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94.2-2025'
| 标准编号 | GB/T 394.2-2025 (GB/T394.2-2025) | | 中文名称 | 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methods of analysis for ethano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60.10 | | 字数估计 | 25,257 |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实施日期 | 2027-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94.2-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4.2-2025: 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ICS 67.160.10
CCS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94.2-2008
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2025-12-02发布
2027-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则 1
5 感官分析 2
6 色度 2
7 酒精度 3
8 硫酸试验色度 3
9 氧化时间 4
10 醛 6
11 正丙醇、异丁醇和异戊醇 8
12 甲醇 11
13 酸 14
14 酯 15
15 不挥发物 17
附录A(资料性) 其他项目的分析方法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GB/T 394的第2部分。GB/T 39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酵工业酒精;
---第2部分: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本文件代替 GB/T 394.2-2008《酒精通用分析方法》,与 GB/T 394.2-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酒精度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5章);
b) 更改了氧化时间的试验步骤(见8.4,2008年版的7.4);
c) 更改了甲醇的试验方法(见第11章,2008年版的第10章);
d) 删除了重金属、氰化物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第14章和第15章);
e) 删除了“酒精计温度(T)、酒精度(ALC)(体积分数)换算表(20℃)”相关的附录(见2008年版
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
究所有限公司、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权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镇、徐双阳、王定坤、代淑梅、卢虹宇、郭新光、牛新培、吴培文、宋莲芳、
刘议蔧。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年首次发布为 GB/T 394.2-1994,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工业酒精主要采用发酵法和化学合成法生产,其中发酵法生产的工业酒精因其环境友好、能耗较
低、杂质相对较少,广泛应用于化工、新能源等领域。
GB/T 394旨在规范发酵工业酒精在生产、检验、销售过程中的要求以及分析方法。
GB/T 394拟由2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发酵工业酒精。目的在于规范发酵工业酒精的要求。
---第2部分:酒精通用分析方法。目的在于规定发酵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的分析方法。
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警示---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食用酒精和发酵工业酒精分析的通则,描述了酒精相关参数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酒精和发酵工业酒精的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4.1 所采用的名词术语、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2 所用的各种分析仪器(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应定期检定;所用的密度瓶、移液管、容量瓶等
玻璃计量器具应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校正。
4.3 所用比色管成套,其玻璃材质、色泽应一致。一般玻璃器皿,用洗涤剂或铬酸洗液清洗;用过高锰
酸钾的器皿,用草酸浸洗,然后用水冲洗干净。
4.4 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T 6682的要求。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规格时,均
指分析纯(AR)。
4.5 “溶液”,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水溶液。
4.6 所用的基准乙醇,均为95%(V/V)乙醇,其中主要杂质的限量规定为:甲醇小于2mg/L;正丙醇
小于2mg/L;高级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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