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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3861-2017 (GB/T33861-2017) | 中文名称 | 高低温试验箱能效测试方法 | 英文名称 | Testing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temperature test chamber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字数估计 | 10,175 | 发布日期 | 2017-07-12 | 实施日期 | 2018-02-01 | 起草单位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扬州光电产品检测中心、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四达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五所环境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爱斯佩克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易华天宇试验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无锡苏南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无锡苏南试验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 | 归口单位 | 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 | 提出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861-2017: 高低温试验箱能效测试方法
GB/T 33861-2017 英文名称: Testing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temperature test chambers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低温试验箱(以下简称试验箱)能效测试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空间不大于5m3、温度变化速率不大于5℃/min试验箱的能效测试。
4 技术要求
试验箱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0592-2008的相关要求。
5 测试条件
5.1 环境条件
试验箱环境测试条件应满足:
a) 环境温度:23℃±2℃,环境温度测点处垂直方向的温度梯度不应超过2℃/m;
注:环境温度(试验箱周围的空间温度),即试验箱边壁垂直中心线1m、距地面1m处的测试点测得的温度(环境温
度不应受到试验箱出气口温度的影响)。
b) 相对湿度:≤85%;
c) 气压:80kPa~106kPa;
d) 无强制对流空气。
5.2 电源条件
试验箱电源测试条件应满足:
a) 交流电压:220V±6.6V或380V±11.4V;
b) 频率:50Hz±0.5Hz。
5.3 供水条件
可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来水或循环水:
a) 水温:23℃±1℃;
b) 水压:0.20MPa±0.05MPa;
c) 水质:符合GB/T 19923-2005的要求。
5.4 测试设备
5.4.1 电能测量仪表
测量范围:电压、电流测量范围满足试验要求。
电能测量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
用途:试验箱消耗有功电能测量。
5.4.2 功率表
测量范围:电压、电流测量范围满足试验要求。
功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
用途:热负载功率测量。
5.4.3 温度记录仪
温度测量范围:-60℃~150℃。
最大允许误差:±0.5℃。
用途:试验箱几何中心温度测量。
5.4.4 秒表
日差的最大允许误差:±1s。
5.4.5 压力表
压力测量范围:0MPa~0.4MPa。
准确度等级:等于或优于1级。
用途:水压测量。
5.4.6 温度计
测量范围:0℃~50℃。
最大允许误差:±0.2℃。
用途:环境温度及水温测量。
5.4.7 钢卷尺
准确度等级:Ⅱ级及以上。
用途:试验箱几何尺寸测量。
6 测试方法
6.1 试验箱工作状态
除6.7外,试验箱测试时应保持空载,并符合如下要求:
a) 制冷系统的冷却:采用风冷的试验箱,应确保冷凝器入口空气温度满足5.1条件,采用水冷的
试验箱,应确保冷却水温度满足5.3条件,冷却水流量应满足试验箱对冷却的要求;
b) 预定与试验箱连接才能确保试验箱正常工作的附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安装要求完成安装与连接;
c) 连续通电的除霜装置应保持开通状态;自动通电的除霜功能应保持自动状态;手动控制的除霜
功能、照明等应保持断开状态;
d) 配置有测试孔的试验箱应采用附带的塞子保持测试孔密封;
e) 试验箱的门应保持完全关闭状态;
f) 将试验箱置于规定测试条件下预置至少2h,使试验箱内温度与环境温度一致;
g) 恒温试验应使试验箱达到设定温度和温度稳定;变温试验应使试验箱以最大温度变化速率升温或降温;
h) 装备风门的试验箱,应使风门处于关闭状态。
6.2 工作空间的测量
采用尺等工具,将距离试验箱工作室壁为各自边长1/10的空间,分为若干易于测量的简单几何形
状进行测量,其结果即为试验箱工作空间,用V 表示。
6.3 几何中心点温度的测量
将温度巡检仪的探头置于试验箱几何中心点,每隔1min测试温度值1次。
注:几何中心点见GB/T 10592-2008中6.3.1。
6.4 试验箱低温试验温度
试验箱低温试验温度在几何中心点测试。当试验箱的低温极限温度低于-55℃,试验温度取
-55℃,当试验箱的低温极限温度高于-55℃且低于-25℃时,试验温度取-25℃。低温极限温度
高于-25℃时,采用试验箱标称的低温极限温度,但应在声明能效时标注测试温度。
6.5 恒温试验
6.5.1 常温恒温试验
设定试验箱使几何中心点温度达到25℃,维持温度稳定2h,记录其中后1h的耗电量,用E1表示。
6.5.2 高温恒温试验
设定试验箱使几何中心点温度达到125℃,维持温度稳定2h,记录其中后1h的耗电量,用E2表示。
6.5.3 低温恒温试验
设定试验箱使几何中心点温度达到6.4的要求,维持温度稳定2h,记录其后1h的耗电量,用E3表示。
6.6 变温试验
6.6.1 升温试验
设定试验箱使几何中心点温度达到25℃,维持温度稳定运行2h,再以最大温度变化速率升温到最
高极限温度,记录从25℃至125℃区间内的耗电量E4、升温时间T1。
6.6.2 降温试验
设定试验箱使几何中心点温度达到25℃,维持温度稳定运行2h,再以最大温度变化速率降温到最
低极限温度,记录从25℃至6.4规定的温度区间内的耗电量E5、降温时间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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