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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3983.1-2017 (GB/T33983.1-2017) | 中文名称 |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 第1部分:安全 | 英文名称 | Direct methanol fuel cell system -- Part 1: Safety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K82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70 | 字数估计 | 22,230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实施日期 | 2018-02-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爱镁瑞电池有限公司、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2) | 提出机构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983.1-2017: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 第1部分:安全
GB/T 33983.1-2017 英文名称: Direct methanol fuel cell system -- Part 1: Safety
1 范围
GB/T 33983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在正常操作、发生可预见性错误操作和运输
等情况下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型式试验、例行试验,以及标识、标签和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功率不大于1000W 的以甲醇或甲醇水溶液为燃料的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
对于上述系统,当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240W时属微型燃料电池系统范畴;当额定功率大于240W、小
于或等于1000W时属移动式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范畴,具体分类详见表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8-2011 工业用甲醇
GB/T 2893.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GB/T 3512-200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T 4798.7-2007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7部分:携带和非固定使用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7826 系统可靠性分析技术 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FMEA)程序
GB/T 1453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042.1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 术语
GB/T 28816 燃料电池 术语
IEC 61779-6 燃料气体测定和检测用电气装置 第6部分:燃料气体测定,检测装置的选择,安
装,使用和保养导则
ISO 16000-3 室内空气 第3部分:测定室内空气和试验箱空气中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 活性
取样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42.1及 GB/T 288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安全要求和防护性措施
4.1 通用安全要求
4.1.1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充分考虑在正常或非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
故障和/或事故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加以避免。并按照GB/T 7826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以及可靠性分析。
对无法避免的安全风险,应提供安全提示标识和处理说明,以及声、光等警示以及自动和/或手动处
理措施。
4.1.2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可接触部件不得具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尖利的边、角和粗糙表面;
若无法避免,则制造商应设置相关的警示标识。
4.1.3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各个部件及其连接件在正常使用/发生可预见性误操作过程中,应能
避免可能导致危害其安全性能的失稳、变形、断裂或磨损。
4.1.4 制造商应采取措施避免因接触或靠近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温度较高的部件而带来的危害。
制造商应根据表2对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外表面的温度进行限制或安装防护罩或保护装置以防
止可能导致事故的接触风险。(最高表面温升是未配备个人防护装置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可接触
的上述部件外表面温度高于环境温度的最大值)。
4.1.5 电气系统的设计与结构应与电气及电子设备的应用一样,需要满足相关电气产品的应用标准。
技术规范中应提供适用于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应用场合。
制造商还应考虑燃料电池堆上的残余电荷。
4.1.6 充电电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4.2 物理环境与运行条件
4.2.1 概述
设计和制造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及其保护性装置时应使其能够在制造商规定的物理环境和运行
条件下达到设定的功能。
4.2.2 环境条件
制造商应规定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运行的环境条件,应考虑以下因素: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应处在空气流通良好的通风环境中运行,若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所
处的运行空间空气流通不畅,则应在运行环境中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且报警器的浓度检测范
围应符合4.4泄漏安全要求和4.5.1中废气排放限值的要求;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运行环境中无明火;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的空气温度、湿度、海拔高度等范围;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可能被安置在无人值守地区。
4.2.3 燃料输入
制造商应规定用于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甲醇燃料浓度和输入方式。
4.2.4 振动与撞击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抗撞击和振动的能力,保证正常使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所产
生的冲击和振动不会对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各个部件产生损害。可通过安装防振动设施来避免振动
和撞击产生的不良影响。
4.2.5 运输和贮存温度要求
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应能够承受或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后能保持1℃~55℃的运输和
贮存温度。制造商也可规定替代的温度范围。
4.3 材料安全要求
用于密封或连接的材料,以及用于构建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或单元外部和内部的材料要适
用于设备在制造商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所有可能出现物理的、化学的和热工作状态,特别还要适用于试验状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材料要能保持机械稳定性和热稳定性。
---材料要能抵抗甲醇、及甲醇发生电化学反应后生成的产物,如甲醛、甲酸等的化学的和物理的
作用,还要能抵抗外界的环境质量恶化;
---在制造商规定的设备使用期限内,与运行安全性相关的化学的和物理的特性不应受到较大的
影响;特别是当选择材料和制造方法时,要考虑到材料的耐腐蚀和磨损性、导电性、冲击强度、
抗老化性、温度变动的影响、当材料放在一起时会出现的影响;
---当已知所使用的材料在某些条件下会发生危险时,制造商应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并向用户提供
必要的信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风险;
---充分考虑这些材料可能出现的腐蚀、磨损、侵蚀或其他化学反应腐蚀等情况,并且应尽量选择
符合GB/T 4943.1中阻燃试验要求的材料;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部件应按GB/T 3512-2001中7.2和7.3的规定进行热空气加速老化
试验和耐热试验(老化时间不低于96h),确保试验后的性能(弹性、拉伸强度等)仍能满足发
电系统在预期寿命内安全使用。
4.4 泄漏安全要求
泄漏试验应在分别经受过振动、跌落和高温暴露后的外置燃料容器和燃料电池动力单元上进行,试
验后,外置燃料容器和燃料电池动力单元应无甲醇燃料泄漏;微型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单位时间内燃
料质量流失量应小于0.08g/h;移动式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单位时间内燃料质量流失量应小于
2.6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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