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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4564.1-2017 (GB/T34564.1-2017) | 中文名称 | 冷作模具钢 第1部分:高韧性高耐磨性钢 | 英文名称 | Cold-word mould steel -- Part 1: High toughness and wear-resistance steel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0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35 | 字数估计 | 14,140 | 发布日期 | 2017-10-14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起草单位 |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材料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标准信息研究院、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胜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川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工工具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564.1-2017
Cold-word mould steel - Part 1: High toughness and wear-resistance steels
ICS 77.140.35
H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冷作模具钢
第1部分:高韧性高耐磨性钢
2017-10-14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34564《冷作模具钢》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高韧性高耐磨性钢;
---第2部分:火焰淬火钢。
本部分为GB/T 3456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材料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
司、冶金工业标准信息研究院、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胜模具材
料有限公司、湖北川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工工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贝贝、张占普、吴立志、马党参、康爱军、薛春、戴强、张华国、邱建国、万春燕、
徐辉霞、迟宏宵、谷强、王文正、王佳友、秋立鹏、孙秀华、杨天亮、王杨、颜丞铭。
冷作模具钢
第1部分:高韧性高耐磨性钢
1 范围
GB/T 34564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韧性高耐磨性冷作模具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热轧、锻制、冷拉、银亮条钢及机加工交货的高韧性高耐磨性冷作模具钢(以下简称
“钢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4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半二甲酚橙光度法测定铋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207-2008 银亮钢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6402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4979-1994 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评定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3 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购的钢材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交货状态;
e)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f) 冶炼方法;
g) 使用加工方法
h) 订购的数量(重量或支数);
i) 其他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
4.1 热轧钢棒(圆钢、方钢、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1的规定。
4.2 锻制钢棒(圆钢、方钢、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2的规定。
4.3 冷拉钢棒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1994中h11级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
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4.4 银亮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207-2008中h11级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
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4.5 机加工交货的钢材的尺寸、外形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5的规定。
4.6 钢材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
4.7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可另行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号和化学成分
统一数
字代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Cr Mo V Cu Ni
1 T21350 Cr8Mo2SiV
0.95~
1.03
0.80~
0.20~
0.50
≤0.025 ≤0.008
7.80~
8.30
2.00~
2.80
0.40
≤0.25 ≤0.25
2 T21317 7Cr7Mo2V2Si
0.68~
0.78
1.20
≤0.40 ≤0.025 ≤0.008
6.50~
7.50
1.90~
2.30
2.20
≤0.25 ≤0.25
3 T21319 Cr12MoV
1.45~
1.70
≤0.40 ≤0.40 ≤0.025 ≤0.008
11.00~
12.50
0.40~
0.15~
0.30
≤0.25 ≤0.25
4 T21310 Cr12Mo1V1
1.45~
1.60
≤0.60 ≤0.60 ≤0.025 ≤0.008
11.00~
13.00
0.70~
0.80~
1.00
≤0.25 ≤0.25
注:各牌号的主要特点及用途参见附录B。
5.1.2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钢中铅、砷、锡、锑、铋等元素及氢、氧、氮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
注明。
5.2 冶炼方法
钢应经二次精炼,即经电渣重熔或真空电弧重熔(VAR),如供方保证钢材能满足本部分要求,可不
限制冶炼方法。
5.3 交货状态
钢材以退火状态交货。
5.4 交货硬度
5.4.1 交货状态的钢材硬度值和试样淬回火硬度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交货状态的钢材硬度值和试样淬回火硬度值
牌号 交货硬度a(HBW)
试样检测淬回火硬度及热处理制度
预热温度
淬火温度
淬火
介质
回火温度b
硬度c(HRC)
1 Cr8Mo2SiV
2 7Cr7Mo2V2Si
3 Cr12MoV
4 C12Mo1V1
≤255 800~850
1020~1040
1100~1150
油或空气、
高压氮气
510~530 ≥60
530~550 ≥60
980~1030 油或高压氮气 200±6,一次 ≥58
980~1050
空气或
高压氮气
200±6
回火一次,2h
≥59
a 退火加冷拉态的硬度,允许比退火态指标增加50HBW。
b 至少回火2~3次,每次2h。
c 试样淬回火硬度供方若能保证合格可不检验。
5.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状态的钢材硬度值可另行规定。
5.5 低倍组织
5.5.1 钢材应检验酸浸低倍组织,在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夹杂、分层、裂纹、气泡和
白点,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分别按GB/T 1299-2014附录A中图A.1和图A.2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
合下列要求:
a) 圆钢及方钢的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合格级别应符合表3的规定;
b) 扁钢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合格级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圆钢及方钢的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合格级别
公称直径或边长
mm
中心疏松 锭型偏析
不大于
≤80 2.0 2.0
>80~150 2.5 3.0
>150~250 3.0 3.0
>250~400 3.5 3.0
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400mm时,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4 扁钢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合格级别
公称厚度
mm
中心疏松 锭型偏析
不大于
热轧
扁钢
≤60 3.0 3.0
>60~120 3.5 3.0
锻制
扁钢
160~250 3.0 3.0
>250~400 3.5 3.0
热轧扁钢公称厚度大于120mm时,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锻制扁钢公称厚度大于400mm时,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2 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取其他标准进行评定,合格级别由双方协商确定。
5.6 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
钢材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应按照GB/T 14979-1994中第四评级图评定。热轧和锻制圆钢、方
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应符合表5的规定,热轧和锻制扁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
别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5 热轧和锻制圆钢、方钢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
公称直径或边长
mm
合格级别
Cr12MoV、Cr12Mo1V1 Cr8Mo2SiV、7Cr7Mo2V2Si
不大于
≤50 3 2
>50~70 4 3
>70~100 4 3
>100~120 4 4
>120~160 5 4
>160~250 5 4
>250~400 6 5
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400mm时,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6 热轧和锻制扁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
公称厚度
mm
合格级别
Cr12MoV、Cr12Mo1V1 Cr8Mo2SiV、7Cr7Mo2V2Si
不大于
≤40 3 2
>40~70 4 3
>70~120 4 4
>120~160 5 4
>160~200 5 4
>200~300 6 5
公称厚度大于300mm时,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7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检验非金属夹杂物,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非金属夹杂物类别
细系 粗系
不大于
A 1.0 0.5
B 1.5 1.0
C 1.0 1.0
D 1.5 1.0
DS 2.0
5.8 脱碳层
5.8.1 公称直径或边长不大于150mm的热轧、锻制钢材一边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的深度应不
大于0.25mm+1%D(D 为钢材的直径或边长)。
5.8.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扁钢和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150mm的热轧、
锻制钢材可检验脱碳层。
5.8.3 冷拉钢材一边总脱碳层深度应不大于钢材截面公称尺寸的1.5%。
5.8.4 机加工交货和银亮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脱碳层。
5.9 超声检测
5.9.1 钢材应按GB/T 6402进行超声检测,其内部不允许白点、夹渣、分层、内裂、缩孔等冶金缺陷存在。
5.9.2 超声检测允许极限值的大小分级和数量级别应分别符合GB/T 1299-2014中表36和表37的
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超声检测的合格级别
公称直径、边长或厚度
mm
合格级别
≤150 E/e
>150~250 E/d
>250~400 D/d
>400 协议
5.10 表面质量
5.10.1 供压力加工用的热轧和锻制钢材,表面不得有目视可见的裂缝、折叠、结疤和夹杂。如有上述
缺陷应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9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深度在公
差之半范围内的其他轻微表面缺陷可不清除。
表9 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要求
公称直径、边长、厚度
mm
允许缺陷清除深度
不大于
< 80 公差之半
80~140 公差
>140 钢材截面尺寸的4%
5.10.2 供切削加工用的热轧和锻制钢材,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深度符合表10规定的局部
缺陷存在,但应保证钢材的最小尺寸。
表10 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要求
公称直径、边长、厚度
mm
局部缺陷允许深度
不大于
< 80 公差之半
≥80 公差
5.10.3 冷拉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和氧化铁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尺寸精度为h9级和h10级的冷拉钢材,表面不允许有任何缺陷;
b) 尺寸精度为h11级和h12级的冷拉钢材,表面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深度不大于该公称尺寸
公差的麻点、个别划痕、发纹、凹面、黑斑、拉裂和润滑剂痕迹等轻微表面缺陷;根据需方要求,
并在合同中注明,缺陷允许深度可不大于该公称尺寸公差之半。
5.10.4 机加工交货的钢材表面不得有缺陷。
5.10.5 银亮材表面应符合GB/T 3207的规定。
5.10.6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对表面质量另行规定,但应在合同中注明。
5.11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有下列特殊要求的钢材:
a) 特殊化学成分;
b) 晶粒度;
c) 横向冲击;
d) 其他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1规定。
6.2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应按GB/T 4336、GB/T 11261、GB/T 20124或通用的方法进行,仲裁时按
GB/T 223.11、GB/T 223.13、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28、GB/T 223.29、GB/T 223.31、
GB/T 223.47、GB/T 223.48、GB/T 223.53、GB/T 223.58、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7、
GB/T 223.69和GB/T 223.82的规定进行。
表11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部位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每炉1个 GB/T 20066 见6.2
2 布氏硬度 2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231.1
3 洛氏硬度 2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230.1
4 低倍组织 2个/批
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不同
根钢坯或钢材上
GB/T 226、GB/T 1299-2014中附录A
5 非金属夹杂物a 2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10561-2005中A法
6 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 2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13298、GB/T 14979-1994
7 脱碳层 2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224
8 晶粒度 1个/批 任一根钢材上 GB/T 6394
9 冲击试验 5个/批 不同根钢材上 GB/T 229,本部分附录A
10 超声波探伤 逐支 整根钢材上 GB/T 6402
11 表面质量 逐支 整根钢材上 目视
12 尺寸 逐支 整根钢材上 卡尺、千分尺
a 应在直径或边长为100mm~120mm熔检坯上进行检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另行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与验收
钢材的质量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需方有权对本部分或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一
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7.2 组批规则
7.2.1 钢材应成批验收。每批钢材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格
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
7.2.2 电渣重熔钢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子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格和同一热
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本部分各项要求的条件下,允许以电渣重熔的母炉号组批,
但化学成分应每个子炉号取一个,其他项目按母炉号取样规定执行。
7.3 取样数量
钢材检验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11的规定,如果取不到表11规定的试样数量,可逐支取
样检验。
7.4 复验和判定规则
7.4.1 钢材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T 17505的规定。
7.4.2 供方若能保证钢材合格,同一炉号钢材的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拉伸性能、冲击试验及末端
淬透性允许以大代小,以坯代材。
7.5 数值修约
钢材各项检验及检查测量值按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修约规则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的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横向冲击试样要求
A.1 冲击试样采用10mm×10mm的无缺口试样。钢材横截面为矩形或正方形时,试样沿短边从截
面1/4部位切取,见图A.1;钢材截面为圆形时,试样沿横向从截面的1/4部位切取,见图A.2。试样应
适当留有加工余量。每批产品材料至少要测试五个冲击试样,应根据其数量要求而增加测试样品的
组数。
A.2 试样应按表2要求进行热处理,试样最终尺寸及允许偏差为(10±0.100)mm×(10±0.100)mm×
(55±1.00)mm。
A.3 在进行冲击试验时,摆锤应撞击试样横向面的中心部位,见图A.1和图A.2。
单位为毫米
图A.1
单位为毫米
图A.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各牌号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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