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4370.2-2017'
标准编号 | GB/T 34370.2-2017 (GB/T34370.2-2017) | 中文名称 | 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2部分:目视检测 | 英文名称 |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amusement equipment -- Part 2: Visual examination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57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00.40 | 字数估计 | 14,119 | 发布日期 | 2017-09-29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希都游乐设备制造厂、北京实宝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0) | 提出机构 | 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0)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370.2-2017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amusement equipments-Part 2: Visual examination
ICS 97.200.4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2部分:目视检测
2017-09-29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34370《游乐设施无损检测》分为以下6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目视检测;
---第3部分:磁粉检测;
---第4部分:渗透检测;
---第5部分:超声检测;
---第6部分:射线检测。
本部分为GB/T 3437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0)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希都游乐
设备制造厂、北京实宝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功田、梁朝虎、李向东、张勇、周晓君、李勇、胡斌、吴占稳、高广兴、胡振龙、
刘爱国。
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2部分:目视检测
1 范围
GB/T 34370的本部分规定了游乐设施的目视检测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生产和在用游乐设施的目视检测。
本部分不适用于磁粉、渗透等其他无损检测方法中的目视观察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20306 游乐设施术语
GB/T 20737 无损检测 通用术语和定义
GB/T 20968 无损检测 目视检测辅助工具 低倍放大镜的选用
GB/T 34370.1 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306和GB/T 207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目视检测 visualexamination
观察、分析和评价被检件状况的一种无损检测方法,它仅指用人的眼睛或借助于某种目视辅助器材
对被检件进行的检测。
3.2
不借助于目视辅助器材(照明光源、放大镜除外),用眼睛进行检测的一种目视检测技术。
3.3
借助于反光镜、望远镜、内窥镜、光导纤维、照相机、视频系统、自动系统、机器人以及其他适合的目
视辅助器材,对难以进行直接目视检测的被检部位或区域进行检测的一种目视检测技术。
3.4
借助于人工照明,观察透光叠层材料厚度变化的一种目视检测技术。
3.5
辅助照明 auxiliarylighting
为了改善目视检测观察条件,用作目视检测辅助器材的人工照明光源。
3.6
表面眩光 surfaceglare
干扰目视检测的人工照明光源的反射光。
3.7
透光叠层片 translucentlaminate
校准透射光的一种玻璃增强材料粘结的叠层。
4 概述
目视检测是一种用人的眼睛或借助目视辅助器材观察、分析和评价被检件状态的一种无损检测方
法,主要用于观察各种材质零部件和焊缝等的腐蚀、开裂、破损、磨损、变形等宏观损伤,匹配异常,过热、
渗漏的痕迹,焊缝的宏观缺欠等。
目视检测技术包括直接目视检测、间接目视检测和透光目视检测。直接目视检测不依靠辅助工具
(照明光源、放大镜除外)直接用肉眼进行观测;间接目视检测则可以借助反光镜、望远镜、内窥镜、光导
纤维、照相机、视频系统、自动系统、机器人以及其他适合的目视辅助器材进行检测;透光目视检测可以
对透明、半透明材料内部进行检测。
5 安全要求
检测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至少包括:
a) 检测人员应遵守被检件现场的安全要求,根据检测地点的要求穿戴防护工作服和佩戴有关防
护设备;
b) 应注意避免各种安全隐患,例如碰伤、触电、跌落、挤压、剪切、缠绕、滑倒、溺水、烫伤等。
本章没有列出进行检测时所有的安全要求,使用本部分的用户应在检测前建立安全准则。
6 检测人员
从事游乐设施目视检测工作的人员,除应符合GB/T 34370.1的有关规定外,目视检测人员未经矫
正或经矫正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为1.0),测试方法应符合GB/T 11533的规定。检测人员应每
12个月进行一次视力检查。
如果检测需要对辨色力有特别要求,检测人员宜补充辨色力测试,以保证必要的辨色力。
7 设备和器材
7.1 目视检测使用的设备和器材包括:直接目视检测、间接目视检测和透光目视检测使用的器材。
7.2 直接目视检测器材主要有:照明光源和低倍放大镜。
7.3 间接目视检测器材主要有:照明光源、反光镜、望远镜、内窥镜、光导纤维、照相机、视频系统、自动
系统、机器人以及其他适合的目视辅助器材。
7.4 透光目视检测器材主要有:照明光源和放大镜。
7.5 其他辅助设备:直尺、游标卡尺、白光照度计、焊缝检测尺、检测锤、塞尺等。
7.6 目视检测器材应达到规定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
8 检测工艺规程
8.1 通用检测工艺规程
从事游乐设施目视检测部门应按GB/T 34370.1和本部分的要求编制通用检测工艺规程,其内容
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文件编号;
b) 适用范围;
c) 执行标准编号、法规;
d) 检测人员要求;
e) 检测器材;
f) 被检件状态;
g) 照明要求;
h) 检测时机;
i) 检测程序(步骤);
j) 观察方法;
k) 检测结果评价;
l) 检测记录、报告格式;
m) 资料存档;
n) 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字及日期。
8.2 检测工艺的验证
应采用验证试样来验证目视检测工艺规程。验证试样可采用一条宽度小于或等于0.8mm的细线
或其他类似人工缺陷。验证试样应放在被检件表面或光照条件、表面结构、反差比和可接近性等方面与
被检件相似的表面,且宜放在被检区域中最难以观察到的部位。
当检测技术、观察方法、被检件表面结构情况、被检件表面照明要求或验证试样等对检测灵敏度有
严重影响的因素发生改变时,工艺规程应重新进行验证。
8.3 检测工艺卡
对于每类设备或工件的目视检测,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GB/T 34370.1、本部分和通用检测工艺规
程制定目视检测工艺卡。工艺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工艺卡编号;
b) 检测执行的标准;
c) 被检测工件的信息:名称、型号、编号、材质、规格尺寸、焊接型式等;
d) 检测部位和可接近性;
e) 被检件表面状态;
f) 检测设备与器材;
g) 照明条件;
h) 检测时机;
i) 检测工艺的验证;
j) 检测程序(步骤);
k) 编制和审核人员签字及日期。
9 检测
9.1 检测前的准备
9.1.1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被检设备制造文件资料:被检部件的竣工图(含焊缝布置图)、有关设计文件对无损检测的要
求、相关的无损检测报告等;
b) 被检设备运行记录资料:开停机情况、使用环境、使用条件、载荷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的异
常情况等;
c) 检验资料:历次检验检测报告;
d) 其他资料:维护保养、修理和改造的文件资料等。
9.1.2 现场勘察
对于在用游乐设施,在实施检测前,应对被检设备现场进行勘察,确定满足实施检测的辅助条件。
9.1.3 检测工艺卡的编制
按8.3执行。
9.2 直接目视检测
9.2.1 检测距离与角度
直接目视检测时,应使眼睛能够与被检件表面达到最佳的距离和角度。眼睛与被检件表面的距离
不超过600mm,且眼睛与被检件表面所成的夹角不小于30°。
9.2.2 检测工具
直接目视检测可以采用反光镜改善观察的角度,并可以借助低倍放大镜来分辨细小缺欠,低倍放大
镜的选用按GB/T 20968执行。
9.2.3 照明条件
为达到最佳检测效果,照明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使照明光线方向相对于观察点达到最佳角度;
b) 避免表面眩光;
c) 优化光源的色温度;
d) 使用与表面反射光相适应的照度级;
e) 被检件表面至少要达到500lx的照度,对于必须仔细观察或发现异常情况并需要作进一步观
察和检测的区域则至少要达到1000lx的照度。
9.2.4 焊接接头的目视检测
对新制造的焊接接头应注意是否有漏焊、裂纹、烧穿、未焊透、密集气孔、塌陷、严重咬边、未焊满、夹
渣等外观缺欠。应特别注意异种材料焊接、特殊焊接工艺可能产生的缺欠。钢制熔化焊焊接接头中的
典型目视缺欠参见附录A。附录B给出了典型目视缺欠图片。
对在役的焊接接头应重点关注重要焊接接头,注意开裂(起弧处、交变载荷、应力集中)、腐蚀、锈蚀、
油漆剥落部位,尤其对于制造过程中存在的弧坑、气孔、成型不良的部位应重点观测。
9.2.5 零部件的目视检测
9.2.5.1 螺栓
观察螺栓是否有弯曲变形、损伤、磨损、锈蚀,用10倍放大镜观察螺栓,特别是螺栓头、螺纹根部是
否有裂纹。
9.2.5.2 机加工件
观察机加工件外形是否符合设计,机加工件表面是否光洁,是否有裂纹、尖角、毛刺、划痕、磨损、
锈蚀。
9.2.5.3 钢结构件
观察钢结构件外形是否符合设计,表面是否平整,是否存在裂纹、变形、尖角、毛刺、磨损、锈蚀。
9.2.5.4 玻璃钢件
观察玻璃钢件外形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浸渍不良、固化不良、气泡、孔洞、皱纹、裂纹、毛刺、缺
损、明显修补痕迹、布纹显露、厚度不均、凸凹不平、色调不一致等缺欠,切割面是否存在分层、毛刺等缺
陷,转角处过渡是否圆滑等。
9.2.5.5 非金属件
观察橡胶、尼龙、聚氨酯等非金属件外形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裂纹、尖角、毛刺、老化、破损、变
形、磨损。
9.2.5.6 防腐涂层
观察防腐涂层是否均匀,是否存在剥离、漏涂、返锈、皱皮、流坠、针眼、气泡、凹坑、凸起等。
9.2.5.7 木结构件
观察木结构件外观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腐朽、虫眼、开裂、木节、髓心等现象。
9.2.6 基础
观察基础外观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沉陷、开裂和松动等现象。
9.3 间接目视检测
9.3.1 在不易或无法进行直接目视检测的被检部位和区域,可采用间接目视检测。
9.3.2 间接目视检测可以采用反光镜、望远镜、内窥镜、光导纤维、照相机、视频系统、自动系统、机器人
以及其他适合的目视辅助器材进行检测。
9.3.3 间接目视检测应至少具有与直接目视检测相当的分辨力,必要时应验证间接目视检测系统能否
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9.4 透光目视检测
9.4.1 透光目视检测需要借助一个足够强度的定向光源,可均匀地透过被检部位和区域,能满足检查
透明、半透明材料中缺欠的要求。
9.4.2 周边光线必须事先识别,来自被检表面的反射光或表面眩光应小于所施加的透过被检部位和区
域的透照光。
9.5 检测记录
目视检测记录应至少包括8.3和第11章所规定的内容。
10 结果评价
10.1 通用原则
10.1.1 所有的检测结果应按游乐设施相关法规、执行标准和(或)合同要求进行评价。
10.1.2 本部分检测工艺规程规定了最低限度的检测要求,但并不限制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进行的
更高要求的检测。
10.1.3 当目视检测发现异常情况,且不能判断异常情况的性质和影响时,可采用测厚、测硬、金相、磁
粉或渗透等其他检测方法对异常部位进行检测和评价。
10.2 焊接接头
10.2.1 焊接接头所有焊瘤、熔渣等应清除干净。
10.2.2 焊接接头表面不应有漏焊、裂纹、烧穿、未焊透、密集气孔、塌陷、严重咬边、未焊满、夹渣等外观
缺欠。
10.3 零部件
10.3.1 螺栓不应存在弯曲变形、裂纹,影响安全的损伤、锈蚀。
10.3.2 机加工件外形结构应符合设计,表面光洁,不应有裂纹、尖角、毛刺和影响安全的划痕、磨损、
锈蚀。
10.3.3 钢结构件外形结构应符合设计,钢结构件不应有裂纹、尖角和影响安全的变形、毛刺、磨损、
锈蚀。
10.3.4 玻璃钢件不应存在毛刺、影响安全的裂纹、孔洞、严重缺损、浸渍不良、固化不良、气泡等缺陷。
10.3.5 橡胶、尼龙、聚氨酯等非金属件外形应符合设计,不应存在尖角、毛刺和影响安全的裂纹、老化、
破损、变形、磨损。
10.3.6 防腐涂层应无严重剥离、漏涂和返锈,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10.3.7 木结构件外观应符合设计,不应存在腐朽和影响安全的虫眼、开裂、木节、髓心等现象。
10.4 外观
外观应符合设计,不应存在影响游乐设施正常运行的不均匀沉陷、开裂和松动等异常现象。
11 目视检测报告
目视检测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 委托单位、被检工件名称、型号和编号;
b) 检测标准和验收要求;
c) 被检件的材质及表面状态;
d) 检测部位和比例;
e) 检测使用的设备和器材;
f) 检测方法;
g) 所有观察项目和检测结果;
h) 检测日期;
i) 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日期及其资格。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钢制熔化焊焊接接头中的典型目视缺欠
钢制熔化焊焊接接头中的典型目视缺欠参见表A.1。
表A.1 钢制熔化焊焊接接头中的典型外观缺欠
编号 缺欠种类名称 缺欠种类 解释描述 示意图
1 裂纹 裂纹 裂纹是一种在固态下由局部断裂产生
的缺陷,它可能源于冷却或应力效应。
包括纵向裂纹、横向裂纹、放射状裂纹、
弧坑裂纹等
a 纵向裂纹
2 气孔 孔穴 气孔是残留气体形成的孔穴
3 夹渣 固体夹杂 固体夹杂是在焊缝金属中残留的固体
杂物。夹渣是在焊缝金属中的熔渣。
这些夹渣可能是线状的、孤立的或成
簇的
4 未熔合 未熔合及未焊透 焊缝金属和母材或焊缝金属各焊层之
间未结合的部分,可能是如下某种形
式:侧壁未熔合、焊道间未熔合或根部
未熔合
表A.1(续)
编号 缺欠种类名称 缺欠种类 解释描述 示意图
5 未焊透 未熔合及未焊透 实际熔深与公称熔深之间的差异
a 实际熔深;
b 公称熔深
6 咬边 形状和尺寸不良 母材(或前一道熔敷金属)在焊趾处因
焊接而产生的不规则缺口
7 焊缝超高 形状和尺寸不良 对接焊缝表面上焊缝金属过高。
角焊缝表面上焊缝金属过高
a 公称尺寸
a 公称尺寸
8 下塌 形状和尺寸不良 过多的焊缝金属伸出了焊缝的根部。
下塌可能是局部下塌、连续下塌或熔穿
a 公称尺寸
9 焊瘤 形状和尺寸不良 覆盖在母材金属表面,但未与其熔合的
过多焊缝金属。焊瘤可能是:焊趾焊瘤
或根部焊瘤
10 错边 形状和尺寸不良 两个焊件表面应平行对齐时,未达到规
定的平行对齐要求而产生的偏差
表A.1(续)
编号 缺欠种类名称 缺欠种类 解释描述 示意图
11 下垂 形状和尺寸不良 由于重力而导致焊缝金属塌落。下垂
可能是:水平下垂;在平面位置或过热
位置下垂;角焊缝下垂;焊缝边缘熔化
下垂
12 烧穿 形状和尺寸不良 焊接熔池塌落导致焊缝内的孔洞
13 未焊满 形状和尺寸不良 因焊接填充金属堆敷不充分,在焊缝表
面产生纵向连续或间断的沟槽
14 焊脚不对称 形状和尺寸不良
a 正常形状;
b 实际形状
15 焊缝宽度不齐 形状和尺寸不良 焊缝宽度变化过大 -
16 根部收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