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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1016-2021 (GB/T31016-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of sample collection and treat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0 | | 字数估计 | 14,12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1016-2021: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GB/T 31016-2021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bile laboratory of sample collection and treatm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对包含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水质、药品、农药、饲料、化工产品等进行样品采集和处理的移动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T 17275 货运牵引杆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655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9471-2020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3-2020 移动实验室分类、代号及标记
GB/T 29474-2012 移动实验室内部装饰材料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7-2012 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8-2012 移动实验室有害废物管理规范
GB/T 29479-2012 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
GB/T 29600 移动实验室用温湿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473-2020、GB/T 29479-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473-2020、GB/T 29479-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样品采集
从整批被检样品或待分析对象中抽取一部分有代表性的样品或分析对象。
3.2
样品处理
对采集的样品或分析对象根据其性质、工作目的和分析方法,对样品或分析对象进行不同的预处
理,使样品的状态符合所选择的分析技术,达到试验用样要求。
3.3
移动实验室
满足特定目的和要求,由成套装置组成的,在可移动的设施和环境中进行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等
活动的实验室。
3.4
移动实验舱
用于承载移动实验室实验人员、检测设备、校准设备及相关专业设施的舱体,能为正常开展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等活动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
3.5
载具
用于承载和(或)运送移动实验舱及相关装置的工具。
3.6
自行式
自带动力并依靠自身的运动机构沿有轨或无轨通道移动的方式。
3.7
拖挂式
无动力系统具备行走机构依靠其他动力牵引移动的方式。
4 分类
按照GB/T 29473-2020中5.1.4的规定,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可分为自行式和拖挂式。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处于下列外部环境条件时,应能正常工作:
--- 环境温度:-40℃~45℃;
--- 空气相对湿度:95%以下;
--- 海拔高度:3000m以下;
--- 四级及其以上公路;
--- 其他需要的条件。
5.1.2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5.1.3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在路面附着系数不小于0.7时,应能稳定停放在15%的坡道上。
5.1.4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的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0°。
5.1.5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的防雨密封性限值应不小于94分,分值计算符合 QC/T 476的
规定。
5.1.6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设置踏步,方便人员进出。踏步在承受1.8kN垂直向下静载荷
时,应无塑性变形或损坏。
5.1.7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宜在非移动状态下进行样品采集与处理。
5.1.8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配有随车文件材料,包括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附件明细表及易损件清单。
5.2 载具要求
5.2.1 一般要求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载具应选用具有生产资质、国家许可的生产商生产的车辆、底盘和方舱。可在载具上设置调平机构以满足设备及开展工作要求。载具底部应有适当配重以降低重心,保持复杂路况行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2.2 自行式载具
5.2.2.1 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制动距离、安全性能及其他指标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5.2.2.2 应具备足够的动力,比功率应大于或等于5.0kW/t。
5.2.2.3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 1495-2002第二阶段要求。
5.2.2.4 零部件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T 18655的规定。
5.2.3 拖挂式载具
5.2.3.1 拖挂式载具安全性能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半挂式还应符合GB/T 23336的规定,全挂式还应符合GB/T 17275的规定。
5.2.3.2 拖挂式载具轮距不应超过牵引车的轮距。
5.3 移动实验舱要求
5.3.1 移动实验舱(以下简称“实验舱”)舱体结构、可靠性、维修性、保温性、密闭性应符合
GB/T 29477-2012中第5章和GB/T 29479-2012中7.2.3的规定,合理布局。
5.3.2 实验舱油漆涂层应喷涂均匀,不允许有裂纹、脱皮、分层、气泡、流痕和堆积等缺陷,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
5.3.3 实验舱内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突出物,内装饰应符合GB/T 29471-2020中5.3.1.6的规定;内饰材料应符合GB/T 29474-2012中第5章的规定。
5.3.4 实验舱的承载能力应符合GB/T 29477-2012中5.7.5、5.7.6和5.7.7的规定。
5.3.5 实验舱宜分为工作区和辅助工作区,工作区应有出入控制,工作区空间大小应能满足操作要求。
5.3.6 实验舱内应有逃生标识,指示逃生通道。
5.3.7 实验舱的电磁屏蔽性能应符合GB/T 29477-2012中5.5.4的规定。
5.3.8 实验舱应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系统,能够进行卫星定位。
5.3.9 实验舱根据需求配备满足样品储存、运输的冷藏、冷冻及可调温设备,全程原始温度记录装置或仪器。设备中应有隔断或固定措施,满足各类样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5.3.10 实验舱设备、器具与载具的安装连接应牢固、可靠,根据设备性能要求增加减震措施。设备不宜紧贴墙体,便于电源连接和人员维修。
5.4 仪器设备要求
5.4.1 样品采集
5.4.1.1 根据采集样品种类和性质的不同,实验舱应配备不同的集成样品采集工具、采样包装耗材,有关设备应能对样品进行缩分或分装。样品采集与处理相关设备参见附录A,根据工作需求不同可适当增减采集设备。
5.4.1.2 样品采集工具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防止移动实验室行进过程中跌落破损。必要时配备工具消毒设备。
5.4.2 样品处理
5.4.2.1 当样品需及时进行前处理时,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根据前处理方法配备必要的前处
理工具(参见附录A)。
5.4.2.2 当样品需临时或较长时间存储时,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存储仪器或设备(参见附录A),避免样品出现受潮、挥发、风干、光解、变质等现象。
5.5 环境要求
5.5.1 温湿度要求
实验舱应配置独立的温湿度调节系统,工作状态时温度宜控制在(23±5)℃范围内,相对湿度宜控
制在45%~65%范围内。
5.5.2 噪声要求
系统正常工作后,工作区的噪声应不大于68dB。特殊实验区噪音应满足试验工作要求。
5.5.3 气压要求
实验舱内气压应不影响人员和机器正常工作,宜控制在86kPa~106kPa范围内。被采样品对气
压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相应气压控制设备。
5.5.4 避光要求
根据采集样品的特性和要求,实验舱应配备相应的避光区域或设施。
5.6 设施要求
5.6.1 门窗要求
实验舱工作区的门应配置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5.6.2 服装存放装置要求
实验舱工作区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个人服装与常规工作服应分开放置,无菌工作服应单独
放置。
5.6.3 台面和座椅要求
实验舱工作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仓架和台面等摆放设备和物品,台面和座椅等应稳固,随车人员乘
用折叠座椅应坚固耐用并有安全带,边角应圆滑。设备和物品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仓架设置应防止交叉污染。
5.6.4 应急器材要求
实验舱工作区应配备应急器材,如灭火器、喷淋装置等。
5.6.5 照明要求
实验舱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且维持30min以上,工作区的照度应不低于350lx,避免过强的光线
和光反射。
5.6.6 通信要求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配备计算机系统,建立采样指导处理平台系统和查询系统。具备向
外部传输资料和数据的电子设备,通信系统的复杂性应与移动实验室的用途相适应。
5.6.7 温湿度控制系统要求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配备满足样品采集及处理要求的温湿度控制系统,并符合
GB/T 29600的规定。
5.6.8 通风空调系统要求
实验舱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或根据不同设备特殊需要配置辅助送排风系统。实验舱风向应
符合定向气流的原则,不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功能。排风系统具有单独调节风速和风量的功能,材料具有耐酸碱及防止化学试剂腐蚀的功能。安装有生物安全柜的样品采集实验舱的送排风系统应符合GB 50346的有关要求。
5.6.9 供排水与供气系统要求
样品采集与处理移动实验室应配备满足需求的供水装置,必要时可配备储水装置。应在工作区靠
近出口处设置非手动洗手设施或设非手动消毒灭菌装置。进出移动实验室的液体和气体管道系统应牢固、不渗漏、防锈、耐压、耐温(冷或热)、耐腐蚀。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管径应能满足试验需求,管路应易于清洗,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排放的水质应达到GB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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