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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7629-2019 (GB/T37629-2019) | 中文名称 |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丙烯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 英文名称 | Textiles -- 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 -- Mixtures of acrylic with certain other fibres (method using formic acid and zinc chlorid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W04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01 | 字数估计 | 6,676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起草单位 |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羽绒羽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红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永益针纺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9) | 提出机构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629-2019
Textiles--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Mixtures of acrylic with certain other fibres (method using formic acid and zinc chloride)
ICS 59.080.01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丙烯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
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2019-06-04发布
2020-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羽绒羽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红
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永益针纺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春红、任婷婷、斯颖、王晓朋、李娜、逯晋忠、夏爱珍、陈振兴、廖长庚、付东菊、
毛力军、袁英杰、孟晓东、黄志平。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丙烯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
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警示---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甲酸/氯化锌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聚丙烯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
中纤维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丙烯腈纤维与羊毛、其他动物毛纤维、棉、亚麻、苎麻和聚酯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3 原理
用甲酸/氯化锌溶液把聚丙烯腈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
和称重,计算修正后的质量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聚丙烯腈纤维的质量百分率。
4 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本标准4.1、4.2规定的试剂。
4.1 甲酸/氯化锌
取20g无水氯化锌(质量分数 >98%)和68g无水甲酸,加水至100g。
4.2 稀氨水溶液
取20mL浓氨水(密度为0.880g/mL),用水稀释至1L。
5 设备
使用GB/T 2910.1和本标准5.1、5.2规定的设备。
5.1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50mL。
5.2 恒温水浴振荡器:保持三角烧瓶温度为(70±2)℃。
6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至少准备两份试样,每份试样不少于1g,然后按以下步
骤操作。
量取甲酸/氯化锌溶液(4.1),其用量按照每克试样加入150mL的溶液(4.1)来计算,然后加入三角
烧瓶中,预热至(70±2)℃时,将试样放入三角烧瓶中,盖上瓶塞,摇动三角烧瓶将试样充分润湿,在
(70±2)℃的恒温水浴振荡器上振荡15min。用已知质量的玻璃砂芯过滤,将剩余纤维用少量同温度
的甲酸/氯化锌溶液(4.1)洗涤3次,再用70℃水清洗4次~5次,然后用100mL稀氨水溶液(4.2)中和
清洗2次,并使残留物浸没于溶液中10min,再用水清洗,每次洗涤先重力排液再抽吸排液,最后将坩
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
7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 2910.1规定。
羊毛或其他动物纤维的d值为1.01,棉的d值为1.03,亚麻的d值为1.07,苎麻、聚酯纤维的d值
均为1.00。
若两份试样测得结果的误差大于1%,应测试第三份试样,测得结果以三次结果的平均值表示。
8 精密度
对均匀的纺织材料混合物,在95%的置信水平下,本标准测试结果的置信界限不超过±2%。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如采用特殊预处理去除浆料或整理剂则要详细说明;
c) 混合物的全部组分或某单一组分的测定结果;
d) 注明上述结果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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