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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5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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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3544-2017 (GB/T33544-2017)
中文名称 玻镁平板
英文名称 Glass fiber and magnesium cement board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Q14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30
字数估计 15,126
发布日期 2017-03-09
实施日期 2018-02-01
引用标准 GB/T 100; GB/T 1043.1; GB/T 5464; GB 6566; GB/T 7019; GB/T 8077-2012; GB 8624; GB/T 9775; GB/T 17657; GB 18580; HG/T 2680-2009; JC/T 449-2008; JC 561.2; JC 646; JGJ 63; WB/T 1023
起草单位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张家港市盛港绿色防火建材有限公司、广州新绿环阻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7)
标准依据 National Standard Notice No. 5 of 2017
提出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镁平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玻镁平板,主要用于室内非承重内隔墙和吊顶,以及各类装饰板的基材。

GB/T 33544-2017: 玻镁平板
GB/T 33544-2017 英文名称: Glass fiber and magnesium cement board
ICS 91.100.30
Q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镁平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玻镁平板,主要用于室内非承重内隔墙和吊顶,以及各类装饰板的基材。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产品按表观密度分为A、B、C三类,其分类范围见表1。
4.2 规格尺寸
玻镁平板的产品规格尺寸见表2,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标记
标记示例:标记由产品代号、分类、规格尺寸和标准号组成。
玻镁平板产品型号按图1标记。
产品代号(BM)
表观密度类别(A、B、C)
板长,mm
板宽,mm
板厚,mm
标准号
例如:规格尺寸为2440mm×1220mm×3mm、表观密度为1.2t/m3 的玻镁平板。
5 要求
5.1 原材料要求
5.1.1 氧化镁应符合JC/T 449-2008表1中规定的Ⅱ级品及以上要求。
5.1.2 氯化镁应符合JC/T 449-2008表2中的规定。
5.1.3 硫酸镁应符合HG/T 2680-2009表1中规定的Ⅰ类合格品及以上要求。
5.1.4 玻璃纤维布应符合JC561.2的规定。
5.1.5 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5.1.6 改性剂应符合 WB/T 1023的规定。
5.2 技术要求
5.2.1 外观质量
玻镁平板应表面平整、边角整齐,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波纹、沟槽、破损、裂纹、分层等缺陷。
5.2.2 尺寸允许偏差
板材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5.2.3 理化性能
5.2.3.1 玻镁平板抗折强度、抗冲击强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3.2 表观密度:偏差应不超过±5%。
5.2.3.3 出厂含水率:应不大于8%。
5.2.3.4 干缩率:应不大于0.3%。
5.2.3.5 湿胀率:应不大于0.3%。
5.2.3.6 握螺钉力应符合表5的规定。
5.2.3.7 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10%。
5.2.3.8 可浸出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5%。
5.2.3.9 抗返卤性:应无水珠、无返潮。
5.2.4 不燃性玻镁平板的不燃性应符合GB 8624中A1级要求。
5.2.5 甲醛释放量
玻镁平板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气候箱法限量值的规定,应不大于0.12mg/m3。
5.2.6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玻镁平板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
射性活比度同时满足IRa≤1.0,Ir≤1.3。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试件养护龄期应不少于20d。
6.1.2 试验前,试件应置于温度(25±3)℃、相对湿度(65±5)%的环境下2d。
6.1.3 除特殊规定外,对于进行各项性能指标测定的实验室亦应满足温度(25±3)℃、相对湿度(65±
5)%的试验环境条件。
6.2 试样与试件
以3张板材为一组试样,依次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测定后,在距板材四周大于50mm处按
6.3 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
按GB/T 9775的规定进行。
6.4 理化性能
6.4.1 抗折强度、表观密度
按JC646的规定进行。
6.4.2 抗冲击强度按GB/T 1043.1的规定进行。
6.4.3 出厂含水率按GB/T 17657的规定进行,干燥温度为(65±3)℃。
6.4.4 干缩率、湿胀率按GB/T 7019的规定进行,湿胀率试验中泡水后干燥温度为(65±3)℃。
6.4.5 握螺钉力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6.4.6 氯离子含量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4.7 可浸出氯离子含量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4.8 抗返卤性将试件放入相对湿度大于或等于90%、温度30℃~35℃的恒温恒湿箱中,72h后取出观察有无水珠或返潮。6.5 不燃性
按GB/T 5464的规定进行。
6.6 甲醛释放量按GB 18580中规定的气候箱法进行。
6.7 放射性核素限量按GB 6566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抗折强度、表观密度、出厂
含水率、握螺钉力、氯离子含量、可浸出氯离子含量、抗返卤性。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产品的材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检测一次(不燃性、甲醛释放量、放射性核素限量每两年检测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 组批规则以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尺寸的产品2000张为一批,不足2000张的按一批计算。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从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张板进行。
7.3.2 其余检验项目从上述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4 判定规则
7.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
根据检验结果,若板材的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均符合5.2.1和5.2.2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
批产品合格;若其中1张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应由同一批中抽取双倍数量进行该项目复检,若
该项指标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2 理化性能
根据检验结果,若板材的抗折强度、表观密度、抗冲击强度、出厂含水率、干缩率、湿胀率、握螺钉力、
氯离子含量、可浸出氯离子含量、抗返卤性、不燃性、甲醛释放量、放射性核素限量项目分别符合5.2.3、
5.2.4、5.2.5、5.2.6中的相应规定时,则判该检验项目合格;若其中1张有1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则应由同一批中抽取双倍数量进行该项目复检,若该项指标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7.4.3 总判定
7.4.3.1 出厂检验的判定
根据试验结果,若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个项目检
验不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3.2 型式检验的判定
根据试验结果,若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个项目检
验不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发货时,生产厂应出具产品合格证,随货供给用户,其中应注明:
a) 生产厂名称、地址、商标;
b) 产品批量编号与产品标记;
c) 产品检验结果;
d)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8.2 包装
每张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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