烟雾自动报警器、洗眼器、安全锤、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具等。 5.3.3.2 实验舱的废弃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GB/T 29478-2012的有关规定。 5.3.3.3 实验舱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应具有调节风速和风量的功能,系统应牢固、不漏气、防锈、耐压、耐温、耐腐蚀,应符合GB/T 29478-2012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3.3.4 实验舱应安装上下水管道系统,应具有调节流速和流量的功能,系统应牢固、不渗漏、防锈、耐压、耐温、耐腐蚀,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排放的水质应达到GB/T 29478-2012的5.3.3要求。 5.3.3.5 实验舱供电要求应符合GB/T 29479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3.3.6 实验舱在使用发电机组供电时,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发电机应符 合GB/T 2819的有关规定。实验室要配备有稳定和持续的电源,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5.3.3.7 使用外接电源供电系统时,应配置不小于30m长度的电缆盘。 5.3.3.8 实验舱应设置有效的接地防雷装置,以保证人员、仪器设备和舱体在野外作业的安全。 5.3.3.9 实验舱如有供气(液)装置等,应安装牢固,输送管路应密闭无泄漏,管路流向易于清洗和检查。 5.3.3.10 工作柜和工作台面应符合 GB 24820的相关要求,工作台面抗化学试剂等性能应满足 GB/T 21747的要求。 5.3.3.11 工作椅应可移动、旋转、调节高度,不使用时可进行快速固定,且固定牢固可靠,无松动、异响。 5.3.3.12 为了满足基本检测条件,应在化学移动实验室配置通风橱,在生物移动实验室配置超净工作 台,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移动实验室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有妥善处理病原微生物的消杀设备。 5.4 仪器设备 5.4.1 设备满足RB/T 214-2017的4.4、RB/T 215-2017的4.3和4.4要求。 5.4.2 根据检测实验室功能的不同可以配置不同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鼓励使用检测快速、用途广泛和体积较小的仪器设备。所用的仪器设备防震性应符合GB/T 29476-2012的5.1.3的要求。抗运输性应符合GB/T 29476-2012的5.3的要求。电磁兼容性应满足GB/T 29476-2012的5.4的要求。 5.4.3 实验舱内应有满足样品、标准品临时存放的保温箱(冷藏及冷冻设备)、采样箱、玻璃容器存放箱、试剂保存箱、急救箱等。 5.4.4 应配备行车记录仪、车用导航仪、倒车监控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包括车辆定位功能、车辆音视频监控、语音监听、车载端视频监控、远程语音对讲通信)、报警系统(防盗、防火)和数据处理系统,能够进行卫星定位、实时监测和数据远程接收和传输,能将现场检测的数据汇总分析。 5.4.5 实验舱内设备、器具与载具的安装连接应牢固、可靠,根据设备性能要求增加减振措施。 5.4.6 仪器的配置参见附录A。 5.5 其他要求 资质认定应符合RB/T 214-2017和RB/T 215-2017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基本要求 6.1.1 按GB/T 12673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外廓尺寸,按GB/T 12674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质量参数。 6.1.2 按GB 7258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驻坡性能。 6.1.3 按GB/T 1417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侧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