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2982-2026 (GB/T32982-2026) | | 中文名称 | 烧结装饰砖 | | 英文名称 | Fired decorative brick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15 | | 字数估计 | 14,123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982-201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982-2026: 烧结装饰砖
GB/T 32982-2026 英文版: Fired decorative brick
ICS 91.100.15
CCSQ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982-2016
烧 结 装 饰 砖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2982-2016《烧结装饰砖》,与GB/T 32982-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烧结装饰砖定义(见3.1,2016年版的3.1);
b) 调整了分类,增加了抗压强度等级,更改了规格尺寸和标记(见第4章,2016版的第4章);
c) 更改了外观质量的指标(见5.1,2016年版的5.2);
d) 更改了尺寸允许偏差的指标(见5.2,2016年版的5.1);
e) 增加了抗压强度等级(见5.3.1,2016年版的5.3.1);
f) 更改了抗折强度的指标(见5.3.2,2016年版的5.3.2);
g) 更改了石灰爆裂的指标(见5.5,2016年版的5.5);
h) 更改了抗冻性能指标(见5.6.2,2016年版的5.6.2);
i) 增加了可浸出有害金属元素限值的指标、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见5.9、6.8、7.4.1.9);
j) 增加了试验条件(见6.1);
k) 更改了型式检验的条件(见7.1.2,2016年版的7.1.2),增加了出厂检验的判定(见7.4.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大市政工程(广东)有限公司、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中
心、天津福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曲靖市重
点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咸阳有限公司、佛山
恒泰红狮陶瓷有限公司、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少坚、刘芳、关琳、张玉娇、卢艳琳、白虎斌、张曼莉、张海燕、张振、陈克文、
李在所、谢勇、王海、吴冰、李国辉、王伟雪、黄程、陈科达、陈锦豪、郭莎莎、郑婷婷、高贝、和振安、赵文波、
夏超、温利芳、阮志勇、贾光龙、李礼强、张仁志、罗稳周、徐京安、李贵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GB/T 32982-201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烧 结 装 饰 砖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装饰砖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描述了相
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砌筑用烧结装饰砖和饰面用烧结装饰砖。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按用途分为砌筑用烧结装饰砖(代号CZ)和饰面用烧结装饰砖(代号BX)。
4.1.2 按生产工艺分为还原气氛烧结装饰砖(代号HY)和氧化气氛烧结装饰砖(代号YH)。
4.1.3 按表面装饰层分为有釉烧结装饰砖(代号YY)和无釉烧结装饰砖(代号 WY)。
4.2 等级
砌筑用烧结装饰砖按抗压强度分为 MU10、MU15、MU20、MU25、MU30、MU35六个强度等级。
4.3 规格尺寸
烧结装饰砖的外型常见为直角六面体,其基本尺寸见表1。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标记
烧结装饰砖按类型、强度等级(抗折强度平均值)和标准编号进行标记。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 强度
5.3.1 抗压强度
砌筑用烧结装饰砖的强度等级以抗压强度平均值和标准值表示,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2 抗折强度
饰面用烧结装饰砖的强度以抗折强度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表示。抗折强度平均值不小于8MPa,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7MPa。
5.4 泛霜
每块砖不应出现中等及以上泛霜。
5.5 石灰爆裂
每块砖不应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的爆裂区域。
5.6 抗风化性能
5.6.1 吸水率及饱和系数
吸水率及饱和系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5.6.2 抗冻性
吸水率和饱和系数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抗冻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
5.7 耐急冷急热
有釉烧结装饰砖不应出现炸裂、剥落及裂纹延长现象。
5.8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5.9 可浸出有害金属元素限值
可浸出有害金属元素限值应符合GB 46040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标准试验条件为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50±15)%。
6.2 外观质量
装饰面的色差、完整面、缺棱掉角、裂纹、杂质凸出高度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
6.3 尺寸允许偏差
6.3.1 尺寸测量
检验样品数量为20块,其方法按照GB/T 2542进行。其中每一尺寸测量不足0.5mm按0.5mm
计,每一方向尺寸以两个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6.3.2 结果计算
6.3.2.1 样品平均偏差是20块试样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其公称尺寸的差值。
6.3.2.2 样本极差是20块试样中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中最大测量值与最小测量值之差值。
6.4 强度
6.4.1 抗压强度
6.4.1.1 10块试样,试验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结果修约至0.01MPa。
6.4.1.2 强度标准差按公式(1)计算,结果修约至0.01MPa。
6.4.2 抗折强度
6.4.2.1 10块试样,试验按GB/T 3810.4的规定进行,结果修约至0.1MPa。
6.4.2.2 每块试样的抗折强度按公式(3)计算,并计算算术平均值,结果修约至0.1MPa。
6.4.2.3 试验结果以试样抗折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表示。
6.5 泛霜、石灰爆裂、抗风化性能
按GB/T 2542中的规定进行。
6.6 耐急冷急热
按GB/T 3810.9的规定进行。试样采用浸没试验,先在(145±5)℃的干燥箱中保持45min后,立
即浸没于(15±5)℃的水槽中急冷5min,如此为一个循环。重复进行10次上述过程后,检查每块试样
的外观破坏程度。
6.7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的规定进行。
6.8 可浸出有害金属元素限值
按GB 46040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强度等级,每批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5章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 批量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检验的试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7.3.2 尺寸允许偏差和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合格的样品批中抽取。
7.3.3 抽样数量按表7进行。
7.4 判定规则
7.4.1 单项判定
7.4.1.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首先抽取第一样本(n1=50),根据表2规定的技术
要求进行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数为d1。按下列规则判定:
a)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b)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c)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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