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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419-2018 (GB/T36419-2018)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 | | 英文名称 | [Including 2021XG1] Household and similar beauty care applian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70 | | 字数估计 | 18,184 |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419-20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
GB/T 36419-2018 英文名称: [Including 2021XG1] Household and similar beauty care applianc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说明、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
在美容院、美容沙龙及类似场所使用的皮肤美容器在本标准范围内。
注: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的例子如下:
---含激光或强光源的美容器具(IEC 60335-2-113范围内的器具);
---具有高频输出电流(≥10kHz)的美容器具,包括用于产生热效应的设备;
---具有中频输出电流(≥1kHz且< 10kHz)的美容器具,包括干涉输出,用于皮肤刺激;
---具有低频(< 1kHz)输出电流(如法拉弟电流)的美容器具,用于皮肤刺激等;
---具有超低电压直流输出(如电解电流)的美容器具,如电针脱毛;
---具有超声波输出的美容器具;
---具有真空抽吸功能的美容器具;
---美容熔蜡器具;
---产生蒸汽的美容器具;
---产生表面制冷效应的美容器具;
---洗脸刷、洁面仪、导入仪以及红光类、振动类美容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14.1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T 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
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YY/T 0750-2009 超声 理疗系统 0.5MHz~5MHz频率范围内的场地规范和测量方法
YY/T 0865.3-2013超声 水听器 第3部分:40MHz以下超声场用水听器的特性
ISO 7000:2004 设备用图形符号 索引和一览表
ISO 7010:2010 图形符号 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 注册的安全标志
IEC 60335-2-113:201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含激光或强光源(ILS)的化妆和美容护理
器具的特殊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
对人的皮肤和身体进行皮肤清洁、去除角质/毛发、祛皱、淡化色斑、提紧皮肤、改善肤色等类似护理的器具。
3.2
正常工作
器具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的工作。
3.3
应用部分 appliedpart
正常使用中,需要与被护理人物理接触才能执行器具功能的器具的那个部分。
注:不包括可以空载运行的器具的接触部件。
3.4
超声波美容器具
产生并向人体施加超声波达到美容护理作用的器具。
3.5
电皮肤刺激器
利用中低频脉冲电流、微电流等产生电场穿过皮肤表层,对皮肤进行刺激作用达到美容护理作用的
器具。
3.6
含激光或强光源的皮肤美容器具
利用激光或强光源达到美容护理作用的器具。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
4.1.1 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另有规定外,一般室内或类似室内环境,其周围无爆炸危险介质,无腐蚀金
属、破坏绝缘的气体和导电尘埃存在。
4.1.2 环境温度:0℃~40℃。
4.1.3 环境湿度:15%~80%。
4.2 安全要求
4.2.1 对于含激光或强光源的皮肤美容器具,应满足IEC 60335-2-113:2016的要求。
4.2.2 对于本标准范围内除含激光或强光源器具以外的其他皮肤美容器,应符合GB 4706.1-2005或
GB 4706.15-2008的要求,对于适用的器具还应符合附录A的附加安全要求。
4.3 噪声要求
皮肤美容器具工作时应运行平稳,且其A计权噪声声功率级应不大于72dB。
应按照GB/T 4214.1测量皮肤美容器具的噪声。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达到稳定工作状态时开始测量,制造商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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