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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936-2020 (GB/T38936-2020) | | 中文名称 | 高温渗碳轴承钢 | | 英文名称 | High temperature carburizing steel for bear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10 | | 字数估计 | 10,17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 实施日期 | 2020-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936-2020: 高温渗碳轴承钢
GB/T 38936-2020 英文名称: High temperature carburizing steel for bear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渗碳轴承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耐300℃~400℃温度、耐冲击轴承套圈用热轧、锻制、冷拉及银亮圆钢(以下简称钢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3 钢铁及合金 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5 钢铁及合金 钴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702-2017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8-2019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207-2008 银亮钢
GB/T 4162-2008 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10121 钢材塔形发纹磁粉检验方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571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检验 塔形发纹酸浸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32548 钢铁 锡、锑、铈、铅和铋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36026-2018 油气工程用高强度耐蚀合金棒
YB/T 4395 钢 钼、铌和钨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4396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 订货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上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e) 重量和/或数量;
f) 交货状态;
g) 用途;
h) 表面状态(要求剥皮、磨光或车光交货时需注明);
i) 标准中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
4 尺寸、外形和重量
4.1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4.1.1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4.1.2.1 钢材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热轧圆钢的长度为2000mm~7000mm;
b) 锻制圆钢的长度为2000mm~6000mm;
c) 冷拉圆钢的长度为2000mm~6000mm;
d) 银亮圆钢的长度为2000mm~7000mm。
4.1.2.2 钢材允许有不超过总重10%的短尺料交货,锻制圆钢短尺料长度应不小于1000mm,其余钢
材的短尺料长度应不小于1500mm。
4.1.2.3 按定尺或倍尺交货的钢材,其长度允许偏差应为+80 0 mm。
4.2 外形及其允许偏差
4.2.1 不圆度
钢材的不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2 弯曲度
钢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3 扭转
钢材不应有显著扭转。
4.2.4 端头形状
4.2.4.1 钢材端头应锯切或剪切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及影响使用的切斜和压扁。钢材不得气割。
4.2.4.2 钢材若需倒角,则应在合同中注明。
4.3 重量
4.3.1 钢材按实际重量交货。
4.3.2 冷拉圆钢以盘状交货时,盘重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5.1.2 化学成分Sn、As、Sb、Pb、Ti、Al、Ca应报实测值。
5.1.3 成品钢材(或钢坯)的氧含量报实测值。
5.1.4 成品钢材(或钢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渣重熔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采用真空电弧重熔方法冶炼。
5.3 交货状态
钢材以退火状态交货。对表面状态有要求时,需方应在合同中注明。
5.4 退火硬度
钢材的退火硬度应不大于269HBW。根据需方要求,可提供其他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具体指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5 淬硬性
试样热处理后的洛氏硬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试样厚度10mm~12mm。
5.6 低倍
钢材的横向低倍酸浸试片上不得有缩孔、皮下气泡、白点、翻皮及裂纹。低倍酸浸试验方法按
GB/T 226的规定执行,评级方法按GB/T 36026-2018附录C的规定,酸浸低倍缺陷的合格级别应符
合表6的规定。
5.7 塔形发纹
钢材应检验塔形发纹。公称直径大于150mm圆钢的塔形试样尺寸应符合GB/T 10121或GB/T 15711的规定。试样上不应有发纹,发纹起算长度为0.6mm。
5.8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所有检验试样的结果应不超过表7的规定。
5.9 晶粒度
钢材应检验奥氏体晶粒度,合格级别应为5级或更细。试样热处理制度为:淬火温度:1110℃±
10℃,保温时间:每毫米保温1.5min,油冷。抛光面应与轧制方向垂直,放大100倍观察。
5.10 超声检测
钢材应进行超声检测,其合格级别应符合GB/T 4162-2008中A级要求。
5.11 表面质量
5.11.1 钢材应加工良好,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拉裂、结疤和夹杂等其他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5.11.2 热轧和锻制圆钢的表面有害缺陷允许清除深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5.11.3 供车削用的冷拉圆钢表面允许有深度从公称尺寸算起不超过直径1%的划痕、麻点、凹坑存在。
5.11.4 银亮钢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3207-2008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分析方法按GB/T 4336、GB/T 20123、GB/T 32548,YB/T 4395,YB/T 4396等通用方法进
行,仲裁时按 GB/T 223.5、GB/T 223.11、GB/T 223.13、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40、GB/T 223.43、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65、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7、GB/T 223.84、GB/T 223.85、GB/T 223.86、GB/T 20125进行。
6.2 氧含量在钢坯或钢材上测定。氧含量试样应充分去除脱碳层后检验,其分析方法按GB/T 11261进行。
6.3 塔形发纹按GB/T 10121或GB/T 15711的检验规定执行,仲裁时按GB/T 15711执行。
6.4 晶粒度按GB/T 6394检验规定执行,试样热处理制度为:淬火温度:1110℃±10℃,保温时间:每
毫米保温1.5min,油冷。抛光面应与轧制方向垂直,放大100倍观察。
6.5 其余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见表9。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与验收
钢材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7.2 组批规则
钢材应成批检查及验收。每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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