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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2231-2022 (GB/T42231-2022) | | 中文名称 |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multimodal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hub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01 | | 字数估计 | 10,162 |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 实施日期 | 2022-12-3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231-2022
ICS 03.220.01
CCSR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2022-12-30发布
2022-12-30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5 换乘区域 2
6 交通组织 2
7 信息化 3
8 安全与应急 3
参考文献 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光、邵坚达、杨权、李艳红、郑维清、卜琳、冯淑贞、王肖文、焦力、李彦林、
李鹏林、朱珊炯、孙小年、金敬东、杨天军、姜彩良、萧赓、王东、董娜、王兆雄、刘燕、赵若希、姜景玲、
王明文、聂婷婷、石琼。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总体要求,以及换乘区域、交通组织、信息化、安全与应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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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243-2011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T/T 980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
JT/T 1065 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JT/T 1112 综合客运枢纽分类分级
JT/T 1247 综合客运枢纽导向系统布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JT/T 10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综合客运枢纽分类分级应符合JT/T 1112的规定。
4.2 综合客运枢纽站址选择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城市空间开发相融合,并靠近中心城区,且应
具备良好的外部集疏运条件。
4.3 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协同管理的原则,贯彻绿色、集约、智
慧等理念。新建或改建城市中心城区的综合客运枢纽时,可建设集休闲、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综
合体。
4.4 综合客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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