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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9898-2021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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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898-2021 英文版 405 GB/T 39898-2021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9898-2021 (GB/T39898-2021)
中文名称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R80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20
字数估计 30,370
发布日期 2021-03-09
实施日期 2021-10-01
起草单位 道路交通集成优化与安全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武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3号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9898-202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ICS 03.220.20 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2021-03-09发布 2021-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规定 3 5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组成 3 6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结构图 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相关标准索引表 21 参考文献 27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组成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县(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20609 交通信息采集 微波交通流检测器 GB 21139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GB/T 21255 机动车测速仪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2528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B/T 26942 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8789 视频交通事件检测器 GB/T 3565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 GB/T 35785 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装规范 GB/T 35786 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通用规范 GB/T 35787 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788 机动车电子标识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789.1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 第1部分:汽车 GB/T 35790.1 机动车电子标识安装规范 第1部分:汽车 GB/T 3990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484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 489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 GA/T 492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 GA/T 493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GA/T 49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7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515(所有部分)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A/T 627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范围 GA/T 628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空间数据质量 GA/T 651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GA/T 652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设施施工通用要求 GA/T 870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GA/T 947.2~947.4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GA/T 959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 GA/T 993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GA/T 994 道路通行状态信息发布规范 GA/T 961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GA/T 1014 公安交通管理移动执法警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04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GA/T 1047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GA/T 1049(所有部分)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GA/T 112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 1244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302 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399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GA/T 1400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GA/T 1403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GA/T 1426 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1494 路面结冰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T/T 714 道路交通气象环境 能见度检测器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数据交换 JT/T 1032 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 国函〔1987〕78号 国务院关于启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批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和方法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具有交通指挥、交通控制、交通执法和交通信息服 务功能的系统。 3.2 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和服务为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 3.3 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集成应用平台提供数据存储管理、数据计算、数据交互以及地图服务等能力的 支撑系统。 注:应用支撑系统主要包括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 3.4 具有采集交通基础数据、执行交通控制指令、监测交通违法行为和发布交通信息等功能的多个系统 的集合。 注:基础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视系统、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交通 违法监测记录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电子标识应用系统、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 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移动执法警务系统、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系统、气象监 测系统、路面结冰监测系统等。 3.5 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供通信、系统安全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功能的系统。 注:运行保障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等。 3.6 满足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的基础运行环境。 注: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分指挥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前端基础配套设施等。 3.7 前端 frontend 安装在道路等场所,用于交通控制、交通执法、交通信息采集和发布的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 4 一般规定 4.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分类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按照中心管理权限及核心任务不同分为省(自治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城市智 能交通管理系统两类,结构图见附录A。直辖市、县(市)以及省(自治区)直管高速公路宜参照城市智能 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4.2 通用规则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则如下: a) 规划编制应符合GA/T 1403的要求; b) 设计应符合GA/T 515的要求; c) 工程建设流程应符合GA/T 651的要求; d) 前端设置应符合GB 14886、GA/T 993、GA/T 1047等的要求; e) 前端维护应符合GA/T 1043的要求; f) 其他建设内容可参见附录B的相关标准。 5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组成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由集成应用平台、应用支撑系统、基础应用系统、运行保障系统、基础配套设施组 成,省(自治区)和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组成,见表1。 6.1.3 应用支撑系统 6.1.3.1 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6.1.3.1.1 一般规则 交通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规则如下: a) 宜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框架; b) 应构建满足数据量和计算能力要求的统一标准化的基础硬件资源; c) 应具备适合不同系统的标准化接口和交互协议; d) 应采用标准的数据格式和交换接口; e) 应对数据进行清洗、修补、分类、关联、存储等处理,保证数据规范和数据质量; f) 分类预处理、存储交通管理数据资源,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及半结构化数据; g) 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分类建设各类主题数据资源库,并分类体现数据存储时间; h) 应具备自定义生产各类业务应用模型库的数据分析工具; i) 应具备对数据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技术措施和机制要求。 6.1.3.1.2 数据交互 主要实现与以下系统的数据交换: a) 上级公安机关; b) 省(自治区)内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c) 省(自治区)内相关部门; d) 互联网公司; e) 相邻省(自治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f) 公安网内相关系统; g) 专网内相关系统; h) 互联网内相关系统。 6.1.3.2 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则如下: a) 宜统一集中建设地图引擎服务和地图基础应用服务,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可进行调用; b) 宜按国函〔1987〕7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c) 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宜按GB 21139的相关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 d) 地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10000; e) 地理信息图形符号宜按GA/T 492的相关要求执行; f) 业务管理专题图层宜按GA/T 493的相关要求建设,至少按不同管理机关位置和辖区、重点关 注的每个系统前端分布分别分层显示; g) 视频监视、道路路网交通运行状态、应急事件、交通警情、车辆和人员布控预警等实时信息的窗 口显示服务宜按GA/T 49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h) 地图服务接口宜按GA/T 493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可支持互联网离线地图、警用地理信息系 统等地图平台; i) 数据采集与更新宜按GA/T 627的相关要求执行; j) 数据质量要求宜按GA/T 628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 运行保障系统 6.1.4.1 通信系统 6.1.4.1.1 一般规则 通信系统应具备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各组成部分和外部相关系统之间信息、指令的传输提供通路 的能力。通信方式包括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 6.1.4.1.2 有线通信 有线通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提供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的通路; b) 提供公安信息通信网、专网、互联网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通路。 6.1.4.1.3 无线通信 无线通信应提供视频、音频及数据的无线传输通信链路,有条件的宜采用5G通信方式。 6.1.4.2 信息安全防护系统 6.1.4.2.1 系统组成 信息安全防护系统主要由前端基础系统安全防护、网络通信系统安全防护、集成应用平台安全防护 及数据资源机房安全防护等部分构成,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应至少包括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 设备。 6.1.4.2.2 安全等级保护 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如下: a) 根据软硬件设备在不同通信系统中的部署情况合理划分安全区域、确定安全边界,进行分区域 防护,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策略和目标。 b) 保护等级应根据系统部署和应用情况进行配置,公安网按照三级要求进行配置,视频专网 按照二级要求进行配置。其区域安全划分、等级保护技术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设置应符合 GB/T 22239中相关要求。 c) 系统应用区保护应采用入侵检测、网络审计、资源探测、漏洞扫描、补丁管理、防病毒、身份认 证、运维操作审计、日志审计、系统加固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防护。 6.1.4.3 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 资产管理; b) 集中可视化实时监测; c) 故障预报警; d) 故障派单、接单、处理、完结和归档等运行维护流程跟踪; e) 系统日志管理; f) 相关信息统计报表。 6.1.5 指挥中心基础配套设施 6.1.5.1 指挥中心大厅 指挥中心大厅建设规则如下: a) 面积应与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规模和岗位设置需求相适应。 b) 室内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宜铺设防静电地板。地板下地面应经过处理,保持光滑、平整、不 起尘。 c) 门宽不应小于1.8m,高不应小于2.1m。 d) 室内应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台照度不应低于500lx。 6.1.5.2 会议决策室 会议决策室面积应按应急指挥调度会商和决策需求配置。 6.1.5.3 视频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实现与上级、下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 b) 与视频监视系统进行视频联网应用。 6.1.5.4 备勤室 备勤室面积应按备勤人员数量需求配置。 6.1.5.5 显示系统 显示系统应具备视频监视图像、交通运行状态、交通地理信息、车辆和人员卫星定位信息、事件报 警、车辆和人员布控预报警等信息清晰显示的能力,应支持多路信号同时显示以及图像缩放及拼接显示 的能力。 6.1.5.6 其他系统 应根据指挥中心大厅的实际需求确定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新风系统、 消防灭火系统、多媒体集中控制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系统、视频安防监视系统、门禁系统等系 统的功能和配置。 6.1.5.7 机房 机房建设规则如下: a) 机房宜独立设置; b) 建设内容应符合GB 50174的要求; c) 面积应与所放置的设备相适应,并留有扩展余地。 6.2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6.2.1 一般规则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a) 感知道路交通管理基础数据; b) 监视道路交通状况; c) 协调控制城市道路交通; d) 应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执行监督; e) 指挥、协调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f) 交通流信息分析研判; 统等地图平台; k) 数据采集与更新宜按GA/T 627的相关要求执行; l) 数据质量要求宜按GA/T 628的相关要求执行。 6.2.4 基础应用系统 6.2.4.1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6.2.4.1.1 系统组成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主要由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流检测设备、通信设备、 控制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等组成。 6.2.4.1.2 中心控制软件 中心控制软件应符合GB/T 39900的要求。 6.2.4.1.3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应符合GB 25280的要求,安装应符合GA/T 489的要求。 6.2.4.1.4 道路交通信号灯 道路交通信号灯应符合GB 14887的要求,设置和安装应符合GB 14886的要求。 6.2.4.1.5 道路交通流检测设备 道路交通流检测设备应能检测交通流量、占有率等参数,可共享应用其他基础应用系统采集的交通 流数据。 6.2.4.2 交通视频监视系统 6.2.4.2.1 系统组成 交通视频监视系统主要由视频监视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交换设备、媒体服务器、交通视频监视信息 显示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等组成。 6.2.4.2.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A/T 1400的要求,系统联网、传输、控制应符合GB/T 28181的要 求,视频图像接入和分析应符合GA/T 1399的要求。 6.2.4.2.3 视频监视设备 视频监视设备应符合GA/T 1127的要求。 6.2.4.3 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 6.2.4.3.1 系统组成 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主要由交通流信息采集设备、通信设备、存储和处理设备及相关软/硬件等 组成。 6.2.4.3.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宜共用集成应用平台的功能模块,应具备数据融合、数据查询、数据统计、数据研判等 功能。 6.2.4.3.3 交通流信息采集设备 交通流信息采集设备要求如下: a) 应具备采集道路交通流量、速度、占有率、排队长度等交通数据的功能; b) 检测方式可包括线圈、视频、微波等,线圈检测方式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 26942的要求, 视频检测方式的性能应符合GB/T 28789的相关要求,微波检测方式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 GB/T 20609的相关要求。 6.2.4.4 交通事件检测系统 6.2.4.4.1 系统组成 交通事件检测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和交通事件检测设备等组成。 6.2.4.4.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宜共用集成应用平台功能模块,应具备事件信息汇聚、前端设备管理和校时等功能。 6.2.4.4.3 交通事件检测设备 交通事件检测设备应符合GB/T 28789的相关要求。 6.2.4.5 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 6.2.4.5.1 系统组成 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和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等组成。 6.2.4.5.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宜共用集成应用平台的非现场执法功能模块,应具备违法信息审核、录入、查询、统计 等功能。 6.2.4.5.3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应符合GA/T 496的相关要求,验收应符合GA/T 870的相关要求。 6.2.4.5.4 机动车超速监测记录设备 机动车超速监测记录设备应符合GB/T 21255的相关要求,区间测速应符合 GA/T 959的相关 要求。 6.2.4.5.5 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应符合GA/T 1426的相关要求。 6.2.4.5.6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设备 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设备应符合GA/T 1244的相关要求。 6.2.4.5.7 其他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其他交通违法监测设备应具备以图像或视频方式监测逆行、闯单行线、占用专用道路等违法行为的 能力。 6.2.4.6 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6.2.4.6.1 系统组成 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和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设备等组成。 6.2.4.6.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可共用集成应用平台的缉查布控功能模块,应具备布控、撤控、通行信息比对、预警、 处置等功能。 6.2.4.6.3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设备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设备应符合GA/T 497的相关要求,验收应符合GA/T 961的相关要求。 6.2.4.7 机动车电子标识应用系统 6.2.4.7.1 系统组成 机动车电子标识应用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读写设备和机动车电子标识组成。 6.2.4.7.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应具备机动车电子标识发行及秘钥管理、机动车运行监控、重点车辆监管、通行证管 理等功能。 6.2.4.7.3 读写设备 读写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 35786的相关要求,安全性能应符合GB/T 35787的相关要 求,安装应符合GB/T 35785的相关要求。 6.2.4.7.4 机动车电子标识 机动车电子标识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 35789.1的相关要求,安全性能应符合GB/T 35788的 相关要求,安装应符合GB/T 35790.1的相关要求。 6.2.4.8 卫星定位管理系统 6.2.4.8.1 系统组成 卫星定位管理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和卫星定位终端等组成。 6.2.4.8.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T 35658和JT/T 809的相关要求。 6.2.4.8.3 卫星定位终端 卫星定位终端应采用北斗卫星定位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19056和JT/T 794的相关要求。 6.2.4.9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6.2.4.9.1 系统组成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主要由管理平台和执法记录仪组成。 6.2.4.9.2 管理平台 管理平台的功能应符合GA/T 947.3的相关要求,数据接口应符合GA/T 947.4的相关要求。 6.2.4.9.3 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应符合GA/T 947.2的相关要求。 6.2.4.10 移动执法警务系统 6.2.4.10.1 系统组成 移动执法警务系统主要由移动执法应用软件、传输设备和移动终端组成。 6.2.4.10.2 移动执法应用软件 移动执法应用软件的功能应符合GA/T 1014的相关要求。 6.2.4.10.3 移动终端 移动终端应符合GA/T 1014的相关要求。 6.2.4.11 交通信息发布系统 6.2.4.11.1 系统组成 交通信息发布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存储与处理设备、载体、传输设备、各种信息接收/显示终 端和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等组成。 6.2.4.11.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应具备交通信息的统一采编、处理、发布等功能,发布内容和形式应符合GA/T 994 的相关要求。 6.2.4.11.3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应符合GA/T 484的相关要求。 6.2.4.11.4 交通广播信息发布系统 交通广播信息发布系统应能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准确、清晰发布交通信息。 6.2.4.11.5 语音广播系统 语音广播系统应符合GB 50526的相关要求。 6.2.4.11.6 基于互联网端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 基于互联网端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应具备以互联网站、手机短信、移动终端APP等作为信息发布 方式发布信息的功能。 6.2.4.12 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应符合GA/T 1302的相关要求。 6.2.4.13 气象监测系统 6.2.4.13.1 系统组成 气象监测系统主要由中心管理系统、传输设备和气象监测设备等组成。 6.2.4.13.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应具备气象监测设备统一管理和校时等功能。 6.2.4.13.3 气象监测设备 气象监测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JT/T 714的相关要求。 6.2.4.14 路面结冰监测系统 6.2.4.14.1 系统组成 路面结冰监测系统主要由前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和系统软件等组成。 6.2.4.14.2 中心管理系统 中心管理系统应符合GA/T 1494的相关要求。 6.2.4.14.3 前端采集设备 前端采集设备应符合GA/T 1494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