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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190-2020 (GB/T3190-2020) | | 中文名称 |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 | 英文名称 |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Wrought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 字数估计 | 45,469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190-2020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s
ICS 77.150.10
H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2020-03-3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与GB/T 3190-2008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国际四位数字牌号及化学成分表中增加了79个牌号,删除了6个牌号(见3.1.1,2008年版的
3.1.1);
---国内四位字符牌号及化学成分表中增加了29个牌号,删除了2A97牌号(见3.1.1,2008年版
的3.1.1);
---修改了国际四位数字牌号及化学成分表和国内四位字符牌号及化学成分表的表头,增加了
“Ag”“B”“Bi”“Ga”“Li”“Pb”“Sn”“V”8个元素栏(见3.1.1,2008年版的3.1.1);
---增加了包装用铝及铝合金材料的控制要求(见3.1.5);
---修改了取样要求(见3.2,2008年版的3.2);
---修改了成分分析要求(见3.3,2008年版的3.3);
---增加了不活跃合金的牌号和化学成分(见附录A);
---修改了《曾用牌号对照表》(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
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
有限公司、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兖矿
轻合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月、吴欣凤、吕新宇、谷柳、赵永军、李锡武、王强、田小梅、周春荣、张宏亮、
殷云霞、刘世雷、陈雷、孙海波、陈文泗、刘泉泉、史贵山、徐世光、唐性宇、周古昕、闯宏宇、林梅钦、闫丽珍、
何新光、王守业、苏振佳、黄长远、韩正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190-1982、GB/T 3190-1996、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力加工方法生产的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板、带、箔、管、棒、型、线和锻件等)及其
所用的铸锭和坯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474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7675 铝及铝合金复合板、带、箔材牌号表示方法
YS/T 870 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 痕量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 要求
3.1 化学成分
3.1.1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16474的规定。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表2、表3、表A.1的规定。表2、表3和表A.1中极限数值表示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元素极限数值的表示
3.1.2 复合材料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27675的规定,其中的铝合金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
3.1.3 食品行业用铝及铝合金材料应控制w(Pb+Hg+Cd+Cr6+)≤0.01%、w(As)≤0.01%。
3.1.4 电器、电子设备行业用铝及铝合金材料应控制w(Pb)≤0.1%、w(Hg)≤0.1%、w(Cd)≤0.01%、
w(Cr6+)≤0.1%。
3.1.5 包装用铝及铝合金材料应控制w(Pb+Hg+Cd+Cr6+)≤0.01%。
3.2 取样
化学成分分析取样应符合GB/T 17432的规定。
3.3 成分分析
3.3.1 仅对表2、表3、表A.1中“Al”及“其他”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分析。当怀疑非常规
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3.3.2 表2、表3、表A.1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GB/T 7999或YS/T 870的规定,
“Co”元素含量小于0.005%的牌号或“Al”元素含量不小于99.90%的牌号化学成分仲裁分析应采用
YS/T 870规定的方法,“O”元素含量仲裁分析也可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余化学成分仲裁分析应采用
GB/T 20975规定的方法。
3.3.4 表2、表3、表A.1中≥99.00%的“Al”元素含量采用计算法确定:
---当“Al”元素含量≥99.00%~99.90%时,用100.00%减去所有质量分数不小于0.010%的常规
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规分析的金属元素的和,求和前各元素数值应表示到0.0X%;
---当“Al”元素含量 >99.90%~99.99%时,用100.00%减去所有质量分数不小于0.0010%的常
求和后将总和修约到0.0X%;
---当“Al”元素含量 >99.99%时,用100.00%减去所有质量分数不小于0.0010%的常规分析元
将总和修约到0.0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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