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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9930-2021 (GB/T39930-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OLED) panels for general lighting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71 | | 字数估计 | 18,1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930-2021
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面板 性能要求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OLED) panels for general lighting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光片和面板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20V直流电源或不超过50V频率为50Hz或60Hz交流电源供电的单面
发光的OLED光片和面板。
注:现阶段部分性能要求仍在考虑中,例如OLED面板的颜色均匀性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12,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9075 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面板 安全要求
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GB/T 2900.65-2004,IEC 60050-845:1987,MOD)
GB/T 24824-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CIE127:2007,NEQ)
GB/T 24826-2016 普通照明用LED产品和相关设备 术语和定义(IEC 62504:2014,IDT)
GB/T 26178-2010 光通量的测量方法(CIE84:1989,IDT)
GB/T 26180-2010 光源显色性的表示和测量方法(CIE13.3:1995,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075、GB/T 24826-2016和GB/T 290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初始值
未使用的OLED面板在稳定后所测得的光学和电学参数值。
3.2
平均亮度
Lav
OLED面板发光区在特定方向上多个区域亮度的算术平均值。
3.3
亮度均匀性
用于量化OLED面板发光区亮度变化的数值。
3.4
颜色均匀性
用于量化OLED面板发光区颜色变化的数值。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
4.1.1 产品类型
按OLED面板的产品类型分类,分为刚性OLED面板(代码:R)与柔性OLED面板(代码:F)。
4.1.2 色调规格
按OLED面板的色温分类,分为2700K、3000K、3500K、4000K、4500K、5000K、5700K和
6500K等标准颜色的色调规格,其色调代码和色坐标目标值见表1。
4.2 型号编写规则
OLED面板的型号编写规则表示如下:
5 试验的一般要求
5.1 一般试验条件
除有其他规定外,OLED面板的光电参数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1℃,最大相对湿度65%,
1个标准大气压的无对流环境中进行。寿命特性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5℃,最大相对湿度
65%,1个标准大气压的无对流环境中进行。
除本标准中有其他规定外,试验应按额定电流进行。试验电流应稳定在额定电流±0.5%的范围
内,输入的总谐波含量应不超过3%。
除制造商有其他规定外,在试验中应保持试验面板水平或垂直安装。柔性OLED面板应固定于表
面平整的刚性平板上,保证其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发生形变。应记录试验时OLED面板的安装方式。
5.2 稳定
OLED面板的稳定应在环境温度为25℃±1℃,1个大气压的无对流环境中进行。
在恒定电流模式下,OLED面板应在规定条件下点亮,输入电流稳定在±0.5%的范围内。在稳定
过程中,以最少1min/次的间隔测量OLED面板的实际电压。如在5min内,OLED面板电压读数最大
值与最小值的差异小于0.5%,则OLED面板已达到稳定状态,可进行试验。
6 技术要求
6.1 外形尺寸
OLED面板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宣称值,其实测值应在制造商规定的公差范围内。
6.2 初始电学性能
OLED面板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宣称值,其实测值应不大于宣称值的110%。
6.3 初始光学性能
6.3.1 光通量
OLED面板光通量应符合制造商的宣称值,其实测值应不小于宣称值的90%。
6.3.2 光效
OLED面板光效按其功率(P)分类,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6.3.3 颜色特性
OLED面板色坐标、CCT及色偏差Duv应符合表3所示的范围:
7 试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
OLED面板的外形尺寸用误差不大于0.02mm的量具测量。
7.2 电学性能
按GB/T 24824-2009中5.1进行。
7.3 初始光学性能
7.3.1 光通量
OLED面板应在规定条件下点亮,并在稳定后进行试验。
按GB/T 26178-2010以及参考附录A进行。
7.3.2 光效(Eff)
按7.1测量OLED面板的功率及按7.3.1测量OLED面板的光通量,按式(1)计算光效。
7.3.3 颜色特性
色坐标可由7.3.1方法测得光谱数据,并按CIE15:2004给出的方法计算色坐标、相关色温。
7.3.4 显色指数
按GB/T 26180-2010进行。
7.3.5 平均亮度(Lav)
OLED面板平均亮度为9个测试点亮度的算术平均值,试验方法参见附录B。
OLED面板应在规定条件下点亮,稳定后采用亮度计测试发光区9个点的亮度。其中,矩形OLED
面板测试点应按图1(图1矩形的四边为发光区四边)。对于其他形状的OLED面板,应采用类似的测
试点排布,并在试验报告中记录。
8 检验规则
8.1 为了检验OLED面板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生产者应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
检验。
8.2 出厂检验的OLED面板应从每班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中随机地抽取。出厂检验按GB/T 2828.1
执行。其试验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4规定。
8.3 型式检验的OLED面板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面板中随机地抽取,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当停止
生产半年以上,或当 OLED面板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或可能影响面板的性能时,都应执行型式
检验。
型式检验按GB/T 2829的判别水平Ⅰ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
量和不合格判定组数按表5的规定进行。
9 包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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