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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9376-2020 (GB/T39376-2020) | 中文名称 | 皮革 抽样 批样抽样数量 | 英文名称 | Leather - Sampling - Number of items for a gross sampl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46 | 国际标准分类 | 59.140.30 | 字数估计 | 4,4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起草单位 | 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瑞珂检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市皮毛和制鞋工业研究所、东莞市润邦鞋材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6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376-2020: 皮革 抽样 批样抽样数量
GB/T 39376-2020 英文名称: Leather - Sampling - Number of items for a gross sampl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数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皮革产品的抽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生产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在一定时间内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同一品种的产品。
2.2
批样
从一个生产批中选择的整张样品数量。
2.3
样品
批样中抽取的整张皮革。
3 抽样方法
3.1 若各相关方或测试方法中对抽样无特殊约定,推荐按3.2~3.3的规定进行。
3.2 批样的抽样数量取决于生产批的大小和抽样目的,同时也由测试结果的精确性、测试性能的多样性以及测试过程的误差所决定。
3.3 批样的最小抽样数量见表1。
a 非破坏性试验是指样品无损坏,并且可重新计入生产批。
b 破坏性试验指测试后样品损坏(例如切碎等),无法再计入生产批。
3.4 应保证批样形成过程中抽样的随机性,如可将皮张依次排序,然后按随机序号抽取。
4 抽样报告
抽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生产批的说明;
c) 生产批的大小(如皮张总数量);
d) 批样的抽样数量;
e) 抽样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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