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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1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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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131-2017 英文版 135 GB/T 34131-2017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有增值税发票。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 34131-2017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4131-2017 (GB/T34131-2017)
中文名称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tandard for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F19
国际标准分类 27.180
字数估计 10,199
发布日期 2017-07-31
实施日期 2018-02-01
起草单位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提出机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4131-2017: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 34131-2017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tandard for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ICS 27.180
F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的使用条件、功能要求、检验和试验项目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电化学储能电站。
4 使用条件
4.1 环境温度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5℃,不低于0℃。
4.2 相对湿度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设备上不应出现凝露。
4.3 海拔高度海拔高度小于2000m。
5 功能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BMS的拓扑配置应与PCS的拓扑、电池的成组方式相匹配与协调,并对电池运行状态进行优化控制及全面管理。
5.1.2 BMS功能要求中各功能具体实现层级由BMS的拓扑配置情况决定,宜分层就地实现。
5.2 测量要求
BMS应能实时测量电池的电和热相关的数据,应包括单体电池电压、电池模块温度、电池模块电
压、串联回路电流、绝缘电阻等参数。各状态参数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流采样分辨率宜结合电池容量和充放电电流确定,测量误差应不大于±0.2%,采样周期不大于50ms;
b) 单体电压测量误差应不大于±0.3%,采样周期应不大于200ms;
c) 温度采样分辨率应不大于1℃,测量误差不大于±2℃,采样周期不大于5s。
5.3 计算要求
BMS应能够估算电池的荷电状态,充电、放电电能量值(Wh),最大充电电流,最大放电电流等状态
参数,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具备上传监控系统的功能。各状态参数估算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SOE估算精度应不大于8%,宜具有自标定功能,计算更新周期应不大于3s;
b) 电能量计算误差应不大于3%。
5.4 状态参数信息上送功能
BMS应具备内部信息收集和交互功能,能将电池单体和电池整体信息上传监控系统和功率变换系统。
5.5 故障诊断功能
BMS应能够监测电池的运行状态,诊断电池或BMS本体的异常运行状态,上送相关告警信号至监
控系统和功率变换系统。
5.6 电池的电气保护功能
BMS应具备电池的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漏电保护等电气保护功
能,并能发出告警信号或跳闸指令,实施就地故障隔离。
5.7 管理功能
BMS应能对充放电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充放电过程中不发生电池过充电、过放电,以防止发生充放
电电流和温度超过允许值,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充电管理功能: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充电电压应控制在最高允许充电电压内;
b) 放电管理功能:在放电过程中,电池放电电压应控制在最低允许放电电压内;
c) 温度管理功能:应能向热管理系统提供电池温度信息及其他控制信号,并协助热管理系统控制
实现电池间平均温差小于5℃;
d) 电量均衡管理功能:应采用高能效的均衡控制策略,保证电池间的一致性满足要求。
5.8 统计功能
BMS应具有电池充、放电的累计充、放电量的统计功能,并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5.9 通信功能
5.9.1 BMS与功率变换系统之间应有通讯接口,宜有备用接口,作为冗余,同时宜具备1个硬接点接口。
5.9.2 BMS与监控系统之间应有以太网通讯接口,宜有备用接口,作为冗余。同时,电化学储能电站内BMS宜单独组网。
5.10 对时功能
BMS应具备对时功能,能接受IRIG-B(DC)码对时或者NTP网络对时。
5.11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BMS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与可用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宜小于40000h。
5.12 定值设置功能
BMS应能对电池运行参数、报警、保护定值进行整定,且具备就地和远程修改功能。
5.13 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BMS应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5.14 事件记录功能
BMS应能储存不少于5000条事件。运行参数的修改、电池管理单元告警信息、保护动作、充电和
放电开始/结束时间等均应有记录,且时间记录应精确到秒。事件记录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每个报警
记录应包含所定义的限值、报警参数,并列明报警时间、日期以及报警值时段内的峰值。
5.15 存储功能
BMS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在线存储30天的信息,且宜采用队列方式存储。
5.16 故障录波功能
BMS宜有故障录波功能,能够对故障前后的状态量有效记录,电流量记录周期宜不大于50ms,电
压量记录周期不大于1s,温度量记录周期不大于5s。记录时间不宜少于10min。
5.17 显示功能
BMS应能显示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必需的信息,如相关定值、模拟量测量值、事件记录和告警记录等。
5.18 电磁兼容
BMS应符合GB/T 17626.2规定严酷等级为三级静电放电抗扰度、GB/T 17626.4规定严酷等级为
三级电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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