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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1594-2022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415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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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594-2022 英文版 269 GB/T 41594-2022 [PDF]天数 <=3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技术要求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1594-2022 (GB/T41594-2022)
中文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mprehensive emergency command system of urban rail transit network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R11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20
字数估计 14,197
发布日期 2022-10-14
实施日期 2022-10-12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1594-202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mprehensive emergency command system of urban rail transit network ICS 03.220.20 CCSR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 技术要求 railtransitnetwork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5 系统功能要求 2 6 系统性能要求 4 7 系统构成要求 5 8 系统软件要求 7 9 系统接口要求 7 10 系统信息安全要求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 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 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文峥、宋晓敏、殷峻、蔡昌俊、张建平、饶咏、姚国如、蔡佳妮、汪侃、冯旭杰、 吴殿华、李颖峰、张剑、胡清梅、葛鑫、王石生、陈勇、张炘、艾文伟、刘宏泰、张兴凯、张红欣、彭章硕、张铭、 陈文、杨斌、吕楠、王春强、徐平、吴珂琪、徐安雄、王艳辉、黄嘉、熊振兴、欧阳德胜、海增辉、杨新征、 刘书浩、李永、徐磊、龚云海、柏赟、唐金金、元进辉、王刚。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系统性能要求、系 统构成要求、系统软件要求、系统接口要求和系统信息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3837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指标体系 GB/T 3870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总体运营状态,具有应急资源管理、监测控制与预警和应急处置功能的计 算机信息集成系统。 4 总体要求 4.1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达到网络化运营条件时,应有综合应急指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络化运 营的应急需求应满足GB/T 38707的规定。 4.2 正常运营时,系统应具备运营监测、风险管控和信息发布功能;非正常运营时,系统应具备对线网、 线路和现场各层级间的协调指挥功能。 4.3 系统应满足信息内容全面、实时准确、快捷调阅、灵活组合的线网应急指挥要求。 4.4 系统应满足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要求,并具有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4.5 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应不低于GB/T 22239-2019规定的二级要求。 4.6 系统应能满足新线接入、线路改造和延伸等扩展需要。 4.7 系统宜采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