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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7375-2019 (GB/T37375-2019) | | 中文名称 | 交通运输 物联网标识规则 | | 英文名称 | Transportation - Coding Rules of Identification of Internet of Thin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0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10,140 |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375-2019
Transportation--Coding rules of identification of internet of things
ICS 03.220.20
R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交通运输 物联网标识规则
2019-05-01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
研究院、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柱、杨琪、马文静、李亚檬、张一鹏、张建苍、俞忠东、李斌、宋向辉、刘文峰、
吴东亚、汤立波、孙玲、高剑。
交通运输 物联网标识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物联网标识规则,包括标识编码体系设计原则、标识编码结构和标识编码解
析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和水路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经营性运载工具、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节点设备
等对象的标识编码,交通运输行业其他对象的标识编码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657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GB/T 16263.1-2006 信息技术 ASN.1编码规则 第1部分:基本编码规则(BER)、正则编码规
则(CER)和非典型编码规则(DER)规范
GB/T 26231-2017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对象标识符(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操作规程
GB/T 35299-2017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
GB/T 35300-2017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用于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运营机构的规程
GB/T 37377 交通运输 物联网标识应用分类及编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象 object
精确定义的一段信息、定义或规范,它要有名称以便标识其在通信实例中的用途。
注:参考ISO/IEC 8824.1:2002,定义3.6.45。
3.2
标识 identification
通过使用属性、标识符等来识别一个实体的过程。
注:参考ISO/IEC 29182-2:2013,定义2.7.2。
3.3
标识符 identifier
用于描述实体的身份以及属性的一系列数字、字母、符号或它们的任何组合形式。
3.4
对象标识符 objectidentifier
与对象相关联的用来无歧义地标识对象的全局唯一值,可保证对象在通信或信息处理中正确地定
位和管理。
3.5
规定标识符格式和结构的编码规则。
3.6
交通运输应用环境范围内,对各类物理、逻辑实体或信息进行唯一识别,以便物联网应用环境中基
于该标识对目标对象进行相关控制和管理,及相关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送与交换。
3.7
一个唯一的标识符被赋予明确的管理对象,并通过网站、客户端等多种解析方式进行标识符输入,
以获取该对象各类属性信息的过程。
4 标识编码体系设计原则
4.1 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标识编码体系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兼容现行相关编码标准,同时应具备灵活的可扩展性,接纳未
来可能出现的新领域和新对象。
4.2 可控性和开放性
标识编码体系应采用开放式、松耦合的标识注册解析和管理方式,交通运输行业能根据行业具体情
况,开展分布式注册、解析和管理,实现行业内部自主可控,并能与行业外部互连互通。
4.3 全面性和唯一性
标识编码体系应全面涵盖交通运输行业的各类对象,能唯一标识交通运输行业内不同物理实体和
逻辑对象。
4.4 完整性和安全性
标识编码体系应涵盖交通运输行业对象分类、标识分配、系统解析、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程等内容,具
备完整的技术体系,同时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机制,保障标识编码对象在注册、解析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4.5 相互独立性
标识编码体系和信息载体应相互独立,标识编码体系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以交通运输行业业务需
求为导向,建立独立于各种载体的编码方案,能根据应用和管理需求选择合适的信息载体。
4.6 标识的可操作性
标识编码体系应具备满足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业务对象标识的快速识别、解析和信息获取的快速反
应要求,并支持不同用户人读、机读等多方式信息读取要求。
5 标识编码结构
5.1 标识编码基本结构
5.1.1 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规则采用对象标识符标识技术,具有树状分级结构,每个节点对应于相
应的类级码或对象码。
5.1.2 对象标识符标识由根节点到当前节点路径上所有节点的级联组成,节点(层级)之间以点分隔。
5.1.3 标识各节点编码由数字0~9组成:每个节点编码数值n应为大于0、小于16000000的正整数。
5.2 标识编码层级
交通运输行业对象公路和水路标识编码层级示意见图1。
注1:交通运输标识编码管理框架涵盖了公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两类业务领域;
注2:公路对象标识编码管理体系贯穿部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4个管理层级;
注3:水运对象标识编码管理体系贯穿部级、区域级和市级3个管理层级,其中区域级标识编码管理范围可覆盖多
个省份。
图1 对象标识编码层级示意
5.3 标识编码总体规则
5.3.1 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总体结构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码、所属关系判别码、省(区域)
级代码、市级代码、区县级代码、对象分类代码、对象码7部分构成,交通运输标识编码总体结构见图2。
图2 交通运输标识编码总体结构
5.3.2 交通运输标识编码结构具体要求如下:
a)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码,3位数字码,按照GB/T 4657的规定,取348。
b) 所属关系判别码,2位数字码,具体要求如下:
1) 第1位为行业所属类别码,表示所属交通运输方式细分行业类别,公路运输为1,水路运
输为9;
2) 第2位为所属关系代码,表示交通运输对象的所属关系。由所属关系代码“×”表示交通
运输对象的所属关系,用数字1、2、3、4分别表示对象归属部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管理。
示例1:
“348.×1”表示该交通运输对象直属部级管理,省、市机构无该对象标识编码的管理权。
示例2:
“348.×2”表示该交通运输对象属省级管理。
c) 省级(区域)代码,2位数字码,具体要求如下:
1) 如果所属关系判别码第1位为公路运输领域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
依据GB/T 2260-2007中表1的规定,选取中国行政区划代码的第1位和第2位作为省
级代码;
2) 如果所属关系判别码第1位为水路运输领域,是区域级代码。
d) 市级代码,2位数字码,是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
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依据GB/T 2260-2007中表2~表32的规定,选取中国行政区划代码
的第3位和第4位作为市级代码。
e) 县级代码,2位数字码,是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的机构代码,依据
GB/T 2260-2007中表2~表32规定,选取中国行政区划代码的第5位和第6位作为区县级
代码。
f) 对象分类代码,5位数字码。前2位为基础分类代码,后3位为类别扩展代码,用以编制或兼容
交通运输对象的细化类别,类别扩展代码和取值见GB/T 37377,如果GB/T 37377中大、小类
别位数之和超过3位,则只取前3位作为类别扩展码。
g) 对象码,不定长,为各层级管理机构为所管辖的对象分配唯一编号。
5.4 标识编码规则简化规定
除对象码不定长外,前面各编码均采用定长位数,在实际存储和应用中可采用连续编码方式,去除
各个编码中的“.”分隔符,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简化规定见图3。
图3 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简化规定
5.5 标识编码总体规则与现有标准的兼容和转换
本标准与现有标识标准转换示例参见附录A和附录B。
5.6 标识与国际标准对接
在国际标准编码体系中,标识符为“1.2.156”代表中国层级标识定义,该标识符放在本标准所定义
的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标识编码前,可纳入国际其他行业或领域标识体系,保证本标准所定义的交通运输
领域行业标识编码的全球唯一性。
5.7 固定标识编码结构
5.7.1 对标识编码长度有所限制的承载技术编码结构
对长度敏感的存储载体,宜采用限制长度编码。依据GB/T 26231-2017的规定,交通运输领域行
业的标识前缀为“1.2.156.348”,为限制长度,可采用相对编码“348”。依据GB/T 16263.1-2006中基
本编码规则(BER),存储的16进制的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前缀为:0x825c。
5.7.2 对标识编码长度无限制的承载技术编码结构
对长度不敏感的存储载体,宜采用完整的编码。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前缀“1.2.156.348”,依据
GB/T 16263.1-2006 中基本编码规则 (BER),存储为 16 进制的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前
缀:0x2a811c825c。
6 标识编码解析
6.1 标识编码解析系统
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解析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应建立分层级解析系统。下级解析系统向上级
解析系统提交解析地址信息,上级解析系统维护相应的信息并进行分布式解析。
6.2 标识编码解析系统建设要求
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解析系统建设,应符合GB/T 35299-2017和GB/T 35300-2017的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现有从业人员标识标准与本标准转换示例
依据本标准所定义的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规则,从业人员对象的标识编码主体结构应由国务院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码、所属关系判别码、省级代码、市级代码、区县级代码、对象分类代码和对象码等
7部分组成。其中,对象分类代码后3位和对象码依据JT/T 415-2006的规定进行定义,并与《交通运
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编码规则和印制发放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
公厅2013.9.16)》中道路运输行业分类代码保持一致。本标准所定义的从业人员标识编码与
JT/T 415-2006中所规定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件号的映射关系见图A.1。
图A.1 从业人员标识标准转换映射关系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现有营运车辆标识标准与本标准转换示例
依据本标准所定义的交通运输行业标识编码规则,运载工具对象的标识编码主体结构应由国务院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码、所属关系判别码、省级代码、市级代码、区县级代码、对象分类代码和对象码等
7部分组成。其中,对象分类代码后3位和对象码依据JT/T 415-2006的规定进行定义。对象分类代
JT/T 415-2006对行业类别的规定;对象码为6位数字码,依据JT/T 415-2006对道路经营许可证号
的规定。本标准所定义的经营性车辆标识编码与JT/T 415-2006中所规定的营运车辆资格证件号的
映射关系见图B.1。
图B.1 车辆标识标准转换映射关系示意
参 考 文 献
[1] GB/T 918.1-1989 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 机动车
[2] GB/T 918.2-1989 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 非机动车
[3] GB/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4]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5] GB/T 17969(所有部分) 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
[6] GB/T 18391(所有部分) 信息技术 元数据注册系统(MDR)
[7] GB/T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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