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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1488-201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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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488-2015 英文版 135 GB/T 31488-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1488-2015 (GB/T31488-2015)
中文名称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face identification of video surveillance in security system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91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字数估计 14,174
发布日期 2015-05-15
实施日期 2015-12-01
引用标准 GB/T 25724-2010; GA/T 893; GA/T 922.2-2011; ITU-T H.264
起草单位 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5号
提出机构 公安部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方案设计、项目验收以及相关的产品开发。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可参考使用。

GB/T 31488-2015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face identification of video surveillance in security systems ICS 13.310 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2015-05-15发布 2015-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基本结构 2 5 系统功能要求 3 5.1 人脸注册 3 5.2 人脸图像获取 3 5.3 人脸比对 3 5.4 结果分析 3 5.5 告警输出 3 5.6 监视名单管理 4 5.7 告警记录管理 4 5.8 参数设置 4 5.9 用户管理 4 5.10 系统日志 4 6 系统性能要求 4 7 系统测试方法 4 7.1 测试设计原则 4 7.2 功能测试方法 5 7.3 性能测试方法 7 7.4 测试报告 8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测试报告模板 9 参考文献 11 安全防范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方案设计、项目验收以及相关的产品 开发。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A/T 893 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 GA/T 922.2-2011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 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 ITU-TH.264H系列:音视频和多媒体系统,音视频服务基础 活动视频编码:通用音视频服务的 3 术语和定义 GA/T 8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视频监控 videosurveilance 利用视频技术对目标进行监视和记录的手段。 3.2 视频图像 videoimage 利用视频监控手段采集的图像。 3.3 监视名单 watchlist 被监视的目标人列表。 3.4 在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中,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在视频图像中识别目标人的过程。 3.5 人脸特征 facefeature 利用人脸识别技术,从人脸图像样本中提取的代表该样本的特征信息。 3.6 人脸注册 faceenrolment 采集目标人的人脸图像,抽取其特征并存储的过程。 3.7 测试对象 testsubject 作为样本参与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测试的人。 3.8 识别区域 recognitionregion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划定的确定的区域,进入该区域的人可被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有效识别。 3.9 告警 alert 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判定识别区域中存在已列入监视名单中的人,并输出提示信息。 3.10 通行测试 passagetest 测试对象从进入识别区域到离开识别区域的测试过程,计量单位为次。 注:若N 个测试对象依次或者同时进入并离开识别区域,则记为N 次通行测试。 3.11 监视名单漏报 missalertofwachlist 对在监视名单中的测试对象进行通行测试时,若系统在整个过程中均未能正确告警,则为监视名单 漏报。 3.12 发生监视名单漏报的通行测试总次数与已列入监视名单中的测试对象通行测试总次数之比。 3.13 对未在监视名单中的测试对象进行通行测试时,若系统告警,则为非监视名单误报。 3.14 发生非监视名单误报的通行测试总次数与未列入监视名单中的测试对象通行测试总次数之比。 3.15 响应时间 responsetime 在产生告警的通行测试中,从测试对象进入识别区域时至系统发出首次告警之间的时间间隔。 4 系统基本结构 安全防范领域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注册和识别两个部分构成。注册部分主要 5.6 监视名单管理 5.6.1 系统应具有监视名单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功能。 5.6.2 系统应具有监视名单中目标人人脸图像和关联信息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功能。 5.7 告警记录管理 5.7.1 系统应能够实时记录标有目标人人脸位置的告警现场图像、对应监视名单中目标人人脸图像和 关联信息、相似度值、告警时间。告警时间应包含:年、月、日、时、分、秒,年应采用千年记法。 5.7.2 系统应具有告警记录查询、统计和导出等功能。 5.8 参数设置 5.8.1 系统应具有设置比对阈值参数功能。 5.8.2 系统应具有设置告警信息中目标人列表最大长度功能。 5.9 用户管理 系统应具备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功能。 5.10 系统日志 5.10.1 系统应能自动生成运行日志,记录系统内各模块启动、异常、恢复、关闭等状态及发生时间。 5.10.2 系统应能自动生成操作日志,记录操作人员进入、退出系统的时间和操作情况。 5.10.3 系统应具有运行日志和操作日志查询、导出等功能。 6 系统性能要求 6.1 非监视名单误报率不大于5%。 6.2 在满足6.1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监视名单漏报率将系统性能由高到低分为4级。各级系统的监 视名单漏报率如表1所示。 6.3 系统平均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 6.4 系统注册失败率应不大于1%。 7 系统测试方法 7.1 测试设计原则 7.1.1 测试前应制定详细测试方案,测试方案从测试环境设计、测试对象的组成、测试对象的通行方 式、测试流程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指导测试的进行。 7.1.2 测试对象的通行方式应模拟应用场景下使用该系统人群的典型通行方式。 7.1.3 测 试 宜 采 用 视 频 录 像 方 式 进 行,可 补 充 应 用 现 场 测 试。视 频 录 像 格 式 宜 符 合 GB/T 25724-2010或ITU-TH.264的要求。 7.1.4 在利用视频录像进行测试的情况下,应保证视频录像的播放速度与录制速度相同。 7.1.5 在无法采用视频录像方式测试时,可在同一现场环境下搭建测试平台,多次测试的视频源应 一致。 7.2 功能测试方法 7.2.1 人脸注册 测试步骤为: a) 选取一幅符合GA/T 922.2-2011中4.1要求的人脸图像作为测试图像,利用系统提供的静态 人脸注册操作方式进行注册操作,操作完成后直接在数据库中或者利用系统提供的其他方式 查看注册后的信息; b) 测试人员摘除所有遮挡脸部主要区域的饰物,站在系统使用的摄像机正前方,正视摄像机镜 头,调整摄像机的焦距使摄像机聚焦在测试人员的脸部,并确保摄像机采集到的视频图像中测 试人员的两眼距离不低于60像素,然后利用系统提供的监控现场人脸图像数据采集并注册的 操作方式,采集一帧视频图像作为测试图像并注册,操作完成后直接在数据库中或者利用系统 提供的其他方式查看注册后的信息; c) 选取包含多于1幅符合GA/T 922.2-2011中4.1要求人脸图像数据的文件夹作为测试文件 夹,利用系统提供的批量导入人脸图像数据并注册的操作方式一次性将测试文件夹中所有人 脸图像进行注册,操作完成后直接在数据库中或者利用系统提供的其他方式查看注册后的 信息。 7.2.2 人脸图像获取 人脸图像获取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测试人员摘除所有遮挡脸部主要区域的饰物,站在系统使用的摄像机正前方,正视摄像机镜 头,调整摄像机的焦距使摄像机聚焦在测试人员的脸部,并确保摄像机采集到的视频图像中测 试人员的两眼距离不低于60像素; b) 开启系统的人脸图像获取功能,观察系统是否在实时显示的视频图像中正确标记出测试人员 的人脸所在位置,或者在系统中观察到测试人员人脸图像截图。 7.2.3 人脸比对 人脸比对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利用人脸注册功能,将测试人员的人脸图像注册到系统数据库中; b) 将比对阈值设置为系统推荐的值; c) 由已注册的测试人员进行一次通行测试并查看是否输出告警信息。 7.2.4 结果分析 由未在系统中进行注册的人员作为测试人员进行下述通行测试: a) 在系统中将比对阈值设置为0后进行通行测试,查看是否输出告警信息; b) 在系统中将比对阈值设置为推荐值后进行通行测试,查看是否不输出告警信息。 7.2.5 告警输出 告警输出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利用人脸注册功能,将测试人员的人脸图像注册到系统数据库中; b) 将比对阈值设置为系统推荐的值; c) 由已注册的测试人员进行一次通行测试,查看告警信息。 7.2.6 监视名单管理 监视名单管理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利用系统提供的监视名单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方式分别进行监视名单查询、增加、修 改和删除等操作,每项操作完毕后查看操作结果; b) 利用系统提供的监视名单中目标人人脸图像和关联信息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方式, 选定系统中已有的一项监视名单,分别对该监视名单进行目标人人脸图像和关联信息查询、增 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每项操作完成后查看操作结果。 7.2.7 告警记录管理 告警记录管理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利用人脸注册功能,将测试人员的人脸图像注册到系统数据库中; b) 将比对阈值设置为系统推荐的值; c) 由已注册的测试人员进行多于1次通行测试,通行测试完毕后,查看系统的告警信息; d) 分别进行告警记录查询、统计和导出等操作,操作后查看结果。 7.2.8 参数设置 参数设置功能的测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利用系统提供的参数设置操作方式,将比对阈值参数设置为0,将告警信息中目标人列表最大 长度设置为1; b) 利用人脸注册功能,将多于1人的人脸图像注册到系统数据库中; c) 由已注册的测试人员进行1次通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