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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2694-2016 (GB/T32694-2016) | 中文名称 |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Plug-in hybrid electric passenger cars -- Specification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47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01 | 字数估计 | 6,628 | 发布日期 | 2016-06-14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引用标准 | GB 18352; GB/T 18384.1; GB/T 18384.2; GB/T 18384.3; GB 19578; GB/T 19596; GB/T 19753; GB/T 19755;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0234.3; GB/T 27930; GB/T 31467.3; GB/T 31484; GB/T 31485; GB/T 31486; GB/T 31498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8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可外接充电的、具有纯电驱动功能的M1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
GB/T 32694-2016
Plug-in hybrid electric passenger cars - Specifications
ICS 43.080.01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2016-06-14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
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技术中心、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湖北骆驼蓄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尤奈特电机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检测中心、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长城汽车新能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云堂、王益群、吴庆淼、戴春蓓、张建华、刘小玉、周小伟、姜晓来、刘恒、谢志滨、
王伟、王加文、蔡燕新、于鹏、李峥、王瑶、彭全平、吴含冰、白凤良、刘翠、孙俊、相升林、李丹阳、姚博炜、
彭伟、武彩、降世婧、宁兴江、张妍懿、徐艳、蔡永豪、王晓明、颜广博、陈小路、罗玉琳。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外接充电的、具有纯电驱动功能的 M1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8384(所有部分)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 19578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75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
GB/T 20234(所有部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31467.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 3148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98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具有可外接充电功能并且有一定的纯电动续驶里程的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3.2
通过增程器发电以增加续驶里程的电动乘用车。
3.3
增程器 rangeextender
为增加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而加装在车辆上的专用装置。本标准中的增程器指内燃机型发电
机组。
3.4
只由可充电储能装置提供能源、供电机驱动车辆行驶的模式。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车辆应按照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车辆在纯电驱动模式行驶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发出给车外人员适当提示性的声响。
除应满足乘用车相关标准要求外,车辆还应满足4.2~4.6的要求。
4.2 燃料消耗量及排放
按照GB/T 19753测得的燃料消耗量的加权平均值应不大于GB 19578中对应车型燃料消耗量限
值的50%。
按照GB/T 19755的方法进行排放试验,其结果应满足GB 18352的要求。
4.3 充电接口及通信
根据充电方式不同,其充电接口应满足GB/T 20234.1、GB/T 20234.2和GB/T 20234.3的相应要
求。直流充电通信协议应满足GB/T 27930的要求。
4.4 特殊安全要求
车辆应满足GB/T 18384和GB/T 31498规定的特殊安全要求。
4.5 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
按照附录A测得的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应不小于50km。
4.6 安装在车辆上的动力电池的要求
动力电池应分别符合GB/T 31467.3、GB/T 31484、GB/T 31485和GB/T 31486的要求。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测量方法
A.1 测量参数、单位与准确度
测量的参数、单位与准确度,见GB/T 19753。
A.2 试验过程
A.2.1 试验条件
A.2.1.1 车辆条件
轮胎气压应在环境温度下充至汽车制造厂规定值,所使用的润滑油黏度应符合汽车制造厂的技术
要求。除测试或车辆日间正常行驶所需的装置外,其他照明、光信号与辅助装置均应关闭。所有非用于
牵引用途的储能系统均应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值(电能、液压、气压等)。
在试验前,车辆应于20℃~30℃的温度条件下、在室内放置至少6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
液温度与室温的差在±2℃范围内。浸车期间,完成对储能装置的完全充电。
试验前七天内,车辆应至少行驶300km;行驶中应使用受试车辆上所安装的动力电池。
A.2.1.2 气候条件
试验如在室外进行,环境温度应在5℃~32℃之间;试验如在室内进行,温度应在20℃~30℃
之间。
A.2.2 初始充电程序
电池初始充电程序按照GB/T 19753的方法进行。
A.2.3 试验加载
车辆应按GB 18352规定的程序进行加载。
A.2.4 试验循环
试验循环应按GB 18352规定,由4个市区循环和1个市郊循环程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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