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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4574-2017 (GB/T34574-2017) | 中文名称 | 高速列车电磁发射限值与测量 | 英文名称 | Limits and measurements of electromagnetic emission for high-speed train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S35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80 | 字数估计 | 14,155 | 发布日期 | 2017-09-29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起草单位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 提出机构 | 国家铁路局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574-2017: 高速列车电磁发射限值与测量
GB/T 34574-2017 英文名称: Limits and measurements of electromagnetic emission for high-speed train
ICS 29.280
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列车电磁发射的限值要求、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测量技术和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高速列车内部在0kHz~20kHz频率范围(不包括0)的磁场发射以及高速列车
在9kHz~1GHz频率范围的对外发射。
电力机车、城际和城轨电动车组可参照执行。
5 测量方法
5.1 总则
轨道交通环境中可能影响人体的三个电磁场源分别为机车车辆、牵引供电设备和信号设备。在
1Hz~10MHz频率范围内,可通过电流密度来推导相关电磁发射(激励)以及最基本的限值;而在100kHz~
300GHz范围内,宜测量高速列车对外的电磁发射,但本标准仅涉及1GHz以内的对外发射测量。
在高速列车内,由于牵引变流器和辅助变流器开关频率比较低(在几千赫兹以下,在20kHz以上
的谐波分量较小),测量频率范围为0< f≤20kHz。在此频率范围内,磁场起主导地位,电场相对可以
忽略,故仅考虑磁场发射限值测量。
5.2 高速列车内部测量
5.2.1 高速列车工作区域
应测量确定该区域内高速列车在静止和动态条件下的发射。
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测量司机室和监控室内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座位和其他可能存在被照射位
置的磁场,包括控制操纵台、通信设备、监视设备和空调/加热器等位置。
测量高度离地板0.9m和1.5m,水平测量距离墙体0.3m或在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能到达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3m)。
5.2.2 高速列车公众区域
应测量确定高速列车在静止和动态条件下的发射。
在公众(旅客)最有可能接近高速列车发射源,如变压器、功率变流器、电抗器和辅助变流器等位置
进行测量;在此情况下,测量距地板高度为0.3m、0.9m和1.5m,距墙体水平测量距离为0.3m或公众
(旅客)能到达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3m)。
5.3 高速列车对外发射测量
应测量确定高速列车在静止和动态条件下的对外发射。
9kHz~30MHz的磁场测量应满足:环形天线的几何中心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为10m,天线离轨
面高度为1m~2m,天线的平面应平行于轨道中心线,见图5。
30MHz~300MHz的电场测量应满足:双锥天线的几何中心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为10m,天线离轨面高度为3m,见图6。
300MHz~1000MHz的电场测量应满足:对数周期天线的几何中心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为
10m,天线离轨面高度为3m,见图7。
所有电场测量应包括天线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测量。
5.4 试验条件
5.4.1 高速列车内部测量条件
高速列车内的测量应在高速列车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
进行磁场测试的高速列车工作条件包括:
---静止条件(S):无牵引功率输出时,高速列车不行驶;辅助电路工作,所有相关设备(如空调/加
热器、照明、窗加热器和发电机)正常工作。
---动态条件(D):牵引功率输出时,高速列车从静止状态启动,以最大加速度加速至最高速度;惰
行及最大电气制动至停止;辅助电路工作,相关设备正常工作。
试验应尽可能降低其他机车车辆或高速列车的影响。如果存在不同的电气制动方式,则应分别试验。
5.4.2 高速列车对外发射测量条件
试验应涵盖发射车载所有设备工作时可能产生的发射。
应在牵引车辆静态和慢行时进行试验。
静态试验时,高速列车处于静止状态,无牵引功率输出时,辅助电路及所有相关设备(如空调/加热器、照明等)工作正常。
慢行试验时,速度应足以避免滑动接触拉弧或跳动,也应足以实施电制动。当经过天线时,车辆应
为50km/h±10km/h,并以最大牵引力的三分之一加速或减速。
如果采用牵引力静态试验替代慢行试验,应采用慢行限值。试验报告中应说明采用牵引力静态试验代替慢行试验的理由。
5.5 试验环境
任何高速列车以外及沿线的磁感应源都可能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在运行线路计划中应表明可能
的外部源的位置。测量准备和测量期间,应考虑特殊磁感应源。
测量对外发射时,试验场所应尽可能在实际的轨道环境中实现下列要求:
---离测量点的最小间距(30m)内应没有树木、围墙、桥梁、隧道或车辆;
---测量点应在架空线支柱间的中点,在轨道对面(如果是双轨,在被使用的轨道一侧);
---测量点两侧的架空线最小净长度应为3km。
应避免架空线的中断区域、变电所、变压器、无电区和分段绝缘器等。
因为接触网上射频可能会产生谐振,既有架空系统的布置有可能导致试验场所的改变。
在测量车辆发射前应确认或测量变电所的影响。
应避免靠近邻近的电源线。
在同一供电臂内或在20km距离内应无其他轨道车辆。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应记录试验时每次车辆发射测量之前和之后的环境噪声;如满足以上条
件,仅需测量系列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两种环境噪声。
如果在规定的频率或规定的频率范围内环境噪声高于限值,可不考虑这些频率的测量,但试验报告
应记录超出限值部分小于6dB对应的频率。
6 测量技术
6.1 频率范围
在0kHz~20kHz频率范围用场强探头测量。当测量设备不具备1Hz~5Hz测量能力时,
1Hz~5Hz范围的测量值以5Hz的测量值为基础乘以(25/f2)进行折算。
9kHz~30MHz的频率范围,用磁场天线测量列车对外的磁场发射。
30MHz~1GHz的频率范围,用电场天线测量列车对外电场发射。
6.2 测量仪器设备
6.2.1 低频磁场测量仪器设备
测量仪器设备应满足GB/T 32577-2016中5.3的要求。
6.2.2 高频电磁场测量仪器设备
发射测量设备的精度、峰值和准峰值检波的带宽应符合GB/T 6113.101-2008的规定。
6.3 评估方法
6.3.1 列车内部低频磁场
对测量数据进行评估和评定的方法由试验相关方协商确定,对测量数据进行峰值评估。
职业照射测量值应低于图1中的“----”虚线规定的限值。
公众照射测量值在距离车厢地板0.3m高度时应低于图1中的“---”实线规定的限值。
公众照射测量值在距离车厢地板0.9m和1.5m时应低于图2中的曲线规定的限值。
6.3.2 高速列车对外发射
高速列车静止试验的测量值应低于图3限值曲线规定的限值。
高速列车慢行试验的测量值应低于图4限值曲线规定的限值。
6.4 测量程序
6.4.1 高速列车内部测量
测量前应制定试验大纲。
应同时进行磁场的三轴测量,并按本条款规定的方法,对测量区域的每一点进行磁场测量:
---静态测量:测量三轴方向的磁场,持续时间30s~60s;
---动态测量:从静止以最大加速度加速至最大速度,惰行至少10s,再启动最大电制动停车,测量三轴方向的磁场。
对每个状态和每个测量点只需测量一次,记录测量时间内的最大值。
6.4.2 高速列车对外发射测量
6.4.2.1 频率选择
测量频率选择时应考虑附近是否有强信号存在,例如公共广播站。每十倍频程应至少有三个频测量点。
6.4.2.2 频率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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