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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0074-2021 (GB/T40074-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turation diving syste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U99 | | 字数估计 | 18,154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0074-202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turation diving system
ICS 47.020.01
U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饱和潜水系统通用要求
2021-04-30发布
2021-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组成 2
4.1 分类 2
4.2 组成 2
5 技术要求 3
5.1 总体要求 3
5.2 潜水钟 4
5.3 甲板减压舱 6
5.4 高压救生舱 7
5.5 生命支持系统 8
5.6 吊放回收装置 9
5.7 电气设备及通信系统 10
6 检验规则 11
6.1 一般要求 11
6.2 设备出厂检验 11
6.3 系泊试验 12
6.4 饱和潜水试验 12
6.5 交付检验 12
7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2
7.1 标志 12
7.2 包装 13
7.3 运输和储存 14
饱和潜水系统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饱和潜水系统的分类和组成、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饱和潜水系统设计、建造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4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61 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7134 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
GB/T 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634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407 潜水器与水下装置术语
GB/T 16560-2011 甲板减压舱
CB/T 4191 潜水器和水下装置耐压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CB/T 4192 潜水器和水下装置耐压结构材料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4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使潜水员机体组织内的惰性气体达到饱和状态的一种潜水系统,多用于长时间、大深度潜水作业
环境。
3.1.1
作为母船或海上平台的组成部分,以固定形式安装在专用母船或海上平台上的饱和潜水系统。
3.1.2
易于拆装,便于运送的模块式的饱和潜水系统。
3.2
居住舱 livingchamber
饱和潜水系统中,用于供潜水员居住、休息的甲板减压舱。
3.3
过渡舱 entrylock
供潜水员出入不同压力环境时的平衡舱室。
注:改写GB/T 16560-2011,定义3.3。
3.4
能从潜水系统舱群中分离,有生命保障系统,便于吊放和运输,用于在紧急情况下转移高压环境中
潜水员的专用舱。
3.5
生命支持系统 lifesupportsystem
为潜水员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以维持其生命活动和工作能力的整套系统及装置。
注:改写GB/T 16560-2011,定义3.5。
3.6
供气系统 gasdeliverysystem
潜水作业期间用于提供空气和混合气的整套系统及装置。
3.7
热水系统 hotwatersystem
潜水作业期间用于为潜水员提供热保障的整套供水系统及装置。
3.8
将潜水钟、甲板减压舱等设备中的氦氧混合气回收利用的整套系统及装置。
3.9
递物筒 diliverytube
在压力状态下用于供甲板减压舱舱内与舱外之间传递物品的设备。
注:改写GB/T 16560-2011,定义3.4。
4 分类和组成
4.1 分类
饱和潜水系统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a) 固定式饱和潜水系统;
b) 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
4.2 组成
饱和潜水系统至少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a) 潜水钟;
b) 甲板减压舱(包括居住舱、过渡舱);
c) 高压救生舱;
d) 生命支持系统(包括环境控制系统、供气系统、热水系统及卫生系统等);
e) 吊放回收装置(包括绞车、吊放架、主吊钢缆、升沉补偿装置等);
f) 电气设备及通信系统(包括电源、照明、监视系统及通信报警系统等)。
5 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环境适应性
5.1.1.1 安装于母船上的设备和系统,如甲板减压舱、生命支持系统等应在下列规定的环境条件范围内
正常工作:
a) 温度:大气中为-28℃~55℃;
b) 湿度:相对湿度直至100%;
c) 空气含盐量:不大于2mg/m3;
d) 倾斜和摇摆:横倾为±15°、纵倾为±5°、横摇为±22.5°、纵摇为±10°;
e) 振动:系统应能承受舰船航行时引起的船体振动及其他机械工作时的局部振动。
5.1.1.2 可吊放于水中的设备,如潜水钟及钟上设备等,除应满足5.1.1.1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水下
(海水)条件的要求:
a) 温度:-2℃~32℃;
b) 含盐量(海水中):35000μg/g;
c) 倾斜和摇摆:潜水钟横倾为±22.5°、横摇为±45°。
5.1.2 材料
5.1.2.1 饱和潜水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的材料,优先选用国产材料,应选用具有
良好工艺适应性的材料,选用的材料应具有尽可能高的效费比;安装于船舶露天甲板设备主体结构的材
料应具备良好的抗腐蚀性能。
5.1.2.2 材料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以及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对有特殊要求者,除常
规力学性能外,所选材料还应满足相应特定的性能要求,如阻尼性能、耐光辐射性能、高温性能、低温性
能等,并应使结构重量尽可能小;代用材料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材料,其性能不应低于原选用材料
的性能。
5.1.2.3 选用的表面敷盖材料,所挥发的有害气体含量不应对人体造成损害,其毒性试验一般应由订购
方认可的医学研究单位组织进行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5.1.2.4 应尽可能采用通用化程度较高的材料。
5.1.2.5 应全面考虑材料的配套性,耐压结构用钢板、型钢、钢锻件、焊接材料等应符合CB/T 4192的
要求;承压观察窗用有机玻璃板材应符合GB/T 7134的要求。
5.1.3 接口
5.1.3.1 机械接口要求如下:
a) 应优先采用耐腐蚀金属并能承受最大工作压力的标准系列接头;
b) 接头布置时,还应考虑到避免受到损伤的安全性措施;
c) 饱和潜水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与搭载饱和潜水系统的母船或平台结构应通过基座连接;
d) 有振动的设备应在安装接口处采取隔振措施;
e) 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各模块的安装接口,应便于快速安装和拆卸。
5.1.3.2 电气接口要求如下:
a) 饱和潜水系统各设备电源接口应与搭载饱和潜水系统的母船或平台相匹配;
b) 各类通信接口应与母船或平台的相应系统匹配。
5.1.4 安全性
5.1.4.2 结构、系统管路和设备的布置安装应牢固可靠,气、液、电系统的关键部位应设置安全保护装
置,以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4.3 饱和潜水系统在母船上布置安装时,甲板减压舱的安放位置应考虑于母船摇摆的影响,饱和潜
水系统安置区域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和气源。
5.1.5 维修性
5.1.5.1 饱和潜水系统的设计、制造应充分考虑各装置和设备的维修性要求,对装置和设备的零部件维
修应尽量减少拆卸,其维修检查部位应便于接近和操作。
5.1.5.2 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在陆地存放时应有固定的处所,该处所应具备良好的维护保养条件。
5.1.6 可靠性
5.1.6.1 饱和潜水系统的设计应以预防、发现和纠正设计、制造的缺陷为重点,采用成熟的可靠性设计、
分析和试验技术。
5.1.6.2 饱和潜水系统中的机械装置和电气设备应尽可能采用经过考验且可靠性有保证的零件和
部件。
5.1.6.3 生命支持系统和吊放回收装置应考虑冗余度设计。
5.1.7 其他
5.1.7.1 饱和潜水系统应尽可能采用模块化设计。
5.1.7.2 饱和潜水系统应采用标准件,优先选用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标准零部件。
5.2 潜水钟
5.2.1 一般要求
5.2.1.1 潜水钟应能在设计的作业水深范围内安全、可靠地将额定数量的潜水员由水面下放至作业水
深并从作业水深处收回至水面。
5.2.1.2 潜水钟应具备足够的内部尺寸,能容纳额定要求的潜水员数量及其装具。
5.2.1.3 潜水钟出入舱口内径不应小于700mm。
5.2.1.4 潜水钟外的穿舱件、密封面、气瓶等应有防护装置以避免机械损伤。
5.2.1.5 潜水钟的外表涂层应为橘黄色等易于引起注意的颜色。
5.2.1.6 潜水钟外部设备设施的布置应紧凑有序,钟外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钟体及钟外设备受到
损坏。
5.2.1.7 潜水钟在正常作业状态下以及应急状态下均应具有足够的稳性。
5.2.1.8 依靠自浮应急上浮的潜水钟,在与脐带和吊放回收装置解脱后,应有足够的正浮力。
5.2.2 耐压壳体
5.2.2.1 耐压壳体所用材料应符合5.1.2的要求。
5.2.2.2 耐压壳体的装配和焊接应符合CB/T 4191的相关要求。
5.2.2.3 耐压壳体制造完成后应进行内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介质为干
净无杂质的淡水,试验时,水温应保持在4℃以上,环境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若有机玻璃观察窗与耐
压壳体一起进行试验时,试验介质温度低于有机玻璃窗的设计温度不应超过14℃,试验过程中,耐压壳
体应无渗漏,无可见变形和异常声响。
5.2.2.4 耐压壳体制造完成后应进行外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25倍,试验介质为
干净无杂质的淡水,试验时,水温应保持在4℃以上,环境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若有机玻璃观察窗与
耐压壳体一起进行试验时,试验介质温度低于有机玻璃窗的设计温度不应超过14℃,试验前后都应按
GB/T 150.4中的要求对耐压壳体的圆度进行测量,其测量偏差不应超过GB/T 150.4中规定的最大允
许偏差。
5.2.2.5 耐压壳体制造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试验介质应取拟充入舱内
的最易泄漏的工作气体或有类似泄漏性能的气体如氦气、氢气等,试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4h
内的压力降不应超过1%,并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5.2.2.6 耐压壳体上应配备观察窗,其数量和布置除便于内部人员对外的观察外,还应满足外部人员对
内的观察。
5.2.3 接口
5.2.3.1 所有水、气管路的贯穿件应在耐压壳体内外两侧设置通舱阀,所有接口处应有清晰标注的
铭牌。
5.2.3.2 电气贯穿件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适应钟上的压力环境,至少要求以两倍的耐压壳体设计压力进
行试验,并能承受耐压壳体内外的双向压力。
5.2.4 供气
5.2.4.1 潜水钟上配置的供气管路及附件应符合5.5.3的要求。
5.2.4.2 设计的供气管路应保证在潜水钟通风或冲洗时不会影响潜水员的呼吸。
5.2.4.3 潜水钟内每个潜水员应有一个独立的呼吸装置,既可从水面供气,也可由钟上应急气瓶供气。
5.2.4.4 潜水钟上应有潜水员气瓶,气瓶中储气量应能保证一个潜水员在钟外潜水作业最大深度处停
留30min以上。
5.2.5 供热
5.2.5.1 潜水钟内应设有一套可控的正常加热系统,该系统应足以使潜水钟内、潜水钟外的潜水员具有
适宜的温度。
5.2.5.2 潜水钟内应有应急供热系统或其他等效方式,在无外界供应热源或热量的情况下,至少能使潜
水钟内潜水员在24h内保持正常体温。
5.2.6 供电
5.2.6.1 潜水钟上的供电设备设施应符合5.7的要求。
5.2.6.2 潜水钟内应设置应急电源,并应符合5.7.2的相应要求。
5.2.7 潜水钟内设施
5.2.7.1 潜水钟内应为每一潜水员设置一个合适的座位,且座位上配有安全带。
5.2.7.2 潜水钟内应设置辅助起吊设备,用于潜水员和设备的起吊。
5.2.7.3 潜水钟内应设置超压报警装置。
5.2.7.4 潜水钟内应设置可显示潜水钟内、外压力和钟上应急气瓶压力的压力表,显示潜水钟内、外压
力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0.4级。
5.2.7.5 潜水钟内应配备一个清晰标记的医疗急救箱。
5.2.7.6 潜水钟内应配备易于读数的氧气检测设备和二氧化碳检测设备。
5.2.7.7 潜水钟内应配备二氧化碳去除装置,去除二氧化碳的能力不应低于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潜水钟
内每人22L/h的处理能力。
5.2.7.8 潜水钟内应有合适的照明,照度应满足潜水员在潜水钟内活动和操作的需要,并设置应急
照明。
5.2.8 脐带
5.2.8.1 潜水钟上应配备潜水钟脐带和潜水员脐带,脐带长度根据潜水钟的工作深度和潜水员的巡潜
范围确定。
5.2.8.2 脐带软管应至少有4倍于系统工作压力的破坏压力,其额定压力不应低于系统压力。此外,脐
带软管的额定压力不应低于相当于设计深度的压力再加2.8MPa。
5.2.8.3 脐带软管应具备防缠绕的性能或其布置形式可防缠绕。
5.2.8.4 脐带所带接头应能抗腐蚀且能防意外脱卸,接头的额定压力不应低于软管的额定压力。
5.2.8.5 热水管应能承受相应的温度。
5.2.8.6 若脐带被用作潜水钟回收的备用设施,则脐带应配备能承受起吊潜水钟时所受载荷的强力
构件。
5.2.9 应急设备
5.2.9.1 潜水钟应具备一套与主吊钢缆、导缆、脐带无关的独立应急起吊系统。
5.2.9.2 若潜水钟上设置了抛弃重物和弃抛设备,应考虑防止意外释放的措施。
5.2.9.3 潜水钟上设置有应急上浮系统时,应急上浮系统应能在潜水钟内操作,各装置的启动应至少由
两个可靠的独立步骤操作完成。
5.2.10 浮力材料
5.2.10.1 潜水钟外部若使用了浮力材料,则所采用的浮力材料的水压压溃强度不应低于最大工作深度
下压力的1.5倍。
5.2.10.2 浮力材料可通过粘接方式成型,但粘接后其拉伸强度、剪切强度均不应低于原浮力材料的
性能。
5.3 甲板减压舱
5.3.1 一般要求
5.3.1.1 饱和潜水系统中配置的甲板减压舱应包含居住舱和过渡舱,居住舱用于潜水员生活起居,过渡
舱用于潜水员出入不同的区域。
5.3.1.2 甲板减压舱内空间,应能满足潜水员长时间在高压环境下,进行日常生活和休息以及设备布置
的需要。
5.3.1.3 甲板减压舱舱体内径不应小于2100mm。
5.3.1.4 甲板减压舱的出入口及舱室之间应设置舱门,舱门应安装有压力平衡阀。
5.3.1.5 舱门应能在两侧开启,舱门开启后可固定。
5.3.1.6 甲板减压舱的出入口内径不应小于600mm,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便人员进出舱室。
5.3.1.7 甲板减压舱的外表应平整光滑,舱外管路和设备布置应紧凑有序。
5.3.2 耐压壳体
甲板减压舱的耐压壳体应符合5.2.2.1~5.2.2.3、5.2.2.5、5.2.2.6的要求。
5.3.3 接口
5.3.3.1 接口应符合5.2.3的要求。
5.3.3.2 甲板减压舱与潜水钟对接口处应设置对接锁紧装置,并采用机械方式实现锁紧。
5.3.4 供气
甲板减压舱配置的供气管路及附件应符合5.5.3的要求。
5.3.5 供热
过渡舱内若未设置环境控制设备,则应设有一套可控的加热系统。
5.3.6 供电
甲板减压舱配置的供电设备设施应符合5.7的要求。
5.3.7 环境控制
甲板减压舱内配置的环境控制系统管路、附件及设备应符合5.5.2的相关要求。
5.3.8 舱内设施
5.3.8.1 甲板减压舱内部设施应符合GB/T 16560-2011中5.3的相关要求。
5.3.8.2 甲板减压舱内应有合适的照明,并能满足潜水员在舱内观察仪表、活动和操作的需要。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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