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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1960.1-201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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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960.1-2015 英文版 90 GB/T 31960.1-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1960.1-2015 (GB/T31960.1-2015)
中文名称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ower 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 System - Part 1: The General Rul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F20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8,825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04-01
引用标准 GB/T 2589; GB/T 6422; GB/T 15316; GB/T 15587; GB/T 17859; GB/T 31960.8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通用性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体系、建设原则、系统结构、基本功能等方面。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

GB/T 31960.1-2015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ower 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 system.Part 1: The general rules ICS 27.010 F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描述 2 5 建设原则 4 前言 GB/T 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分为1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主站功能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 ---第4部分:子站功能设计规范; ---第5部分:主站设计导则; ---第6部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第7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第8部分:安全防护规范; ---第9部分:系统检验规范; ---第10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第11部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检验规范; ---第12部分:建设规范; ---第13部分:现场手持设备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GB/T 3196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北京通信与用电技术分公司、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熊敏、钟鸣、马宗超、夏鑫、王鑫、张军、张伟、李德智、王鹤。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电力能效监测系统 技术体系、建设原则、系统结构、基本功能等方面。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31960.8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安全防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力需求侧管理 demandsidemanagement 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电 力服务成本最小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3.2 由主站、子站、通信网络及相关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等部分组成。通过采集和分析电能及其相 关数据,为电力用户、社会节能服务机构、各级政府等提供能效服务,为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 3.3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管理中心,管理着系统的安全运行,数据的传输、处理、应用,以及和其他系统的 数据交换,包含国家级和省、市级等部分。简称主站。 3.4 minal 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进行数据交互,并进行数据处理、储存,同时能与主站服务器或其他设备进行 数据交互的装置,简称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3.5 采集、处理电力用户用电系统的电气量和非电气量(如流量、压力、温度、湿度等)信息,并能与电力 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进行数据交互的装置,简称监测终端。 3.6 负责从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或已有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取电气量、非电气量及设备运行状况 等数据,并可进行能耗/能效统计与分析;同时能为上级主站提供必要信息,并可从上级主站获取电力能 效评估、节能方案与建议等服务,简称子站。子站根据建设机构可分为工商企业用户子站(又称“企业级 子站”)、园区子站、电能服务机构子站等,在电力能效监测系统中为可选。 3.7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采集部分,包括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电力能效监测终端及电力用户的 内部通讯网络等。 3.8 园区 park 集中统一规划指定区域,区域内专门设置某类特定产业、行业或企业等,进行统一管理,聚集各种生 产要素,在本区域内进行科学整合,便于提高产业的集约强度,突出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使之成为适应 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分工协作区。包括工业、农业、科技、物流、创意园区等类型。 4 系统描述 4.1 概述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由主站、子站、通信网络及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等部分组成: a) 主站分为国家级、省、市级等; b) 子站分为企业级、园区级以及电能服务机构等; c) 通信网络为系统提供数据传输及上下级信息交互通道; d) 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为系统提供数据采集服务。 4.2 系统结构与功能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结构见图1。 图1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结构图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各部分主要功能如下: a) 主站 国家级主站包括对省、市级主站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 行跟踪、管理与考核,并向公众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信息和服务等内容。国家级主站一般承担全国 层面的电力需求侧业务管理和信息服务,主要包括政策和信息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有 序用电管理、实施需求响应、电能服务管理、能效知识库管理、技术论坛等功能。 省、市级主站实现对所辖区域内电力用户电力能效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和服 务,向国家级平台提供相关数据。省、市级平台主要功能包括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有序用电 管理、需求响应、用户电能服务、电能服务业务管理、用电采集管理等功能。实现电力用户与电网公司交 互,提供电能服务和用电服务等。如果省、市级主站有下级主站,需接入省、市级主站。 b) 子站 通过电力能效监测系统采集电力能效数据,实现对电力用户用电情况进行监测与分析,并通过能 耗/能效模型对电力用户的用电效率进行诊断,帮助电力用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降低用电成本,提高 用电效率,并按需将数据上传至主站。子站所进行的相关监测和分析应符合GB/T 2589、GB/T 6422、 GB/T 15316、GB/T 15587等标准要求。 c) 通信网络 包含国家级与省级主站之间、主站与子站之间、子站与电力能效采集子系统、主站与电力能效数据 采集子系统、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的信道等。 一般国家级与省级主站、主站与子站、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与主站系统之间的通信可以采用以 太网或光纤等有线信道,其中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与主站之间还可采用GPRS等无线信道。 一般子站与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近距离信道可以 采用高可靠性、低成本的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 d) 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 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采集电力用户的电力能效数据。其中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 对电力能效监测终端、其他表计等设备进行数据采集/汇集、处理、储存,同时完成与主站或子站间的数 据交换,即数据上传与任务下达。 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提供电力用户用电数据的在线监测和数据采集功能。 4.3 数据来源 主站或子站系统数据获得方式,应支持以下数据来源: a) 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汇集的电力用户用电等数据; b) 用户的能源管理系统; c) 节能服务机构的能源服务系统; d) 电网企业的相关信息系统等; e) 主站下发到子站的信息及子站上报到主站的信息。 4.4 接口体系 主站除了可直接采集用户用电数据外,还能与企业级、电能服务机构、园区级的子站、电网企业的相 关信息系统等进行数据交换,保证能效数据采集的完整性。接口一般要求如下: a) 接口设计时应遵循安全性、共享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等原则; b) 接口可通过文件、WebService、专用通信协议、中间库等多种方式实现。 4.5 安全体系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应符合GB/T 17859和GB/T 31960.8所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一般要求如下: a)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时,必须采用相关安全隔离措施,保证系统网络和数据 安全; b) 国家级主站与省级主站,主站与子站、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以及直接与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