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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0574-2021 (GB/T30574-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Safety of machinery - Implementation criteria for safeguard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9 | | 字数估计 | 34,32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0574-2021: 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ICS 13.110CCSJ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574-2021
代替GB/T 30574-2014
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2021-12-31发布
2022-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3
4.1 风险评估 3
4.2 实施原则 4
4.3 实施流程 4
5 安全防护方法 5
5.1 一般要求 5
5.2 最小间距防护方法 5
5.3 最大间隙防护方法 5
5.4 安全开口防护方法 5
5.5 安全位置防护方法 5
6 防护装置 5
6.1 一般要求 5
6.2 固定式防护装置 6
6.3 活动式防护装置 6
6.4 可调式防护装置 6
6.5 联锁防护装置 6
7 保护装置 7
7.1 一般要求 7
7.2 联锁装置 7
7.2.1 联锁装置的一般要求 7
7.2.2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 7
7.3 使能装置 7
7.3.1 设计与构造 7
7.3.2 安装、操作与维护 8
7.4 保持-运行控制装置 8
7.4.1 一般要求 8
7.4.2 设计与构造 8
7.4.3 安装、操作与维护 9
7.5 双手操纵装置 9
7.5.1 一般要求 9
7.5.2 安装、操作与维护 10
GB/T 30574-2021
7.6 敏感保护设备 10
7.6.1 压敏垫与压敏地板 10
7.6.2 压敏边 11
7.7 有源光电保护装置 13
7.7.1 有源光电保护装置的设计与构造 13
7.7.2 安装、操作和维护 14
8 补充保护措施 15
8.1 概述 15
8.2 急停装置 15
8.2.1 急停装置的一般要求 15
8.2.2 设计与构造 16
8.2.3 安装、操作和维护 17
8.3 上锁/挂牌 19
8.4 固定式接近设施 19
8.4.1 一般要求 19
8.4.2 优选的接近设施 19
8.4.3 接近设施的要求 19
8.5 停机性能监控 19
8.6 过程故障的检测和监测设备 20
8.7 零速(监控)装置 20
8.8 安全块、滑动锁、链锁、锁销和限位/闭锁销 20
8.8.1 设计与构造 20
8.8.2 安装与维护 21
8.8.3 检验要求 21
8.9 工件夹具 21
8.10 手持工具 21
9 使用信息 22
9.1 一般要求 22
9.2 安全防护的检验与维护 22
9.3 培训 22
附录A(资料性) 安全防护的应用场合与特征 23
附录B(资料性) 安全防护相关的危险清单 24
附录C(规范性) 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的最小距离的计算方法 26
参考文献 29
GB/T 3057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0574-2014《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与GB/T 30574-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4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见第3章,2014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职责”一章(见2014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总则”一章(见第4章);
---将“危险控制”更改为“风险评估”,更改了风险评估的内容(见4.1,2014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一般要求”一章(见2014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安全防护方法的内容(见第5章,2014年版的第10章);
---更改了防护装置的内容(见第6章,2014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保护装置的内容(见第7章,2014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警示装置”一章(见2014年版的第9章);
---删除了“安全操作规程”一章(见2014年版的第11章);
---将“补充设备”更改为“补充保护措施”,更改了“补充保护措施”的内容(见第8章,2014年版的第12章);
---更改了安全防护的使用信息(见第9章,2014年版的第13章和第14章);
---删除了附录B(见2014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附录C(见附录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8)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闽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莱恩精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精美家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声科技有限公司、焙之道食品(福建)有限公司、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市振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利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蜀兴优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万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南京
理工大学、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皮尔磁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龙智能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广东全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南安市中机
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简户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晶中生科技有限公
司、福建桥南实业有限公司、立宏安全设备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强凯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兴翼机械
有限公司、广东雪莹电器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佳友茶叶机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枣庄市恒祥纸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庆合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泛标软件有限公司、义乌市粤鑫模具科技有
限公司、泉州市标准化协会、西安新林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黎明职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晓红、庄东建、张秀卓、张霖、余仕湖、薛从福、吴建伟、蔡松华、连昕辉、
徐进星、杨毅、秦培均、闻丽君、黄之炯、李斌斌、刘治永、居里锴、陈昌安、王哲维、李勤、朱斌、吴向亮、
侯红英、叶根翼、居荣华、赵林祥、陈加友、王光建、魏建鸿、程红兵、谢长花、屠颖剑、李建、付卉青、
阮慧渊、金亮、颜国霖、陈红芝、吕洋、李忠、俞波、蔡蔷、郑华婷、姜涛、张群、吴财政、张晓飞。
本文件2014年首次发布为GB/T 30574-2014,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30574-2021
引 言
机械领域安全标准体系由以下几类标准构成:
---A类标准(基础安全标准),给出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和一般特征;
---B类标准(通用安全标准),涉及在机械的一种安全特征或使用范围较宽的一类安全装置:
● B1类,安全特征(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声)标准;
● B2类,安全装置(如双手操纵装置、联锁装置、压敏装置、防护装置)标准;
---C类标准(机械产品安全标准),对一种特定的机器或一组机器规定出详细的安全要求的标准。
根据GB/T 15706,本文件属于B类标准。
本文件尤其与下列与机械安全有关的利益相关方有关:
---机器制造商;
---健康与安全机构。
其他受到机械安全水平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有:
---机器使用人员;
---机器所有者;
---服务提供人员;
---消费者(针对预定由消费者使用的机械)。
上述利益相关方均有可能参与本文件的起草。
此外,本文件预定用于起草C类标准的标准化机构。
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可由C类标准补充或修改。
对于在C类标准的范围内,且已按照C类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机器,优先采用C类标准中的要求。
在机器的全生命周期内,对于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无法充分减小的风险,可通过安全防护以及补充保
护措施进一步将风险减小到可接受水平。本文件旨在为通过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采用安全防护措施进
行风险减小的设计和应用提供实施指南。
附录A给出了安全防护方法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应用场合与特征。
GB/T 30574-2021
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防护总则,采用的安全防护方法和补充保护措施,使用的防护装置、保护装置;并
给出了安全防护的使用信息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的设计、构造、安装、检查、实施与维护,亦适用于安全操作规程的
编制和相关方人员的培训。
本文件未规定对于特定用途选择安全防护的要求,这些要求通常在C类标准中予以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8196-2018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12265-2021 机械安全 防止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 16754-2021 机械安全 急停功能 设计原则
GB/T 16855.1-2018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T 17454.1-2017 机械安全 压敏保护装置 第1部分:压敏垫和压敏地板的设计和试验
通则
GB/T 17454.2-2017 机械安全 压敏保护装置 第2部分:压敏边和压敏棒的设计和试验通则
GB/T 17888.2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2部分:工作平台与通道
GB/T 17888.3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GB/T 17888.4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GB/T 18831-2017 机械安全 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GB/T 19671-2005 机械安全 双手操纵装置 功能状况及设计原则
GB/T 19876-2012 机械安全 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定位
GB/T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33579-2017 机械安全 危险能量控制方法 上锁/挂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合理消除的危险或者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无法充分减小的风险。
[来源:GB/T 15706-2012,3.21,有修改]
GB/T 30574-2021
3.2
人员免受伤害的保护方式或方法。
3.3
[来源:GB/T 15706-2012,3.26]
3.4
[来源:GB/T 15706-2012,3.30]
3.5
3.6
3.7
[来源:GB/T 15706-2012,3.28]
3.8
示例:光电、射频或区域扫描装置。
3.9
[来源:GB/T 18831-2017,3.4]
3.10
注1:防护装置可以:
---单独使用。对于活动式防护装置,只有“闭合”时才有效;对于固定式防护装置,只有处于“牢固的固定就
位”才有效。
---与带或不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结合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什么位置都能起到防护
作用。
注2:根据防护装置的结构,可称作外壳、护罩、盖、屏、门和封闭式防护装置。
[来源:GB/T 15706-2012,3.27]
3.11
GB/T 30574-2021
3.12
注:旁路安全装置的设置或安全功能的执行是由手动完成的,通常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区别于抑制功能。
3.13
示例1:液压机的活塞从初始位置运行到其工作行程的极限位置再返回到初始位置。
示例2:铣床从装夹工件开始切削加工,至加工完成后卸除工件的整个过程。
3.14
号开关装置组成的“机械驱动脱扣”类敏感保护设备。
注:压敏边用于感测人体或人体部位接触其有效敏感区时产生的局部变形,并将此变形量转换成电信号输送给机
器的控制系统使机器执行安全功能操作。
[来源:GB/T 17454.2-2017,3.1,有修改]
3.15
的敏感保护设备。
注:压敏垫用于感测站立在或踩踏到该垫上的人员。
[来源:GB/T 17454.1-2017,3.1,有修改]
3.16
[来源:GB/T 16855.1-2018,3.1.8]
3.17
通过计算得到的防止人或人体部位在机器达到安全状态前进入危险区所必需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危
险区之间的距离。
注:对于不同的状态和不同的接近方式,计算得到的最小安全距离可能也不相同,但是选择防护装置位置时,采用
这些最小距离中的最大值。
[来源:GB/T 19876-2012,3.1.9]
4 总则
4.1 风险评估
实施安全防护之前,应按GB/T 15706-2012中第5章对机械的危险以及与实施安全防护相关的
危险进行风险评估。
与实施安全防护相关的危险清单见附录B。
实施安全防护后,可能还会产生额外的和/或新的危险,但这类危险可能并不是源于安全防护本身。
GB/T 30574-2021
4.2 实施原则
安全防护的实施应遵循隔离原则和停止原则。通常优先选用隔离原则,当隔离不能实现充分减少
风险时,可选用停止原则或同时使用隔离原则和停止原则。
注1:隔离原则是指通过物理屏障(如防护罩、围栏等隔离物)在空间上使人体或人体部位无法接近或进入危险区。
注2:停止原则是指在人体或人体部位进入危险区之前,触及/触发安全防护装置(如联锁装置、压敏垫、光幕、双手
操纵装置等)使机器的危险运动停止。
4.3 实施流程
安全防护宜按照图1给出的流程实施。
a 见GB/T 15706-2012中6.4。
图1 实施安全防护的流程
GB/T 30574-2021
5 安全防护方法
5.1 一般要求
通常可采用的安全防护方法有:
---最小间距防护;
---最大间隙防护;
---安全开口防护;
---安全位置防护等。
考虑到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采用安全防护方法进行防护时,可能还需要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安全防护方法的使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均知晓如何正确运用/使用相关的安全防
护方法。
5.2 最小间距防护方法
最小间距防护方法只应用于消除挤压危险或减小挤压危险产生的风险。
采用最小间距防护方法时,要求如下:
a) 最小间距应是挤压表面之间最短的距离;
b) 针对人体及不同人体部位的最小间距应符合GB/T 12265-2021中表1;
c) 如果人体多个部位都存在挤压危险,则应采用最大的人体部位尺寸来确定最小间距。
5.3 最大间隙防护方法
最大间隙防护方法用于防止指尖触及危险区。
采用最大间隙防护方法时,要求如下:
a) 最大间隙应是相邻表面之间的最大距离;
b) 最大间隙不应超过4mm。
5.4 安全开口防护方法
当工件被视为安全防护的一部分时,任何开口都应防止人员触及已识别的危险。
采用安全开口防护方法时,要求如下:
a) 当工件到位时,剩下的开口应足够小,以防止操作者的任何身体部位进入危险区;
b) 如果因工件不到位而可以接近危险区时,则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件不到位时启动机器循环。这
类措施应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风险减小水平。
5.5 安全位置防护方法
安全位置的确定应根据附录C计算得出。
采用安全位置防护方法时,要求如下:
a) 对于从工作平面无意中接近危险区的情况,应使得危险区足够高和/或足够远;
b) 如果已识别的危险的位置明确,则应采用封闭、隔离等方式限制接近危险区。
6 防护装置
6.1 一般要求
防护装置的设计、构造及选择应符合GB/T 8196-2018中第5章~第7章的有关规定。
GB/T 30574-2021
如果需要观察危险区,则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足够强度的透明防护装置或者金属网。选择金
属网时,金属网的颜色应比被观察区的颜色深,如金属网选择黑色。
机器修理、改造或移动位置之后,应按照GB/T 15706-2012中第5章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修
理、改造或重新安装的防护装置仍然有效。
6.2 固定式防护装置
6.2.1 在操作机器或发生危险之前,应确保固定式防护装置已正确安装。
6.2.2 固定式防护装置的固定方式应与具体应用场合相适应,常用的固定方式包括焊接、粘接或使用
紧固件连接等。
6.2.3 如果选用紧固件固定,为确保只能通过专用工具才能拆卸固定式防护装置,不应采用一字螺钉、
十字螺钉、蝶形螺母、卡扣等可通过普通工具就能打开的紧固件。
6.2.4 对于通过紧固件固定的固定式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应采取措施确保在拆除固定式防护装置之
后,紧固件始终保留在固定式防护装置上。宜采用GB/T 8196-2018中附录A给出的防脱式紧固件。
6.3 活动式防护装置
6.3.1 对于活动式防护装置的活动部分,如果其打开后可接近危险区,则应采取以下措施:
a) 活动部分联锁,此时活动式防护装置应满足联锁防护装置的要求;
b) 牢固固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改装。
如果不能联锁或防止未经授权的改装,则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固定方式应与具体的应用场合相适应,
且能将风险减小至风险评估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6.3.2 活动式防护装置不应朝向危险或危险区打开。
6.4 可调式防护装置
6.4.1 可调式防护装置应:
---随时可调;
---在给定操作期间,保持调整后的状态;
---在操作机器或发生危险之前,正确安装和调整;
---只有经过授权才能调整。
6.4.2 可调式防护装置的操作者和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应了解可调式防护装置的用途。
6.5 联锁防护装置
6.5.1 联锁防护装置应不能自主关闭并激活联锁回路,若是以弹簧的弹力使防护装置保持打开状态,
则联锁回路的设计应通过人工手动重启。
6.5.2 联锁防护装置关闭时,联锁装置不应触发机器的危险运动,只应在手动重启之后才能触发。
6.5.3 联锁防护装置打开时,应立即触发停机指令。联锁防护装置应能始终防护着其所防护的危险状
态,直至联锁防护装置关闭为止。
6.5.4 联锁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应符合7.2的规定。
6.5.5 在危险状态终止之前,应防止联锁防护装置被打开;并且在联锁防护装置打开时,确保人员在危
险状态终止之前,无法触及危险区。
6.5.6 如果联锁防护装置采用的是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则该联锁装置应符合7.2.2的规定。
6.5.7 联锁防护装置应至少有一个强制断开模式的联锁装置。
GB/T 30574-2021
7 保护装置
7.1 一般要求
保护装置的安全功能应通过机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来实现。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SRP/CS)的性能等级(PL)和类别应符合GB/T 16855.1-2018中4.5和
第6章的规定。有关确定SRP/CS所需性能等级(PLr)的示例见GB/T 16855.1-2018中附录A。
7.2 联锁装置
7.2.1 联锁装置的一般要求
7.2.1.1 联锁装置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GB/T 18831-2017中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
7.2.1.2 除非联锁装置仅用于防止意外启动,否则联锁装置安装和运行应确保在达到安全状态之前,人
员不能从上方、下方或周围接近危险区。
7.2.1.3 联锁装置及其操动件(如果有)应牢固安装,确保其位置不变,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改装。
7.2.1.4 联锁装置及其操动件不应作为对准机构、机械停机装置或行程末端停机装置,除非联锁装置专
门设计用于此类用途。
7.2.1.5 防护装置、围栏、机器运动部件在接近或者被拆除而允许接近危险区时,应启动联锁装置并触
发保护停机指令,直至防护装置、围栏或机器部件被恢复到原位。
7.2.1.6 应对联锁装置进行维护,如检查联锁装置本体或操动件是否损坏、凸轮位置是否变动等,以确
保其能正确实现联锁功能。
7.2.2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
7.2.2.1 防护锁定装置应能防止接近危险区,以及触发解锁指令或释放锁定构件。
7.2.2.2 应通过以下方式产生防护锁定装置的解锁信号,例如:
---零速断路器;
---安全状态监控系统;
---来自安全控制/驱动控制的信号;
---计时器。
7.2.2.3 若风险评估结果认为有必要,应采取在被防护区内部解锁的措施,如逃生解锁。
7.2.2.4 “动力解锁”装置应具备与动力无关的解锁措施。
7.3 使能装置
7.3.1 设计与构造
7.3.1.1 使能装置的设计与构造应确保当人员处于危险区时,机器能够进行有限的受控运动。
7.3.1.2 启动使能装置所需的力/压力本身不应产生危险。
使能装置的设计和构造不应产生下列危险:
---切割、刺破;
---挤压;
---辐射;
---电磁干扰;
---电击。
7.3.1.3 使能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遵循人类工效学原则(力、姿势等)。
GB/T 30574-2021
7.3.1.4 使能装置应采用三个位置,并应在连续按下其中间使能位置时允许机器运行。使能装置的释
放或压过其中间使能位置时,应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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