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2125-2021'
| 标准编号 | GB/T 32125-2021 (GB/T32125-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Treatment and dispos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hydrochloric acid solution from industrial manufac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5 | | 字数估计 | 14,15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125-2021
Treatment and dispos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hydrochloric acid solution from industrial manufacture
ICS 13.030.20
CCS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125-2015
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2021-08-20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2125-2015《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规范》,与GB/T 32125-2015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基本要求”一章(见第4章);
---删除了废盐酸的处理处置方法中工艺流程图、工艺过程及控制、主要设备的内容(见2015年版
第3章);
---增加了蒸发结晶法、硫酸置换法、焙烧法(见表1);
---增加了“净化方法选择”一章(见第6章);
---增加了“环境保护”一章(见第7章);
---删除了“安全”(见2015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清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润水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永葆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睿国源(内蒙
古)科技有限公司、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鲁北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隆科技
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净源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清博生态材料综合利
用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泰特联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晓刚、李凯、李光辉、李传华、俞明华、赵鑫、吕奋勇、刘幽若、宋玉珉、王超、
曹勇飞、周小峰、丁煜、刘百山、李海涛、李光辉、孔令泉、钱钧、居银栋、顾玲玲、孔旺盛、杜建豹、李连超、
王彦。
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盐酸的基本要求、处理处置方法选择与产品控制、净化方法选择和环境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1093 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场地、设施要求
4.1.1 废盐酸处理处置场地的选址和建设应满足GB 50016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1.2 主体设施应包含废盐酸接收贮存区、生产区、附属功能区、办公管理区等功能区域。
4.1.3 接收贮存区应设置接收泵、采样点、贮存、预处理等设施。
4.1.4 生产区应包括处理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设施。
4.1.5 接收贮存区和生产区的场地和设施应防泄漏、防渗透、防腐蚀。
4.1.6 附属功能区包括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
4.2 设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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