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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3832-2017 (GB/T33832-2017) | 中文名称 |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water resistance of glass fibe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Q36 | 国际标准分类 | 59.100.10 | 字数估计 | 7,719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引用标准 | GB/T 1033.1; GB/T 6682; GB/T 7690.5; GB/T 11415; GB/T 31290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方法:--方法A:质量损失法;--方法B |
GB/T 33832-2017
Determination of water resistance of glass fiber
ICS 59.100.10
Q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2017-05-31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琴、李勇、廖兵、王玉梅、王涛、奚彬、王玲。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警示---本标准无意涉及与产品使用的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
全和健康的准则,并在使用前确定是否适用于某些规章的限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方法:
---方法A:质量损失法;
---方法B: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法。本方法不适用于长度小于3cm的短切丝束。
本标准适用于丝束状的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690.5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5部分:玻璃纤维纤维直径的测定
GB/T 11415 实验室烧结(多孔)过滤器孔径、分级和牌号
GB/T 31290 碳纤维 单丝拉伸性能的测定
3 试样预处理
3.1 对于连续纤维丝束,裁成约250mm的长段,取约20g,一端用细尼龙扎带扎紧,置于盛有700mL
丙酮(分析纯)或其他可溶解浸润剂的有机溶剂的干燥器(直径为180mm)中,使自由端的纤维尽量分
散,密封浸泡至少24h,至浸润剂残留量不超过0.1%。取出,用无水乙醇(分析纯)洗涤3次~4次,并
捋顺纤维使之成为整齐的纱束。从自由端裁取长度约100mm的小段,置于105℃±2℃的恒温干燥
箱中干燥至恒重,取出,置于干燥器(内有硅胶)中冷却至室温,备用。
3.2 对短切丝束,取约10g,置于盛有700mL丙酮(分析纯)或其他可溶解浸润剂的有机溶剂的干燥器
(直径为180mm)中,密封浸泡至少24h,至浸润剂残留量不超过0.1%。取出,用无水乙醇(分析纯)洗
涤3次~4次,置于105℃±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取出,置于干燥器(内有硅胶)中冷却至室
温,备用。
3.3 当需要测定含浸润剂的玻璃纤维耐水性时,不需要使用丙酮或其他有机溶剂浸泡处理,直接干燥
备用。
4 方法A:质量损失法
4.1 方法概要
称取一定质量的试样,置于流动的沸水中,保持微沸,一定时间后使用烧结过滤器抽滤、洗涤、干燥、
称量,计算质量损失率或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
4.2 仪器和材料
4.2.1 钢直尺,准确至0.5mm。
4.2.2 分析天平,准确至0.001g。
4.2.3 烧结过滤器,100mL,应符合GB/T 11415的要求,以玻璃材质,陶瓷滤片的为宜。其孔径应小
于玻璃纤维直径。初次使用的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处理后使用。
4.2.4 恒温干燥箱,温度控制在105℃±2℃。
4.2.5 烧杯,1000mL,新购置的烧杯应先用蒸馏水在90℃水浴中浸析(老化)至少24h或在高压消毒
锅中121℃(老化)1h。
4.2.6 pH计,分辨率0.1。
4.2.7 水,符合GB/T 6682二级水及以上的要求。
4.2.8 耐水性装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说明:
1---可调电炉(2kW);
2---烧杯(1000mL);
3---试样。
图1 耐水性装置示意图
4.3 试验次数
应由同一操作者测定不少于2次,测定结果相差不超过重复性限,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4.4 试验步骤
4.4.1 用钢直尺(4.2.1)测量纤维平均长度,准确至0.5mm,按照GB/T 1033.1和 GB/T 7690.5的规
定,测定玻璃纤维的密度和纤维平均直径。
4.4.2 用分析天平(4.2.2)称取备用样2g,准确至0.001g,置于烧杯中,加入600mL煮沸的水(pH值
6.0~7.0),用玻璃棒搅拌使纤维充分分散。置于可调电炉上,按图1所示,放置进出水管,加热微沸,保
持98℃±2℃,调节进出水的流量,不小于45mL/min,保持6h±10min,期间每隔1h用pH计测定
出水口溶液的pH值,保持溶液pH值不大于7.0。取下,用冰水浴快速冷却至室温。
4.4.3 用已恒重的烧结过滤器抽滤,将烧杯中的玻璃纤维完全转移至烧结过滤器中,再用热水洗涤纤
维3次~4次。
4.4.4 将带有试样的烧结过滤器置于105℃±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
室温,称量。
4.5 结果计算
4.5.1 质量损失率
按式(1)计算。
ω=
(m+m1)-m2
m ×100%
(1)
式中:
ω ---质量损失率,以%表示;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试后样和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4.5.2 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
按式(2)计算。
ωA =
(m+m1)-m2
A =
(m+m1-m2)ρLd
4mL+2md×10-3
(2)
式中:
ωA ---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试后样和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A ---所取玻璃纤维的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L ---玻璃纤维的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d ---玻璃纤维的平均直径,单位为微米(μm);
ρ ---玻璃纤维的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5 方法B: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法
5.1 方法概要
测定经流动沸水处理前后的玻璃纤维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计算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5.2 仪器和材料
5.2.1 烧杯,1000mL,新购置的烧杯应先用蒸馏水在90℃水浴中浸析(老化)至少24h或在高压消毒
锅中121℃(老化)1h。
5.2.2 水,符合GB/T 6682二级水及以上的要求。
5.2.3 恒温干燥箱,温度控制在105℃±2℃。
5.2.4 拉伸试验机,符合GB/T 31290的规定。
5.3 试验步骤
5.3.1 取不少于100根纤维的备用样,放入烧杯(5.2.1)中,加入600mL煮沸的水,置于可调电炉上,按
4.4.2进行水解反应,取下,用冰水浴冷却。
5.3.2 用水清洗试样3次~4次,将试样置于105℃±2℃恒温干燥箱(5.2.3)中干燥,取下,干燥器中
冷却。
5.3.3 按照GB/T 31290的规定测定经水解处理前后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分别获得不少于25个有效
数据。
5.4 结果计算
按式(3)计算。
δ=
F2
F1×
100% (3)
式中:
δ ---单丝拉伸强力保留率,以%表示;
F2---处理后试样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平均值,单位为厘牛顿(cN);
F1---备用样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平均值,单位为厘牛顿(cN)。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6 精密度
质量损失法的重复性限见表1。
表1 质量损失法的重复性限
质量损失/% 重复性限/%
ω≤0.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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