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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775-2017 (GB/T35775-2017) | | 中文名称 |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评价指标体系 | | 英文名称 | Spatiotemporal infrastructure for smart city -- Evaluation indicator syste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40 | | 字数估计 | 18,115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775-2017
Spatiotemporal infrastructure for smart city--Evaluation idicator system
ICS 07.040
A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评价指标体系
2017-12-29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体系框架 2
5 评价指标 4
6 评价方法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评价指标数据获取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评价指标的权重 13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大学、陕西省测绘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宁波市规划局地理信息中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易时代新图软件有限
公司、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科宇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丹、刘海岩、邵振峰、王虹、刘晓丽、郭晟、黄钰、孙世友、蒋波涛、梁军、
马照亭、洪志远、武鹏达、刘勇。
引 言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是国家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支撑,是城市各种信息共享、交换、协同、应
用的基础性平台,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智慧化的保障,也是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继承、发展
与提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高技[2014]1770号)文件精神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任务分工,按照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的要求,为科学评价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及
服务成效,引导和推动城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时空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特制定本标准。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评价指标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评价体系框架、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效果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776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基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城市 smartcity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
务智慧化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形态。
3.2
具有时间和空间特征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涉及的专题信息,及其运行环境和支撑
环境的总称。
3.3
时空基准 spatiotemporaldatum
时间和地理空间维度上的基本参照依据和度量的起算数据。
3.4
按照统一时空基准序化的结构化、半结构化与非结构化的大数据及其管理分析系统。
3.5
以时空大数据为基础、云计算环境为支撑,依托泛在网络,分布式聚合信息资源,并按需智能提供计
算存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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