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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2859-2016 (GB/T32859-2016) | 中文名称 | 柴油清净剂 | 英文名称 | Detergent additive for diesel fuel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E61 | 国际标准分类 | 75.080 | 字数估计 | 11,195 | 发布日期 | 2016-08-29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4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0)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859-2016: 柴油清净剂
GB/T 32859-2016 英文名称: Detergent additive for diesel fuel
ICS 75.080
E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柴 油 清 净 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
技术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悦泰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金浦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欣、徐小红、丁晓亮、谢建海、张新昌、崔永胜、李瑞波、葛圣才、王春柱、
王爱国、王青海、穆欢。
柴 油 清 净 剂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储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
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
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清净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等柴油发动机燃料中使用的清净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 普通柴油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测定法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试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
GB/T 3535 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 19147 车用柴油(Ⅴ)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NB/SH/T 0704 石油及石油产品中氮含量的测定 舟进样化学发光法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224 石油添加剂中氮含量测定法(克氏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764 柴油机喷嘴结焦试验方法(XUD-9法)
SH/T 1757 工业芳烃中有机氯的测定 微库仑法
ASTMD7536 用单色波长色散X线荧光光谱法测定芳族化合物中氯的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柴油清净剂中不得人为加入可生成灰分的化学物质,按照产品推荐加入量加入柴油清净剂后的柴
油应符合相应柴油标准。
4.2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a 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5℃)下观察,应当透明,无浑浊、无分层。
b 有争议时,仲裁试验为ASTMD7536。
c 具体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
d 可以目测,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观察,应当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杂质。结果有异议时,以GB/T 511方
法测定。
e 将待检的柴油清净剂按使用比例加入基础试验燃料中,混合均匀后进行试验。基础试验燃料见附录A。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氮含量、硫含量、氯含量、密度、运动黏度、闪点(闭口)、倾点、水分、机
械杂质、破乳性。在原材料、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出厂周期检验项目为喷嘴
清洁度。检验周期为正常生产每两年检验一次。
5.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1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连续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
5.2 组批
在原材料和生产工艺不变的条件下,每生产一罐或釜为一批。
5.3 取样
按GB/T 4756进行,所取试样量不少于1L,供检验和留样用。
5.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5 复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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