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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903.4-2017 (GB/T3903.4-2017) | 中文名称 |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硬度 | 英文名称 |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Hardnes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78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60 | 字数估计 | 6,665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903.4-2008 | 起草单位 | 泉州寰球鞋服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03.4-2017: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硬度
GB/T 3903.4-2017 英文名称: Footwear -- Test methods for whole shoe -- Hardness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903.4-2008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903.4-2008《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硬度》,与GB/T 3903.4-2008相比,主要
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范围;
---修改了试验设备;
---修改了取样方式;
---修改了试验步骤;
---修改了试验报告的描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泉州寰球鞋服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
院(晋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咏梅、李斌、高海隆、冯徐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903.4-1994、GB/T 3903.4-2008。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硬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外底和鞋跟硬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整鞋外底、鞋跟的硬度。
注:鞋底材料(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1.1-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入硬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
GB/T 2204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HG/T 2489-2007 鞋用微孔材料硬度试验方法
3 原理
使用邵氏硬度计,将规定形状的压针在一定条件下压入试样,测量垂直压入深度,并将其转换为硬度值表示出来。
由于测试结果受压针形状和所施压力的影响,所以不同类型硬度计所测试的结果没有简单的对应关系。
4 仪器设备
4.1 硬度计
4.1.1 邵氏A型、D型硬度计应符合GB/T 531.1-2008的要求。邵氏A型硬度计适用于橡胶或软的
塑料材料,邵氏D型硬度计适用于硬质的塑胶材料。
4.1.2 邵氏C型硬度计应符合HG/T 2489-2007的要求,适用于微孔或发泡材料。
4.1.3 使用A型硬度计测量值超出90度时,应使用D型硬度计;使用D型硬度计测量值低于20度时,
应使用A型硬度计,当A型硬度计示值低于10度时是不准确的,该测量结果不能使用。
4.1.4 邵氏A型、C型、D型硬度计可以手持直接使用,也可以安装在支架(4.2)上使用。
4.2 支架
4.2.1 支架可以固定硬度计并使压足和试样支承面平行,通过支架在压针中轴上的砝码加力,使压足压在试样上。
4.2.2 硬度计在支架上高度可调;支架底座上装有鞋楦及固定装置,能保证样品在测试过程中不晃动;
4.2.3 支架可以在无振动、匀速的条件下下压。
4.2.4 用以加上弹簧试验力的砝码和硬度计的总质量应达到1+0.1 0 kg(适用于邵氏 A型和C型硬度
计),或5+0.5 0 kg(适用于邵氏D型硬度计)。
5 试样
每组试样不少于一双整鞋或鞋底(鞋跟),硫化鞋至少在硫化16h后进行试验。
6 试验条件
6.1 测试整鞋时要装楦,测试成型底时要垫楦,测试部位的鞋楦与整鞋或成型底间不得有空隙。
6.2 按照GB/T 22049的规定,在标准环境的温度(23±2)℃条件下进行试验。
7 试验步骤
7.1 检查试样,如表面有杂物应用纱布沾酒精擦净。
7.2 选择鞋底或鞋跟主体材料表面的平整处作为测试部位(若产品标准规定了试验部位,则在规定试
验部位的平整处),若无平整处,应对其进行打磨,打磨深度应以刚好去除花纹为准,使试样表面平整。
测试微孔材料时应打磨掉表面致密层,保证试样表面平整,无机械损伤及杂质。若整鞋或成型底装有勾
心时,应避开勾心处。
7.3 试样应按照GB/T 22049的规定,在标准环境的温度(23±2)℃条件下放置至少4h。
7.4 需要时,可将硬度计安装在支架上。
7.5 将试样放在坚硬的表面上,被测部位朝上保持表面水平,尽可能匀速、无振动地将压足压到试样
上,保持压足与试样表面平行。压针垂直于试样表面且距离试样边缘不少于12mm,施加足够的压力,
并在压足与试样完全接触3s后读数。
7.6 对于每个试样,应在3个或更多的点上进行测量,每个测量点只能测一次硬度,点与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m。
8 试验结果
8.1 记录使用硬度计型号,以硬度计指针所指示的表值为测定值,单位以“度”表示。
8.2 每组试样的两只鞋(底)分别测试,每只鞋(底)测3点,仲裁检验时测5点,取算术平均值为该只鞋
(底)的试验结果。每个测定值与平均值的相对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5%。若超出偏差,应舍掉超差
的数值并补测。试验结果取整数。当发生争议或仲裁检验时,以使用支架测得的结果为准。
8.3 每只鞋(底)的试验结果应分别表示。
9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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