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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9476-2012 (GB/T29476-2012) | 中文名称 |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N50 | 国际标准分类 | 19.020; 17.020 | 字数估计 | 12,183 | 引用标准 | GB/T 2423.1; GB/T 2423.2; GB/T 2423.3; GB/T 2423.5; GB/T 2423.8; GB/T 2423.17; GB/T 2423.21; GB/T 2423.56; GB 4793.1-2007; GB/T 18268.1- 2010; GB/T 29479; QC/T 252 | 起草单位 | 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2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9)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移动实验室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
GB/T 29476-2012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移动实验室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423.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M:低气压
GB/T 2423.5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
制)和导则
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268.1-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9479 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
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479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479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实验室
满足特定目的和要求,由成套装置组成的,在可移动的设施和环境中进行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等
活动的实验室。
[GB/T 29479,定义3.1]
3.2
移动实验舱
用于承载移动实验室实验人员、检测设备、校准设备及相关专业设施的舱体,能为正常开展检测、校
准或科学实验等活动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
[GB/T 29479,定义3.3]
3.3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
安装、搭载和贮存在移动实验室,用于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3.4
仪器设备移动特性
仪器设备满足移动实验室移动特性所具有的,包括在移动条件下满足检测、校准或科学试验需求的
功能要求,抵抗或耐受环境条件变化干扰的环境条件适应性,以及符合移动实验室设计要求的规格和接
口兼容性等保障要求。
3.5
固定
仪器设备与实验舱体或实验台面相接触并采用紧固装置紧固,与体或面不产生相对位移。
3.6
影响量
用于一种状态,代表仪器设备工作环境的一个方面的试验参数。是由于移动导致外界环境变化所
引起的仪器设备变化的试验参数。
3.7
附加影响量
由于施加影响量(例如:振动、跌落、环境变化等)导致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测量和校准值偏离原有
阈值的量。
4.1 按实验舱移动状态分类
4.1.1 移动状态时工作的仪器设备
具有抗振动能力,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在实验舱移动状态中可以工作的仪器设备。例如:测速仪和
里程表。
4.1.2 移动停止恢复后工作的仪器设备
实验舱移动到工作场所后,需要预热或调试,使环境条件恢复到特定状态后才可工作的仪器设备。
例如:分析天平。
4.2 按安装方式分类
可分为固定式仪器设备和非固定式仪器设备。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电源
仪器设备应配备两种或以上不同类型电压的电源接口或转换适配器,例如交流220V、直流24V
或直流12V。使用直流电源的仪器设备还要有正负极防误措施或操作警示标识。使用自配电源供电
的仪器设备续航能力不应低于4h。
5.1.2 接口兼容性
仪器设备有供水、供气、数据传输等输入输出要求的,其输入、输出接口应与实验舱接口相匹配,或
提供符合移动实验室通用设计要求转换适配器。
5.1.3 防震
仪器设备应安装牢固可靠,固定安装的仪器设备至少应在底部或侧面有2个以上安装点的设计。
非固定安装的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包装或其他保护装置,防止仪器设备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
或性能下降。必要时应对整机或部件进行隔震或缓冲设计,或采用相应等级的减震装置。
5.1.4 保障性
仪器设备应具有故障报警、自动诊断功能,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和备件,保障仪器设备在现场维修后,
快速恢复到工作状态。
5.1.5 快速恢复性
仪器设备在移动时或移动后恢复时间不应超出固定恢复时间。
5.1.6 附加影响量
仪器设备在移动中和移动后产生的附加影响量应能完全消除或减小到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范
围内。
5.1.7 可靠性
仪器设备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平均故障里程不应小于3000km。
5.1.8 标识
仪器设备应在产品明显位置标注工作环境的参数指标,参数指标应包含:恢复时间(h)、工作温度
范围(℃)、相对湿度范围(%)、随机振动加速度谱密度(m2/s3)、跌落高度(mm)、冲击加速度(m/s2)等内容。
5.2 环境适应性
5.2.1 温度
仪器设备至少应保证温度环境在10℃~35℃范围内正常工作,在-40℃~55℃范围运输贮存。
5.2.2 湿度
仪器设备应保证在相对湿度不高于80%的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不高于93%的环境下能够正常
贮存。
5.2.3 低气压
仪器设备应适应不同海拔低气压环境条件,至少应保证在气压值不高于84kPa环境中正常工作。
5.2.4 盐雾
对于在沿海地区或盐雾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至少应保证在浓度为(5±0.1)%盐雾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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