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8775.5-2021'
标准编号 | GB/T 38775.5-2021 (GB/T38775.5-2021) | 中文名称 |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 英文名称 |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 Part 5: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09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字数估计 | 29,226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实施日期 | 2022-05-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2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775.5-2021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 Part 5: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通用要求、试验方案、抗扰度要求和发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面设备与车载设备、地面设备与电动汽车所组成的无线充电系统,也适用于无线充
电系统中的地面设备、车载设备和电动汽车(或简称车辆)。
本文件规定的辐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产生的有意发射,也不适用于与这
些有意发射相关的杂散发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4824-2019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
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T 17625.7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
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T 17625.8 电磁兼容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小于等于75A连接到公用低压系统
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16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短
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655、GB/T 19596、GB/T 29259和GB/T 38775.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原边设备
能量的发射端,与副边设备耦合,将电能转化成交变电磁场并定向发射的装置。
3.2
副边设备
能量的接收端,与原边设备耦合,接收交变电磁场并转化成电能装置。
3.3
地面设备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地面侧设备的统称。
4 通用要求
4.1 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
4.1.1 由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组成的无线充电系统,应满足7.1的发射要求。
4.1.2 地面设备应满足6.1的抗扰度和7.2的发射要求。
4.1.3 车载设备应满足6.2的抗扰度和7.3的发射要求。
4.2 地面设备和车辆
4.2.1 由地面设备和车辆组成的无线充电系统,应满足7.4的发射要求。
4.2.2 车辆应满足6.3的抗扰度和7.5的发射要求。
5 试验方案
5.1 一般规定
5.1.1 试验前应制定试验计划,计划至少包括运行状态、激励功能、监控功能、判定准则以及有意发射
等情况。
5.1.2 试验时,试验方案应根据无线充电系统的实际方案进行设置,可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调整,除非
另有规定。
5.1.3 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测试布置、离地间隙、尺寸偏移量和倾斜角度、电源和设备参数配置、电缆连接等试验条件。
5.1.4 进行辐射发射试验时,应根据地面设备产品实际安装方案,调整无线充电系统的离地间隙,并在
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规格书参数范围内,模拟原边设备与副边设备之间的X、Y 和Z 方向偏移量,以及沿
X 轴、Y 轴和Z 轴的倾斜角度,确定无线充电系统的最大发射条件。
注:X 轴、Y 轴和Z 轴的定义见GB/T 38775.1-2020的5.3。
5.1.5 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的设备功能与性能判据。
5.2 部件设备的试验方案
6 抗扰度
6.1 地面设备的抗扰度
6.1.1 性能判据
6.1.1.1 性能判据A
试验实施的过程中或试验后,地面设备应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继续运
行。其运行状态不应改变,包括工作模式、充电电压和电流。
6.1.1.2 性能判据B
试验完成后,地面设备应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继续运行。此外,在试
验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地面设备的主要功能(在地面设备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