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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6120-2018 (GB/T36120-2018) | 中文名称 | 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产品标识 | 英文名称 | Production label for child restraint system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R12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字数估计 | 12,199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120-2018
Production label for child restraint system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ICS 43.040.60
T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产品标识
2018-05-14发布
2018-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标识的内容 1
5 标识布局及格式 4
6 标识性能要求 4
7 标识性能试验方法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麦克英孚(宁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幸运宝
贝安全装置制造有限公司、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宏高
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环球娃娃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众
汽车有限公司、阿普丽佳(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
司、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德儿童
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路途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维菁、袁健、李世成、许勇锋、朱光、叶其林、蔡美昭、王玉琳、许韶恩、孔立民、
周行军、董明、沈钰斌、郑文杰、郑亚峰、肖刚生、陆火祥。
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产品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内容、布局及格式、性能要求和试验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的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27887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ISO 2575:2004-Z.01 道路车辆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Roadvehicles-Symbolsfor
controls,indicatorsandtel-tales)
3 术语和定义
GB 278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于标示儿童约束系统产品相关信息的标签(以下简称“标识”)。
4 标识的内容
4.1 标识应包括的信息
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a) 儿童约束系统品牌商、生产企业(制造商);
b) 产品型号;
c) 商标;
d) 适用组别、儿童体重;
e) 制造年份;
f) 适用的国家标准;
g) 国际通用的ISO FIX标志(若为ISO FIX儿童约束系统);
h) 图示正确的使用方法;
i) 备选的约束方式的说明;
j) 警告信息(如适用);
k) 其他(儿童约束系统品牌商认为必要的附加信息)。
4.2 标识的分区及各区内容
4.2.1 标识的分区
标识由“基本信息区”“安装信息区”“警告信息区”“附加信息区”组成,4.1所要求的信息应包含在
四个信息区中。
4.2.2 标识分区内容
4.2.2.1 “基本信息区”内容至少包括4.1中所列的a)~f)。
4.2.2.2 “安装信息区”指示产品的正确安装方式,内容至少包括4.1中所列的g)~i),并满足下列
要求:
a) 如果儿童约束系统是用ISO FIX装置与车辆的ISO FIX固定点联接,应使在车辆上安装儿童
约束系统的人永远能够看见图1所示的国际通用ISO FIX标志,并且用图示和(或)文字表达
以下信息:
● 安装座椅的相关步骤的要点。例如,应解释ISO FIX锁止系统的使用方法;
● 任一指示器的位置、功能和说明;
● 上固定点的位置,必要时应明确路径,或者其他的使用者为限制座椅翻转而采用的方式的
必要操作,应用图2所示的符号之一加以说明;
● 应说明调整ISO FIX带扣、调整上固定点或其他限制座椅翻转的装置所需的操作;
● 在需要时,用图3所示说明书符号表示参见儿童约束系统使用说明书,以及标明此文件的
位置。
图1 ISO FIX标志图示
图2 图示符号
图3 说明书图示
b) 如果儿童约束系统是与成人安全带配合使用的,应用图示的方法标明安全带的正确路径。如
果产品是用成人安全带来固定的,那么应用颜色标明安全带路径。如果该系统是面向前方的,
颜色为红色;如果是面向后方的,那么颜色为蓝色。在指定的安全带肩带路径和腰带路径间应
有清晰的区别。区别方式可以采用颜色、文字或形状等方式。任何一个产品的织带安装图解
都应说明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方向。织带安装图上应标明车辆上的座椅。
c) 儿童约束系统安装在车辆中时,标识应可见。对于0组的儿童约束系统,当儿童乘坐在儿童
约 束系统中时,该标识也应可见。
d) 如果儿童有另外一种备选的约束方式,那么在连接成人安全带和这种备选约束方式下的儿童
约束系统之间的受力点应清晰地标示出来。这个标记应表明这是一种备选的约束方式,并且
应分别符合前向和后向座椅的颜色要求。标识中应包括这种备选的约束方式的说明,并在使
用说明书里说明。
4.2.2.3 “警告信息区”应对儿童约束系统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内容包括4.1中所列的j),
并应标明下列信息:
a) 既可前向使用又可后向使用的儿童约束系统,应标明以下信息:“重要---在儿童体重超过×
×.之前,不应前向使用(参阅使用说明)。”
b) 后向的儿童约束系统使用时的警告信息属于“警告信息区”的内容之一,但应按照GB 27887
的要求单独标示在儿童约束系统中儿童头部所在的区域,应在其内侧可视面(包括头部两侧)
粘贴如图4所示的警告标签。该标签应满足GB 27887的规定。
图4 儿童约束系统警告标签样式
c) 应提示,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不要将儿童放置在儿童约束系统内。
4.2.2.4 “附加信息区”的内容包括4.1中所列的k),可标示除上述信息之外的其他附加信息,如所适用
的车型及建议的车辆安装位置等。
5 标识布局及格式
5.1 标识中四部分信息区可集中在一个标识中,自上而下布置或自左而右布置。也可分为单独的几部
分固定于儿童约束系统上。
5.2 标识区域背景为白色。除图4所示的警告标签外,信息区域中“警告”字样颜色为红色,其他字样
为黑色,并清晰可见。
6 标识性能要求
6.1 标识表面应无气泡、皱褶、毛边、污渍,并易于识别。
6.2 标识所用材料的毒性及儿童易受影响程度应与GB 6675.4相一致。
6.3 标识应永久固定,易于使座椅安装者看见,并且标识上内容按7.1的方法经过试验后仍可识别。
6.4 纸质标识及金属标识按7.2的方法进行温度试验后,标识不能被揭起且不能影响阅读。
6.5 织物类缝制标识按7.3的方法进行抗拉力试验后,标识不应被拉脱。
7 标识性能试验方法
7.1 耐擦拭试验
用清水浸过的棉布以不小于10N的压力擦拭标识表面20次,晾干后,再使用浸过未经过稀释的家
用清洁剂(非浓缩洗衣液)的棉布用不小于10N的压力擦拭标识表面20次。观察标识内容的变化。
7.2 温度试验
7.2.1 常温
将带有标识的儿童约束系统部件或总成,在室温23℃±2℃、相对湿度为50%±10%的环境下放
置24h后,不使用工具及溶剂试图将标识揭起。
7.2.2 高温
将带有标识的儿童约束系统部件或总成,在80℃±2℃、相对湿度为65%±5%的试验箱内放置
24h后,取出,再在室温23℃±2℃下放置24h,不使用工具及溶剂试图将标识揭起。
7.2.3 低温
将带有标识的儿童约束系统部件或总成,在-30℃±2℃试验箱内放置24h后,取出,再在室温
23℃±2℃下放置24h,不使用工具及溶剂试图将标识揭起。
7.2.4 循环老化
将带有标识的儿童约束系统部件或总成,放置于试验箱内,环境温度不低于80℃,时间不少于
24h,然后冷却至室温23℃±2℃。冷却过程后马上进行3个连续的24h循环,每个循环应包括下列
连续的程序:
a) 环境温度不低于100℃将持续6h,并且这个环境应在循环开始的80min之内达到;
b) 环境温度不高于0℃将持续6h,并且这个环境应在90min之内达到;
c) 环境温度为23℃±2℃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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