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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782-2016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378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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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82-2016 英文版 135 GB/T 3782-2016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乙炔炭黑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782-2016 (GB/T3782-2016)
中文名称 乙炔炭黑
英文名称 Acetylene black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G49
国际标准分类 83.040.20
字数估计 10,116
发布日期 14/6/2016
实施日期 2017-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3782-2006
引用标准 GB/T 3780.1; GB/T 3780.7; GB/T 3780.8; GB/T 3780.10; GB/T 3780.12; GB/T 3781.5; GB/T 3781.6; GB/T 3781.8; GB/T 3781.9; GB/T 8170; GB/T 22865
起草单位 焦作市和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8号
提出机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炔炭黑的品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采样、验收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炔气为原料, 在高温下进行裂解而制得的乙炔炭黑。

GB/T 3782-2016: 乙炔炭黑 GB/T 3782-2016 英文名称: Acetylene black ICS 83.040.20 G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782-2006 2016-06-14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782-2006《乙炔炭黑》,与GB/T 3782-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100%压缩品及技术指标”(见表1); ---增加了“样品容器”(见7.2); ---增加了粉体电阻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焦作市和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菊兰、邓毅、王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782-1983、GB/T 3782-1993、GB/T 3782-2006。 乙 炔 炭 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炔炭黑的品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采样、验收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炔气为原料,在高温下进行裂解而制得的乙炔炭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80.1 炭黑 第1部分:吸碘值试验方法 GB/T 3780.7 炭黑 第7部分:pH值的测定 GB/T 3780.8 炭黑 第8部分:加热减量的测定 GB/T 3780.10 炭黑 第10部分:灰分的测定 GB/T 3780.12 炭黑 第12部分:杂质的检查 GB/T 3781.5 乙炔炭黑 第5部分:粗粒分的测定 GB/T 3781.6 乙炔炭黑 第6部分:视比容的测定 GB/T 3781.8 乙炔炭黑 第8部分:盐酸吸液量的测定 GB/T 3781.9 乙炔炭黑 第9部分:电阻率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865 牛皮纸 3 品种分类 3.1 粉状品。 3.2 50%压缩品。将粉状乙炔炭黑压缩,使它的视比容达到粉状时的二分之一左右。 3.3 75%压缩品。将粉状乙炔炭黑压缩,使它的视比容达到粉状时的四分之一左右。 3.4 100%压缩品。将粉状乙炔炭黑压缩,使它的视比容达到粉状时的五分之一左右。 4 技术要求 各等级的乙炔炭黑应符合表1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在测定前除杂质检查外,均应通过850μm筛。在进行电阻率测定时应同时用标样SRAB1 号作对比试验,以检查检测系统的可靠性。 5.2 检验项目的测定按表1中的测试方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生产中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周期进行检验,以考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d) 产品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分为干电池、无线电元件用的乙炔炭黑和100%压缩品3种情况: a) 干电池用乙炔炭黑检验项目:视比容、吸碘值、盐酸吸液量、电阻率、加热减量、灰分和粗粒分。 b) 无线电元件用乙炔炭黑检验项目:视比容、吸碘值、盐酸吸液量、电阻率、pH值、加热减量、灰分和粗粒分。 c) 100%压缩品乙炔炭黑检验项目:视比容、吸碘值、粉体电阻率、pH 值、加热减量、灰分和粗粒分。 7 采样 7.1 采样工具 不锈钢采样勺。 7.2 样品容器 采用适合盛装600g炭黑样品、洁净、干燥的旋盖广口瓶或其他不污染炭黑、可密闭的容器。 7.3 采样单元 按表2中采样袋数的规定,在总体物料中分层、分点的不同部位随机地选出采样袋数。 7.4 采样总量 不少于500g(包括保留样)。 7.5 采样方法 打开炭黑包装袋的缝合口或取样口,小心扒开表面深约100mm的炭黑,用洁净的不锈钢采样勺以 每单元大约均等的数量取样于样品容器中,取样后将包装袋口或取样口还原。 为使采集的样品能够代表该批产品的质量,应将采好的全部样品充分混合均匀。 7.6 样品标签 样品盛入容器后随即在容器外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 a) 样品类别及编号; b) 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 c) 生产单位; d) 样品量; e) 采样地点; f) 采样日期; g) 采样者姓名。 7.7 样品保存 7.7.1 样品应保存在温、湿度适宜的样品室内。 7.7.2 样品保存期至少为6个月。 8 验收 8.1 产品验收应根据到货批号按出厂检验规定进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未达到该产品等级规定指 标,则允许复验一次(杂质、粗粒分除外)。经复验仍不符合指标要求,则应降级判定或判为不合格品。 8.2 验收期限为产品到达收货方车站或口岸的30d内完成。 9 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9.1 包装 9.1.1 生产过程结束时,采用袋装形式包装,包装袋为扁平长方体,每包净重宜为5.0kg或10.0kg。 9.1.2 产品的包装材料应具备防潮、防污染的能力,并能进行醒目的标识。 9.1.3 包装袋的结构为: a) 5kg包装袋的内层为符合GB/T 22865的80g/m2 牛皮纸(优等品)袋,中层为聚乙烯塑料袋, 外层为涂覆有聚乙烯的编织袋。 b) 10kg包装袋为符合GB/T 22865的80g/m2 三层牛皮纸(优等品)袋。 c) 符合用户要求的其他包装。 9.2 标识 每个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 b) 本标准编号; c) 注册商标; d) 净含量; e) 产品质量等级; f) 生产厂名和厂址; g) 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以及“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字样。 9.3 贮存 9.3.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