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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2151.9-2023 (GB/T32151.9-2023) | | 中文名称 |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 Part 9: Ceramic production enterpri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10 | | 字数估计 | 30,382 |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151.9-20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151.9-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ICS 13.020.10
CCSZ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151.9-2015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2023-12-28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核算边界 2
5 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3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5
7 数据质量管理 8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8
附录A(资料性) 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0
附录B(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1
附录C(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5
附录D(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17
参考文献 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9部分。GB/T 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本文件代替GB/T 32151.9-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与
GB/T 32151.9-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碳排放”的术语和定义(见3.2);
b) 将术语“燃料燃烧排放”更改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并更改了定义(见3.5,2015年版的3.4);
c) 增加了报告主体使用外购绿色电力的处理方式(见4.1);
d) 增加了“计量与监检测要求”一章(见第5章);
e) 更改了电力排放因子的获取要求(见6.2.4.3,2015年版的5.2.4.3、表B.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简一(集团)陶瓷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新奥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
试研究院、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蕊、马杰、李保金、陈世清、刘庆祎、张武、张旗康、冯帅、杨君之、刘宁、林翎、
张昕、吕晓波、李鹏程、刘猛、王欣宇、张亮、刘宇、王灵秀、梅寒、布赫、岳远朋、潘井宝、孙博学、肖亮、
周永章、何仪。
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继续
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
类福祉带来重大影响。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排放管理
方案,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
相关碳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采取有效的、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
威胁。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碳排放
的量化、监测和报告。
GB/T 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目的是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计量与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
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GB/T 32151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要求,本系列文件的
量值单位使用“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或“物质(元素)+国际量值单位”的形式进行表示,如tC表
示吨碳、tCO2 表示吨二氧化碳、tCO2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tCH4 表示吨甲烷、tC/GJ表示吨碳每吉
焦、Nm3 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
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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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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