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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2681-2023 (GB/T42681-2023) | | 中文名称 | 循环经济绩效评价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on performance evaluating for circular economy -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字数估计 | 20,223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实施日期 | 2023-09-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681-2023: 循环经济绩效评价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GB/T 42681-2023 英文版: Guideline on performance evaluating for circular economy --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循环经济绩效评价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
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区域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或相关涉农企业农作
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4345 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技术导则
GB/T 34805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评价原则
4.1 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4.2 坚持定性与定量、必选与可选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分类原则。
4.3 指标选取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及代表性方面全面考虑。
4.4 采用单项指标评价和综合指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5 采用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5 评价指标体系
5.1 指标体系框架
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两个部分。基
本要求宜为定性指标,评价指标宜为定量指标。
5.2 基本要求
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基本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家和地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认证情况;
---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等方面的要求;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5.3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分为两个层级: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按照GB/T 34345选取;二级指标根据农
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不同技术要求,按照GB/T 34805选取。具体指标及指标类型应符合
表1和表2的要求。
5.4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对进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的区域或行业企业应根据实际利用情况,分别确定一级指
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方法见附录A。
5.5 指标基准值确定原则
5.5.1 评价结果用作区域或行业企业横向对比,以衡量区域或行业中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的绩效水平,指标基准值确定原则为:
---全国范围内评价时,以当前国内排名前5%的地区达到的数值为基准值取值原则;
---区域范围内评价时,以当前区域排名前5%的地区达到的数值为基准值取值原则;
---行业企业评价时,以当前排名前5%的行业企业达到的数值为基准值取值原则。
5.5.2 评价结果用作区域或行业企业纵向对比,以用于区域或行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动态监
测,指标基准值应以区域或企业确定的该指标中远期目标为取值原则。相关指标基准值的全国参考值
见附录B。
5.6 数据监测采集方法
定量指标的数据监测与采集方法,按照附录C的规定执行。
6 评价方法
6.1 评价方式
根据所评价区域或企业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实际利用模式,考虑典型代表性和综合代表性,采
用单项指标评价或综合得分评价两种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单项指标评价为单项评价指标值与基准值相比,对照设定的等级区间,得出单项指标评价
等级;
---综合得分评价为循环经济指数和社会生态效益综合得分结果,对照设定的等级分值区间,得出
综合评价等级。
6.2 评价等级确定方法
6.2.1 单项指标评价等级
单项指标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和“C级”3个等级,等级划分要求如下:
---A级为单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该指标基准值的90%;
---B级为单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该指标基准值的70%且小于该指标基准值的90%;
---C级为单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该指标基准值的50%且小于该指标基准值的70%。
6.2.2 综合得分评价等级
综合得分评价总分为100分,等级由综合得分确定。由高到低分为“★★★★★”“★★★★”和“★
★★”3个等级。
---★★★★★级为区域或行业企业循环经济领先水平,得分为大于或等于90分;
---★★★★级为区域或行业企业循环经济先进水平,得分为大于或等于70分且小于90分;
---★★★级通常为区域或行业企业循环经济一般水平,得分为大于或等于50分且小于70分。
6.2.3 应根据所评价区域或企业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
上,结合单项指标评价或综合得分评价结果,合理确定评价等级。
6.3 综合得分评价计算
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评价由循环经济指数和社会生态效益指标
共同确定,计算方法如式(1)所示。
6.4 循环经济指数计算方法
7 评价程序
7.1 指标选取
应根据评价区域或行业企业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情况,参考表1、表2确定评价指标。
7.2 数据收集
7.2.1 数据收集程序应保证数据的可靠性,主要从数据的可获得性、适宜性、科学性、统计的有效性和
可验证性等因素考虑。
7.2.2 数据的收集应采用质量控制和保证方法,以确保获得的数据满足环境绩效评价所需要的类型和
质量。
7.2.3 数据的收集程序宜包括数据和信息的识别、归档、存储和处理等。
7.2.4 数据来源可来自区域管理体系或行业企业的数据、记录数据、报告数据、客户提供的数据等。
7.3 数据分析和转化
7.3.1 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并转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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