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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087-2022 (GB/T3087-2022) | 中文名称 |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 英文名称 | Seamless steel tubes and pipes for low and medium pressure boile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8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5 | 字数估计 | 11,170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实施日期 | 2022-11-01 | 起草单位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德新钢管(中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润制钢有限公司、浙江伦宝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087-2022
Seamless steel tubes and pipes for low and medium pressure boiler
ICS 77.140.75
CCS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087-2008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2022-04-15发布
2022-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低压和中压锅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其他管道用无
缝钢管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钠分离-二苯碳酸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 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钠(钾)分光光度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材料 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材料 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5777-2019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测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30062 钢管术语
GB/T 40080 钢管无损检测 用于确认无缝和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水压密实性的自动电磁检
测方法
YB/T 4149 连铸圆管坯
YB/T 5222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和锻制圆管坯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0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订货内容
按本文件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文件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f) 交货状态;
g) 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外径和壁厚
钢管的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供应GB/T 17395规定以外尺寸的钢管。
5.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5.2.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2 热轧(扩)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3 冷拔(轧)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表2、表3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
的钢管。
5.3 长度
5.3.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mm~12000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通常长度
以外的钢管。
5.3.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5.3.2.1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
5.3.2.2 钢管的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a) D≤159mm时,+15 0 mm;
b) D >159mm时,+30 0 mm。
5.3.2.3 倍尺长度每个切口应按下述规定留出余量:
a) D≤159mm时,5mm~10mm;
b) D >159mm时,10mm~15mm。
5.4 弯曲度
5.4.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5.4.2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15%,且不大于12mm。
5.5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
壁厚公差的80%。
5.6 端头外形
5.6.1 公称外径不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5mm;公称外径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
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公称外径的2.5%,且不超过6mm。
5.6.2 管端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7 重量
5.7.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 17395的规定,钢的
密度按7.85kg/dm3。
5.7.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
合如下规定:
a) 单支钢管:±10%;
b) 每批最小为10t的钢管:±7.5%。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5的规定。
6.1.2 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可采用较高要求的其他冶炼方法制造。需方指定冶炼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管坯可采用连铸、模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连铸管坯应符合YB/T 4149的规定;热轧(锻)管坯
应符合YB/T 5222的规定;模铸管坯可参照热轧(锻)管坯的规定执行。
6.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钢管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交货状态
6.3.1 热轧(扩)钢管应以热轧(扩)或正火状态交货。
6.3.2 以热轧(扩)状态交货时,钢管的终轧(扩)温度应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Ar3)。
6.3.3 以正火状态交货时,对于热轧(扩)钢管,当其终轧(扩)温度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Ar3)且钢管是
经过空冷时,则应认为钢管是经过正火的。
6.3.4 冷拔(轧)钢管应以正火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
6.4.1 室温拉伸
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纵向拉伸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6.4.2 高温拉伸
6.4.2.1 当需方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用于中压锅炉过热蒸汽管时,钢管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
应符合表7的规定,供方能保证时可不做检验。
6.4.2.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试验温度,钢管应做高温纵向拉伸试验,其对
后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6.6 液压
6.6.1 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牌号为1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7.0MPa,
牌号为2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10.0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时间应不少于5s,钢管不应出现渗
漏现象
6.6.2 供方可采用GB/T 40080规定的自动电磁检测代替液压试验。
6.7 低倍
采用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低倍检验。钢管低倍检验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应有白点、夹杂、皮
下气泡、翻皮和分层。
6.8 表面质量
6.8.1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
过公称壁厚的10%,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清除部位应圆滑过渡。
6.8.2 钢管内外表面直道(含非尖锐芯棒擦伤)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对于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不超过0.3mm;
b) 对于热轧(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不超过0.5mm。
6.8.3 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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