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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756-2018 (GB/T36756-2018) | | 中文名称 | 工具酶活性测定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ctivity detection of reagent enzym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2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80 | | 字数估计 | 6,638 |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756-2018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ctivity detection of reagent enzymes
ICS 07.080
C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具酶活性测定通用要求
2018-09-17发布
2019-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实验室通用要求 1
4 材料、试剂和标准物质通用要求 1
5 取样通用要求 1
6 制样通用要求 2
7 酶活力测定方法通用要求 2
8 检测质量保证 2
9 测试报告 3
10 留样保存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工具酶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华灿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南生科技有限公司、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安琪酵母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与分析科学研究所、北京化工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大
学、苏州海狸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博仕生物医学服务中心、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
所、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上海百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发灿、郑登忠、詹学雄、赵晶、钟江、陈秀兰、姚鹃、章丽丽、全灿、陈劲春、刘斌、
李全宏、张熙颖、任辉、邢志刚、朱力、刘文军、李晶、宋娜杰、李庆阁、汪世华、黄发喜、肖亚中、宋大新、
林影、刘佩。
引 言
工具酶是对核酸、蛋白质、糖类、脂类等生物分子进行切割、连接、合成(扩增)、修饰等试剂酶的统
称,应用于基因工程、酶工程、蛋白质工程、细胞工程等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制定工具酶活性
测定通用要求的国家标准,用以推动工具酶的产业化,对于工具酶的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具酶活性测定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具酶活性测定的实验室通用要求、材料试剂和标准物质通用要求、取样通用要求、
制样通用要求、酶活测定方法通用要求、检测质量保证、测试报告和留样保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科研、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对工具酶活性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3 实验室通用要求
3.1 实验室应符合GB/T 27025的规定。
3.2 实验室的设计应与检测要求相适应,应有足够的地方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同时还应有足够的区
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的存放和记录保存。
3.3 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电磁波、潮湿等因素的干扰。
4 材料、试剂和标准物质通用要求
4.1 实验耗材、试剂和标准物质等应从经过资质机构认可的厂家或供应商采购,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
评估;关键试剂,在必要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4.2 化学试剂至少应达到分析纯要求;生化试剂应无杂酶污染;所用的引物应是PCR级和(或)HPLC
级;探针应是HPLC级。
4.3 检测用水至少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要求。
4.4 配制溶剂时,应在容器上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保存条件、失效日期及配制者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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