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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983-2015 (GB/T2983-2015)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轮胎系列 | 英文名称 | Series of motorcycle tyr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G41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10 | 字数估计 | 47,42 | 发布日期 | 2015-09-11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83-2008 | 引用标准 | GB 518; GB/T 6326; GB/T 8170; GB/T 13202 | 采用标准 | ISO 4249-1-1985, NEQ; ISO 4249-2-1990, NEQ; ISO 4249-3-2010, NEQ; ISO 5751-1-2010, NEQ; ISO 5751-2-2010, ISO 5751-3-2010, NEQ; ISO 5995-1-1982, NEQ; ISO 6054-1-1994, NEQ | 起草单位 | 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轮胎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标志及其附加标志的表示方法、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及轮辋。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
ICS83.160.10
G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983-2008
摩 托 车 轮 胎 系 列
(code-designatedseries)-Part3:Rims;ISO 5751-1:2010,Motorcycletyres
2015-09-11发布
201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规格标志及其附加标志表示方法 2
6 规格, 尺寸, 气压与负荷及轮辋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摩托车轮胎的胎面型式 2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轮胎使用条件特征 2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部分摩托车轮胎使用参考数据 3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983-2008《摩托车轮胎系列》,与GB/T 2983-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离心半径和滚动半径的定义(见3.1和3.2);
---删除了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对小轮径轮胎不宜用于搬运等非公路型作业的划分规定(见
2008年版的4.1);
---删除了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对小轮径轮胎最高速度为120km/h的划分规定(见2008年版的
4.2);
---增加了轻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负荷指数和速度符号的附加标志表示方法,并增补了各规格的
负荷指数值(见5.3和表10, 表11);
---增加了作为使用参考尺寸的离心半径和滚动半径(见6.5和附录C);
---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中增加了3.60-18, 4.60-17, 2.75-8, 3.75-12, 5.00-12共5个新规格,
原有规格增加了5个加强型和4个载重型的品种(见表1和表2);
---对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规格参数表中新胎设计断面宽度的脚注“a”的末句,修改为“对于具有
胎面比其断面宽度更宽的轮胎,该胎面总宽度被指定为断面宽度,且应不小于其最小设计断面
宽度值”,从而覆盖到非A型式胎面轮廓均适用,并引伸到代号表示系列也可用(见表1, 表2,
表5, 表6和表7,2008年版的表5, 表6和表7);
---修改了代号表示系列和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规格参数表中脚注“b”的外直径设计和制造公差
系数,并增加了不同胎面型式的公差系数选取值(见表1, 表2, 表5~表7,2008年版的表1,
表2, 表5~表7);
---增加了所有轮胎规格参数表脚注中计算轮胎尺寸公差时“按GB/T 8170规定取整数值”的取
值规定(见表1, 表2, 表5, 表6, 表7, 表10和表11);
---增加了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中名义断面宽度3.60和(小轮径)3.75, 5.00的适用轮辋(见
表3和表4);
---增加了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轮辋名义直径13~24)的名义高宽比30, 35和75,并补充了
27个新规格(见表5和表6);
---增加了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轮辋名义直径8~12)的9个新规格(见表7);
---增加了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中9种新名义断面宽度的适用轮辋(见表8);
---增加了轮辋名义直径为11, 20M/C, 23M/C和24M/C的参数(见表14);
---增加了对应新增名义断面宽度的17个轮胎设计断面高度值(见表15);
---对摩托车轮胎的胎面型式划分修改为不再限于原公制系列,并重新定义适用范围(见附录A,
2008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速度符号Y(见表B.2);
---对≤150km/h的不同速度轮胎的负荷变化率,增加了适用符号及相关说明(见表B.3).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 4249-1:1985《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表示系列) 第1部分:轮
胎》, ISO 4249-2:199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表示系列) 第2部分:轮胎额定负荷》, ISO 4249-3:
201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表示系列) 第3部分:轮辋》, ISO 5751-1:201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
制系列) 第1部分:设计指南》, ISO 5751-2:201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 第2部分:轮胎尺
寸及负荷能力》, ISO 5751-3:201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 第3部分:配套轮辋轮廓范围》,
ISO 5995-1:1982《轻便型摩托车轮胎和轮辋 第1部分:轮胎》, ISO 6054-1:1994《摩托车轮胎和轮辋
(代号表示系列) 直径代号4~12 第1部分:轮胎》编制,与它们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建泰橡胶(深
圳)有限公司, 广州钻石车胎有限公司, 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汉邦轮
胎有限公司,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摩托
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秋发, 朱泓锁, 陈健明, 张永承, 陈青松, 黄耀民, 李勇, 雷玲, 刘岩, 叶繁, 于振江,
丁兴海, 陈建发, 张光富, 谢四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983-1982, GB 2983-1991, GB/T 2983-1997, GB/T 2983-2008.
摩 托 车 轮 胎 系 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轮胎术语和定义, 分类, 规格标志及其附加标志的表示方法, 规格, 尺寸, 气压
与负荷及轮辋.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18 摩托车轮胎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GB/T 6326-2014,ISO 4223-1:2002)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202 摩托车轮辋系列 (GB/T 13202-2015,ISO 4249-3:2010, ISO 5995-2:1988,
ISO 6054-2:1990)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离心半径 centrifugalradius
高速摩托车轮胎以其最高速度能力运行时,在离心力作用下,轮胎胀大的允许最大动态半径.离心
半径与车辆的最高速度相关,并与最大使用外缘尺寸一起,供相应的高速摩托车设计轮胎间隙时参考
使用.
3.2
滚动半径 rolingradius
摩托车轮胎滚动周长除以2π所得即为滚动半径.供轮胎选配或车辆设计, 调整时参考使用.
注:轮胎在规定条件下滚动一整圈所覆盖的距离为滚动周长.
4 分类
4.1 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
本系列轮胎适用于轮辋名义直径4~21的轮辋.
轮辋名义直径大于或等于14的轮胎,应采用圆柱型胎圈座轮辋(WM 型)或5°斜底式胎圈座轮辋
(MT型).
轮辋名义直径小于或等于12的轮胎,应采用对开式轮辋(DT型)或深槽轮辋(DC型)或5°斜底式
胎圈座轮辋(MT型),其最高行驶速度为100km/h.
4.2 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
本系列规定了轮胎名义高宽比为30, 35, 40, 50, 55, 60, 65, 70, 75, 80, 90, 100的公制系列摩托车轮
胎,适用于轮辋名义直径8~24的圆柱型胎圈座轮辋(WM型)或5°斜底式胎圈座轮辋(MT型).
4.3 轻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
本系列轮胎适用于最高速度不超过50km/h, 发动机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二轮或三轮轻便型
摩托车.
本系列轮胎适用于轮辋名义直径8~12的对开式轮辋(DT型), 深槽轮辋(DC型),轮辋名义直径
14~22的斜底直边轮辋, 圆柱型胎圈座轮辋(WM型).
5 规格标志及其附加标志表示方法
5.1 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
5.2 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
(mm)
对于最高行驶速度超过240km/h的轮胎,应以速度等级取代结构代号:带束斜交结构为 VB或
ZB,子午线结构为VR或ZR,其中ZB, ZR适用于新型设计的摩托车上.相关规定如下:
a) 速度超过240km/h, 其速度类别为“V”“VB”或“VR”的轮胎,应用括号标上带有速度符号“V”
的使用特征,如“120/60VR17M/C(55V)”;
b) 最高速度达270km/h, 其速度类别为“ZB”或“ZR”的轮胎,应标上带有速度符号“W”的使用特
征,如“120/60ZR17M/C55W”;
c) 速度超过270km/h, 其速度类别为“ZB”或“ZR”的轮胎,应用括号标上带有速度符号“W”的使
用特征,如“120/60ZR17M/C(55W)”;
d) 也可将轮胎生产厂认可的最高速度标记在轮胎上,例如,用“V250”表示最高速度为250km/h.
5.3 轻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
按GB 518的标志规定,本系列产品标识为“MOPED”.
6 规格, 尺寸, 气压与负荷及轮辋
6.1 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的规格, 测量轮辋宽度代号, 新胎充气后断面宽度和外直径, 负荷能力,
负荷指数和充气压力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代号表示系列摩托车轮胎的适用轮辋见表3和表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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