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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42125.19-2022 (GB/T42125.19-2022) | 中文名称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9部分: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 英文名称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Part 19: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ly operated valve actuator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N10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10; 17.020; 19.020 | 字数估计 | 14,154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实施日期 | 2023-05-01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迪威(上海)工业仪器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岳阳) | 归口单位 | 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8) | 提出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125.19-2022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Part 19: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ly operated valve actuators
ICS 13.110;17.020;19.020
CCSN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
安全要求 第19部分:电动
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2022-10-12发布
2023-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和目的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试验 2
5 标志和文件 3
6 防电击保护 4
7 防机械危险 4
8 耐机械应力 4
9 防止火焰蔓延 5
10 设备的温度限值和耐热 5
11 防止液体和固体异物的危险 5
12 防辐射(包括激光源)、声压力和超声压力 5
13 对释放的气体和物质、爆炸和内爆的防护 5
14 元器件和组件 5
15 利用联锁装置的保护 6
16 应用引起的危险 6
17 风险评定 6
参考文献 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42125《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的第19部分。GB/T 42125已
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0部分:绝缘电阻测量和介电强度试验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19部分: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等同采用IEC 61010-2-202:202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202部
分: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9部
分: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
认证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
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
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
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迪威(上海)工业仪器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莱茵检
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岳阳)军民融合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尚羽佳、王为民、胡楠、王晶、冯夏维、戈剑、梁国鼎、柳晓菁、郭建宇、景军、
梁振士、徐月明、张毅、王文利、马雪锋、张翼翔、丁云、吴莲群、麦苗、冯建、孙大海、陆华伟。
引 言
GB/T 42125《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拟由20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及其附件的通用安全
要求。
---第2部分:材料加热用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制冷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制冷设备的特殊安全
要求。
---第4部分:气候与环境试验设备以及其他温度调节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气候与环
境试验设备以及其他温度调节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5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6部分:试验和测量电路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试验和测量电路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7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和手操探头组件的安全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手持和手操探
头组件以及相关附件的安全要求。
---第8部分:电工测量和试验用手持和手操电流传感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手持和手操
电流传感器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9部分:能测量电网电源电压的家用和专业用手持万用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能测
量电网电源电压的家用和专业用手持万用表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0部分:绝缘电阻测量和介电强度试验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输出电压交流
50V或直流120V以上绝缘电阻测量和介电强度试验用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1部分:处理医疗材料用灭菌器和清洗消毒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处理医疗材料用
灭菌器和清洗消毒器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2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用于机械搅拌和搅拌的电动
实验室设备及其附件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3部分:实验室用热原子化和离子化的原子光谱仪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实验室用热
原子化和离子化的原子光谱仪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4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实验室用
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5部分:柜式X射线系统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柜式X射线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6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预期用作体外诊断医用目的
的医疗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17部分:教育机构中儿童使用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教育机构中学生操作人员使
用设备和附件的特殊安全要求。
---第18部分:控制设备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用于工业环境的控制设备的特殊要求和相关
的鉴定试验。
---第19部分: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用于安装在工业过程或离散控制
环境中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和电磁线圈的安全要求。
---第20部分:工业通信电路和通信端口互联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安装在过程或离散控制
环境中的工业通信电路的特殊安全要求。
注:各部分均等同采用IEC 61010系列标准,对应关系如下:
---第1部分对应IEC 61010-1;
---第2部分对应IEC 61010-2-010;
---第3部分对应IEC 61010-2-011;
---第4部分对应IEC 61010-2-012;
---第5部分对应IEC 61010-2-020;
---第6部分对应IEC 61010-2-030;
---第7部分对应IEC 61010-031;
---第8部分对应IEC 61010-2-032;
---第9部分对应IEC 61010-2-033;
---第10部分对应IEC 61010-2-034;
---第11部分对应IEC 61010-2-040;
---第12部分对应IEC 61010-2-051;
---第13部分对应IEC 61010-2-061;
---第14部分对应IEC 61010-2-081;
---第15部分对应IEC 61010-2-091;
---第16部分对应IEC 61010-2-101;
---第17部分对应IEC 61010-2-130;
---第18部分对应IEC 61010-2-201;
---第19部分对应IEC 61010-2-202;
---第20部分对应IEC 61010-2-203。
通用安全术语在IEC 61010-1中定义。更多专用术语在其他部分中定义。本文件需结合
IEC 61010-1:2010+AMD1:2016《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
本文件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IEC 61010-1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写明“代替”或“修
改”的部分,表明以本文件的条款为准;本文件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明除要符合IEC 61010-1的相应
条款外,还一定要符合本文件中增加的条款。为了区别IEC 61010-1中的条款,本文件增加的条款的编
号以101开始,例如7.3.10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
安全要求 第19部分:电动
控制阀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和目的
除下述内容外,IEC 61010-1的第1章均适用。
1.1 范围
1.1.1 包括在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
用下列内容代替:
本文件规定了预定用于安装在工业过程或离散控制环境中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和电磁线圈的安全
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
---通用电动控制阀门执行器和电磁线圈的特殊安全要求;
---相关鉴定试验。
1.1.2 不包括在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
在列项后面增加:
本文件不包括:
aa) 用于家用或商业用途的电动执行器和电磁线圈;
注1:此内容被其他IEC 或ISO 标准覆盖,例如IEC 60730等。
bb) 执行安全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和电磁线圈;
注2:此内容被其他IEC 或ISO 标准覆盖,例如IEC 610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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