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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4265-202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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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265-2024 英文版 1479 GB/T 44265-2024 [PDF]天数 <=9 电力储能电站 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4265-2024 (GB/T44265-2024)
中文名称 电力储能电站 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Electrical energy storage power station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dium ion batte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F19
国际标准分类 27.180
字数估计 74,720
发布日期 2024-08-23
实施日期 2025-03-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4265-2024: 电力储能电站 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27.180CCS F 19 电力储能电站 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Electrical energy storage power station-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dium ion battery 2024⁃08⁃23 发布 2025⁃03⁃01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和符号····1 4 编码·····2 5 技术要求····4 6 试验方法····14 7 检验规则····50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6 附录 A (资料性) 电池规格参数表···57 附录 B (规范性) 电池工作参数····6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 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钠科技有限公司、东北 电力大学、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官亦标、沈进冉、叶永煌、江钰锋、张业正、许君杰、许文成、苏岳锋、杨宝峰、 陈永红、于圣明、刘铖、张亦弛、曾忠、渠展展、刘小锋、郭翠静、杨金星、刘皓、董栋、刘家亮、祝媛、于冉、 陈来、魏斌、蔡先玉、王金钻。 电力储能电站 钠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简称“钠离子电池”)外观、尺寸和质量、电性能、环境适应 性、耐久性能、安全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一般要求、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857(所有部分) 包装 运输包装件 GB/T 5398 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 GB/T 16471 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T 44026 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DL/T 2528 电力储能基本术语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DL/T 2528 和 GB/T 4402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 rated power charging⁃discharging cycles 规定条件下,电池以额定功率循环充放电时,充放电能量衰减至额定充放电能量时的循环次数保 证值。 3.1.2 电池标称电压 nominal voltage of battery 标志或识别一种电池的电压值。 3.1.3 初始化充电 initialized charging 规定条件下,电池放电至放电截止条件后,再充电至充电截止条件的过程。 3.1.4 初始化放电 initialized discharging 规定条件下,电池充电至充电截止条件后,再放电至放电截止条件的过程。 3.1.5 倍率充放电 rate charging and discharging 规定条件下,以高于额定功率的功率值对电池进行充放电的过程。 3.1.6 壳体 shell 用于防止电池单体内部材料和组件与外部直接接触的封装部件。 3.1.7 起火 fire 电池任何部位发生持续燃烧的现象。 注: 起火不包括火花、闪燃及拉弧现象。 3.1.8 爆炸 explosion 壳体或电池模块外壳破裂,伴随响声,且有固体物质等主要成分抛射的现象。 3.1.9 漏液 liquid leakage 电池内部液体泄漏到壳体外部的现象。 3.1.10 绝热温升 adiabatic temperature rise 电池单体在绝热环境条件下,由其内部产生或从其外部吸收的热量使电池单体表面温度升高的 现象。 3.2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Eic:初始充电能量。 Eid:初始放电能量。 Erc:额定充电能量。 Erd:额定放电能量。 Prc:额定充电功率。 Prd:额定放电功率。 t:标称充电时间。 t':标称放电时间。 Unom:标称电压。 wvd:体积能量密度。 wgd:质量能量密度。 4 编码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编码规则见图 1。 标引序号说明: 1 --“EES”表示电力储能用。 2 --“SIB”表示钠离子电池。 3 --A1 表示正极材料,包含:TMO-过渡金属氧化物类、POM-聚阴离子类、HCF-普鲁士蓝类、ORG-有机 类、X-其他;A2 表示负极材料,包含:AC-无定型碳类、AM-合金类、ORG-有机类、X-其他。 4 --A3 表示电解质类型,包含:L-液态、S-固态、SL-固液混合。 5 --A4 表示壳体类型,仅适用于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直流舱不适用,包含:HS-硬壳方形、HC-硬壳圆 柱、SP-软包、X-其他。 6 --Level表示电池层级,包含:Cell-电池单体、Module-电池模块、Cluster-电池簇、DC-直流舱。 7 --Unom表示标称电压,由数值和单位组成。 8 --Prc表示额定充电功率,由数值和单位组成。 9 --Prd表示额定放电功率,由数值和单位组成。 10 --Erc表示额定充电能量,由数值和单位组成。 11 --Erd表示额定放电能量,由数值和单位组成。 12 --A5 表示电池冷却方式,仅适用于电池模块、电池簇、直流舱,电池单体不适用,包含:AC-风冷、LC-液冷、 ALC-风液组合、X-其他。 13 --A6 表示电池型号,由 4~15 位字母、数字或符号组成。 图 1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编码规则 示例 1: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以过渡金属氧化物为正极材料、无定型碳为负极材料、液态电解质的硬壳方形电池单体,标 称电压 3.5 V,额定充电功率 80 W,额定放电功率 160 W,额定充电能量 320 Wh,额定放电能量 300 Wh,型号为 A1B2C3, 编码为:EES⁃SIB⁃TMO/AC⁃L⁃HS⁃Cell_3.5 V⁃80 W⁃160 W⁃320 Wh⁃300 Wh⁃A1B2C3。 示例 2: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以聚阴离子为正极材料、合金为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的硬壳圆柱形电池单体组成的风冷 电池模块,标称电压 48 V,额定充电功率 1.5 kW,额定放电功率 3 kW,额定充电能量 6 kWh,额定放电能量 5.8 kWh,型 号为D1E2F3,编码为:EES⁃SIB⁃POM/AM⁃S⁃Module_48 V⁃1.5 kW⁃3 kW⁃6 kWh⁃5.8 kWh⁃AC⁃D1E2F3。 示例 3: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以锰基普鲁士蓝为正极材料、无定型碳为负极材料、固液混合电解质的软包电池单体组成 的液冷电池簇,标称电压 650 V,额定充电功率 250 kW,额定放电功率 500 kW,额定充电能量 1 000 kWh,额定放电能量 950 kWh,型号为 G1H2I3,编码为:EES⁃SIB⁃HCF/AC⁃SL⁃Cluster_650 V ⁃250 kW ⁃500 kW ⁃1 000 kWh⁃950 kWh⁃LC⁃ G1H2I3。 示例 4: 电力储能用钠离子电池,以金属氧化物为正极材料、合金为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的硬壳圆柱形电池单体组成的风 冷直流舱,标称电压 1 000 V,额定充电功率 500 kW,额定放电功率 1 000 kW,额定充电能量 1 000 kWh,额定放电能量 1 000 kWh,型号为 J1K2L3,编码为:EES⁃SIB⁃TMO/AM⁃S⁃DC_1 000 V⁃500 kW⁃1 000 kW⁃1 000 kWh⁃1 000 kWh⁃AC⁃ J1K2L3。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电池模块由满足本文件型式检验要求的同一编码的电池单体组成,电池簇由满足本文件型式检验 要求的同一编码的电池模块组成,直流舱由满足本文件型式检验要求的同一编码的电池簇组成。 5.2 正常工作环境 正常工作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温度:5 ℃~45 ℃。 b) 带电部位无凝露。 c) 海拔高度:不大于 2 000 m;当大于 2 000 m 时,满足本文件中高海拔性能要求。 d) 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工作环境中不含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沙尘及具有导电性、腐蚀性、 爆炸性的颗粒和气体。 5.3 外观、尺寸和质量 5.3.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外观、尺寸和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无划痕、变形及破损,正负极无锈蚀,标识正确、清晰; b) 厚度绝对偏差不大于 2 mm,其他尺寸相对偏差不大于 1.0%; c) 质量相对偏差不大于 1.5%; d) 体积能量密度不小于体积能量密度标称值; e) 质量能量密度不小于质量能量密度标称值。 5.3.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外观、尺寸和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无变形及破损,结构完整,铭牌和标识正确、清晰; b) 外形尺寸绝对偏差满足表 1 的要求; c) 质量相对偏差不大于 1.5%; d) 体积能量密度不小于体积能量密度标称值; e) 质量能量密度不小于质量能量密度标称值。 表 1 外形尺寸绝对偏差要求 单位为毫米 外形尺寸 L 尺寸绝对偏差 L≤200 200< L≤500 500< L≤2 000 L >2 000 5.3.3 电池簇 电池簇外观、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无变形及破损,结构完整,铭牌和标识正确、清晰; b) 尺寸绝对偏差满足表 1 的要求; c) 体积能量密度不小于体积能量密度标称值。 5.3.4 直流舱 直流舱外观、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完整、无变形、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 b) 舱门和开关操作灵活; c) 铭牌、标志、标记完整清晰; d) 尺寸绝对偏差满足表 1 的要求。 5.4 电性能 5.4.1 初始充放电性能 5.4.1.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83.0%; d) 2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e) 4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f) 25 ℃条件下初始充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充电能量平均值的 4.0%; g) 25 ℃条件下初始放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放电能量平均值的 4.0%。 5.4.1.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85.0%; d) 2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4.0%; e) 45 ℃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4.0%; f) 25 ℃条件下初始充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充电能量平均值的 4.5%; g) 25 ℃条件下初始放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放电能量平均值的 4.5%。 5.4.1.3 电池簇 电池簇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5.0%; d) 充电结束时电池单体电压极差不大于 250 mV; e) 放电结束时电池单体电压极差不大于 300 mV; f) 充电结束时电池单体温度极差不大于 6 ℃; g) 放电结束时电池单体温度极差不大于 6 ℃; h) 充电结束时电池模块电压极差不大于电池模块标称电压的 5.0%; i) 放电结束时电池模块电压极差不大于电池模块标称电压的 5.0%。 5.4.1.4 直流舱 直流舱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0.0%; d) 充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单体电压极差均不大于 250 mV; e) 放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单体电压极差均不大于 300 mV; f) 充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单体温度极差均不大于 6 ℃; g) 放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单体温度极差均不大于 6 ℃; h) 充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模块电压极差均不大于电池模块标称电压的 5.0%; i) 放电结束时任一电池簇内电池模块电压极差均不大于电池模块标称电压的 5.0%。 5.4.2 功率特性 5.4.2.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功率特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5.4.2.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功率特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不同充放电功率下能量效率不小于 94.0%。 5.4.3 倍率充放电性能 5.4.3.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倍率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2Prc充电能量相对于 Prc充电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5.0%; b) 2Prd放电能量相对于 Prd放电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5.0%; c) 2Prc、2Prd恒功率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0.0%。 5.4.3.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倍率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2Prc充电能量相对于 Prc充电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8.5%; b) 2Prd放电能量相对于 Prd放电能量的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7.5%; c) 2Prc、2Prd恒功率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 90.0%。 5.4.4 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 5.4.4.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在 100% 能量状态下静置 30 d 后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5.0%; b) 充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5.0%; c) 放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5.0%。 5.4.4.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在 100% 能量状态下静置 30 d 后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能量保持率不小于 95.0%; b) 充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5.0%; c) 放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5.0%。 5.5 环境适应性 5.5.1 高温适应性 5.5.1.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从高温环境恢复至室温后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5.5.1.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从高温环境恢复至室温后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94.0%。 5.5.1.3 直流舱 直流舱在额定功率条件下高温适应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85.0%。 5.5.2 低温适应性 5.5.2.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从低温环境恢复至室温后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5.5.2.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从低温环境恢复至室温后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94.0%。 5.5.2.3 直流舱 直流舱在额定功率条件下低温适应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85.0%。 5.5.3 高海拔初始充放电性能 高海拔环境下,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 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 能量效率不小于 93.0%。 5.6 耐久性能 5.6.1 贮存性能 5.6.1.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在 50% 能量状态下贮存 30 d 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6.5%; b) 放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6.5%。 5.6.1.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在 50% 能量状态下贮存 30 d 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充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7.0%; b) 放电能量恢复率不小于 97.0%。 5.6.2 循环性能 5.6.2.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循环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单次循环充电能量损失平均值不大于基于额定充电能量的单次循环充电能量损失平均值; b) 单次循环放电能量损失平均值不大于基于额定放电能量的单次循环放电能量损失平均值; c) 所有充放电循环能量效率之间的极差不大于 2%。 5.6.2.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循环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单次循环充电能量损失平均值不大于基于额定充电能量的单次循环充电能量损失平均值; b) 单次循环放电能量损失平均值不大于基于额定放电能量的单次循环放电能量损失平均值; c) 所有充放电循环能量效率之间的极差不大于 2%; d) 循环充放电过程中,充电结束时电池单体电压极差平均值不大于 250 mV; e) 循环充放电过程中,放电结束时电池单体电压极差平均值不大于 350 mV。 5.7 安全 5.7.1 电气安全 5.7.1.1 过充电 5.7.1.1.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初始化充电后以 Prc/Unom恒流充电至电压达到其充电截止电压的 1.5 倍或时间达到 1 h, 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压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5.7.1.1.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初始化充电后以 Prc/Unom恒流充电至任一电池单体电压达到电池单体充电截止电压的 1.5 倍或时间达到 1 h,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5.7.1.2 过放电 5.7.1.2.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初始化放电后以 Prd/Unom恒流放电至电压达到 0 V 或时间达到 1 h,不应漏液、不应冒 烟、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压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5.7.1.2.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初始化放电后以 Prd/Unom恒流放电至任一电池单体电压达到 0 V 或时间达到 1 h,不应 漏液、不应冒烟、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5.7.1.3 过载 5.7.1.3.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在 4Prc、4Prd条件下充放电,不应漏液、不应冒烟、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 压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5.7.1.3.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在 4Prc、4Prd条件下充放电,不应漏液、不应冒烟、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5.7.1.4 短路 5.7.1.4.1 电池单体 电池单体初始化充电后以 1 mΩ 外部线路短路 10 min,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压 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5.7.1.4.2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初始化充电后以 1 mΩ 外部线路短路 10 min 或以 30 mΩ 外部线路短路 30 min,均不应起 火、不应爆炸。 5.7.1.5 绝缘 5.7.1.5.1 电池模块 电池模块正极与外部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电池模块负极与外部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施加的试验 电压应满足表 2 的要求,绝缘电阻与标称电压的比值均不应小于 1 000 Ω/V。 表 2 绝缘电阻试验电压要求 试验样品充电截止电压(U) U< 500 500≤U≤1 000 1 000< U≤2 500 2 500< U≤5 000 试验电压 500 1 000 2 500 5 000 5.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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