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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9665-2013 (GB/T29665-2013) | 中文名称 | 护肤乳液 | 英文名称 | Skin care lotion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42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70 | 字数估计 | 7,742 | 引用标准 | GB/T 5296.3; GB/T 13531.1; GB/T 22731; QB/T 1684; QB/T 1685; JJF 1070; quantitative measurement of packaged good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tate Decree No. 75; cosmetics hygiene norms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7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护肤乳液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护理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乳化型化妆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多层型产品。 |
GB/T 29665-2013: 护肤乳液
GB/T 29665-2013 英文名称: Skin care lotion
ICS 71.100.70
Y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护 肤 乳 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广东拉芳日化有限公司、珈侬
生化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宏丽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薇、张丽华、姚松君、聂胜、曹海磊、陈艳华、金大钧、宋佳、沈敏。
护 肤 乳 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肤乳液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护理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乳化型化妆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多层型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22731 日用香精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分类
按乳化类型分成水包油型(Ⅰ)和油包水型(Ⅱ)。
4 要求
4.1 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 22731的要求。
4.2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4.3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4.4 包装外观
应符合QB/T 1685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1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1.2 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 理化指标
5.2.1 pH
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5.2.2 耐热
5.2.2.1 仪器
a) 温度计:分度值0.5℃;
b) 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5.2.2.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ϕ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塞子。把一
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的恒温培养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
样进行目测比较。
5.2.3 耐寒
5.2.3.1 仪器
a) 温度计:分度值0.5℃;
b) 冰箱:温控精度±2℃。
5.2.3.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ϕ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塞子。把一
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8℃的冰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进
行目测比较。
5.2.4 离心考验
5.2.4.1 仪器
a) 角式低速台式离心机,最大相对离心力19.6N~30.7N;
b) 离心管:刻度10mL2支;
c) 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d) 温度计:分度值0.5℃。
5.2.4.2 操作
于离心管中注入试样约2/3高度并装实,用塞子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的电热恒温培养
箱内,保持1h后,立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2000r/min的离心速度,旋转30min取出
观察。
5.3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5.4 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包装外观
按QB/T 1685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 QB/T 1684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 5296.3规定执行。产品执行标准应按如下要求标注:
---水包油型(Ⅰ)产品标记为:“GB/T 29665(O/W型)”或“GB/T 29665(O/W)”;
---油包水型(Ⅱ)产品标记为:“GB/T 29665(W/O型)”或“GB/T 29665(W/O)”。
7.2 包装
按 QB/T 1685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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