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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8023-2019 (GB/T38023-2019) | 中文名称 | 机械手表机心零部件的精饰要求 | 英文名称 | Finishing requirements for parts and assemblies of the mechanical watch mov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11 | 国际标准分类 | 39.040.10 | 字数估计 | 6,644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 起草单位 | 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飞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60)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023-2019: 机械手表机心零部件的精饰要求
GB/T 38023-2019 英文名称: Finishing requirements for parts and assemblies of the mechanical watch mov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手表机心零部件精饰外观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经过精饰加工的机械手表机心零部件(以下简称“零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1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
3 要求
3.1 金属零部件表面质量要求
金属零部件不应有表面缺陷,如压痕、凹坑、划痕、烧灼痕、抛光后局部高光以及电镀后花斑和起泡脱落的现象。各零部件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协调。
3.2 金属零部件精饰要求
3.2.1 总则
金属零部件精饰加工的镜面抛光指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05μm;抛光指表面粗糙度Ra值
应不大于0.2μm。
只要精饰加工达到表面粗糙度要求,不限加工方法。
3.2.2 轮系类零件
3.2.2.1 轮片齿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4μm,齿轴齿形工作面应镜面抛光。
3.2.2.2 轮齿外缘与平面交角不应留有尖角。
3.2.2.3 轮片上、下表面应消除不规则加工纹并抛光。
3.2.2.4 条盒轮下表面和条盒盖上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4μm,可进行磨射线、喷砂等处理。
3.2.3 调速系零件
3.2.3.1 擒纵轮齿形冲面应镜面抛光,锁面应抛光。
3.2.3.2 擒纵叉叉口和叉头钉工作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4μm。
3.2.3.3 擒纵叉上下平面应消除不规则加工纹并抛光。
3.2.3.4 摆轮上平面应抛光;上平面内圆宜倒角并抛光;轮辐应消除不规则加工纹。
3.2.3.5 砝码摆轮的砝码或螺钉帽的外露表面应抛光。
3.2.3.6 活动外桩环和快慢针,上下平面应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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