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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367-2019 (GB/T38367-2019) | | 中文名称 | 机械安全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 | | 英文名称 | Safety of machinery - Risk assessment for ignition hazar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10 | | 字数估计 | 17,18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367-2019: 机械安全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
GB/T 38367-2019 英文名称: Safety of machinery -- Risk assessment for ignition hazar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开展机器或部件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点燃危险的风险
评估程序、文件记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器或部件保护级别的分级,亦适用于机器或部件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检测、检验和机械安全认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正常运行中内部存在爆炸性环境,且与外部爆炸性环境无分界面的机器或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 25285.1-2010 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 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方法
GB 25285.2-2010 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 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
和方法
GB 2528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
ISO/IEC 80079-20-1 爆炸性环境 第20-1部分:气体和蒸汽分类用材料特性 测试方法与数据
ISO/IEC 80079-20-2 爆炸性环境 第20-2部分:材料特性 可燃性粉尘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点燃危险
出现可点燃爆炸性环境的潜在点燃源。
3.2
点燃风险
出现可点燃爆炸性环境的点燃源的概率。
3.3
可能的点燃源
为识别点燃危险而考虑的点燃源类型。
示例:可能的点燃源包括GB 25285.1-2010中5.3提及的13类点燃源:热表面、火焰和热气体(包括热颗粒)、机械产生的火花、电气设备、杂散电流和阴极防腐、静电、雷电、1×104 Hz~3×1012 Hz射频(RF)电磁波、3×1011 Hz~3×1015 Hz的电磁波、电离辐射、超声波、绝热压缩和冲击波、放热反应(包括粉尘自燃)。
3.4
与机器或部件相关的点燃源
不考虑点燃能力,由机器或部件产生的可能的点燃源。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应按图1所示步骤逐步开展,评估人员应在对机器或部件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和/或防燃型式。点燃危险风险评估的最终目标是确定机器或部
件是否达到预期安全水平,是否具备适当的设备保护级别。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包括以下4个步骤:
a) 产品性能、寿命及配置的描述,见5.2;
b) 点燃危险的识别,见5.3;
c) 点燃危险的风险估计,见5.4;
d)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价,见5.5。
上述4个步骤是判定预期安全水平是否实现的基础(见5.6)。如未达到预期安全水平,在采取措施
后应再次评估,以确定其设备保护级别或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适当。点燃危险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按
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文件记录。
a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并不包含判断机器或部件是否满足使用。
b 保护措施/防燃型式的选择是点燃危险风险减小的一部分,不属于风险评估的一部分。
图1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流程
4.2 保护级别
机器或部件的保护级别应依据预期使用环境和是否存在有效点燃源进行划分。
4.3 风险评估的范围
在对机器或部件进行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前,应根据GB/T 15706-2012中5.3确定机器或部件
的限制或边界,确定评估的范围。
机器或部件的限制或边界应由爆炸性环境或所考虑的点燃源的范围确定。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的
范围应仅限于机器或部件,而不应涉及操作者负责的方面。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应考虑机器或部件在全生命周期内预定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下的所有
操作。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也应包括机械和/或部件内部爆炸对外部造成冲击的可能性。
注:可合理预见的误用是指操作者由于粗心或不理解如何使用而导致的机器或部件的误用。误用不是正常操作的
一部分,故意的错误使用不是可合理预见的误用。
4.4 风险评估信息
机器或部件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机器或部件的描述,包括性能、寿命和配置等;
b) 预期使用信息,例如制造商在铭牌和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信息,使用现场的大气环境(温度、湿
度、气压等)、机器或部件的类别(Ⅰ类、Ⅱ类、Ⅲ类)、保护级别及最高表面温度或温度组别等;
c) 初始评估信息,正式评估之前由设计者或制造商开展预评估形成的信息;
d) 所使用和处理的材料及其安全特性,包括但不限于GB 25285.1-2010中4.2~4.4给出的安全
数据;
e) 设计图纸及说明;
f) 设计指标,例如载荷、强度、安全因子、工作周期等;
g) 设计计算结果;
h) 检验/检测结果;
i) 安装、使用、维护要求;
需要时,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j) 可用于评估点燃源发生概率和/或有效性的测试报告;
k) 可获得的事故历史;
l) 可获得的关于安全方面的其他信息。
上述信息应与机器或部件的设计或设计过程中的修改同步更新。如果不能获得所评估机器或部件
的事故历史,应参照类似机器或部件的可用信息。如果缺少事故实例,不应直接将少数事故或严重程度
很低的事故视为低风险点燃危险。
对于定量评估,应采用从数据库、手册、实验室和制造商的规格书中提供的数据,并信任其适用性。
任何与数据相关的不确定性应记录在第6章规定的文件中。
注:数据用于定义可预见的操作要求,与可靠性、适用性、耐用性、通用性、良性的故障及失效保护特性和标签、警告、标识、可追溯性要求和指示相关。相对于测试数据,基于间接来自经验的专家意见的一致性数据,可用于定性评估。
5 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程序
5.1 概述
机器或部件点燃危险的风险评估,作为机器或部件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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