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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2622-2016 (GB/T32622-2016) | | 中文名称 | 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tandards for collection and payment audit of social insuranc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 | | 字数估计 | 18,195 |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622-2016
Standards for collection and payment audit of social insurance
ICS 03.120.1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
2016-04-25发布
201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4.1 依法合规 1
4.2 客观公正 1
4.3 廉洁高效 1
5 稽核组织 2
5.1 稽核机构 2
5.2 稽核人员 2
5.3 稽核工作条件 2
5.4 稽核工作计划 2
6 稽核内容 2
7 稽核程序 3
7.1 稽核准备 3
7.2 稽核实施 3
7.3 稽核处理 4
7.4 稽核资料归档 4
8 稽核结果利用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对象承诺书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询问笔录 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 9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10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11
附录G(资料性附录) 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12
参考文献 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湖
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四
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江苏省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河南省
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周红、陈范勋、季广贤、刘晴、陈彦、栾明梅、张和平、张劲波、彭惠、朱殿月、韩耐霜、
王亚楠、陈秀豪、阎伟、王京波、张在萍、王涛、陈冬冬、盛立新、张斌。
引 言
社会保险征缴稽核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参保单位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
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随
着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制定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标
准,有利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效履行职责,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学管理水平。
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的基本原则、稽核组织、稽核内容、稽核程序、稽核结果利用等
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开展实地稽核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31596.1-2015 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 31599-2015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596.1-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的行为。
3.2
稽核对象 objectofaudit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确定实施稽核的参保单位。
3.3
稽核文书 auditdocuments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征缴稽核工作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
面材料。
4 基本原则
4.1 依法合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遵循社会保险征缴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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