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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4409.1-2024 (GB/T44409.1-2024) | | 中文名称 | 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 | 英文名称 |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for rolling stock - Part 1: Terms and definitio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S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60 | | 字数估计 | 40,470 |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 实施日期 | 2024-08-2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4409.1-2024: 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ICS 45.060
CCSS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549.7-2004
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Part1:Termsanddefinitions
Part1:Termsanddefinitions,MOD)
2024-08-23发布 2025-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和缩略语 18
参考文献 20
索引 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44409《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第1部分。GB/T 4440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本文件代替 GB/T 4549.7-2004《铁道车辆词汇 第7部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与
GB/T 4549.7-200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4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空气调节系统、空气调节单元、车辆空间、空气分类、热负荷、空气压力、舒适性、试验和
维修相关术语和定义(见3.1~3.9);
c) 更改了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空气调节单元、制热单元、空气预热装置、通风单元、通风器、风道、
新风道、送风道、回风道、排风道、电加湿器、紧凑式空气调节单元、分体式空气调节单元、压缩
机、冷凝器、蒸发器、冷凝风机、送风机、毛细管和空气过滤器术语名称或定义的表述(见
3.1.1.8、3.1.1.9、3.1.3.1、3.1.3.5、3.1.3.6、3.1.3.9、3.1.3.10、3.1.3.16、3.1.3.17、3.1.3.18、
3.1.3.19、3.1.3.20、3.1.3.24、3.2.1.1、3.2.1.2、3.2.3.4、3.2.3.6、3.2.3.7、3.2.3.9、3.2.3.10、3.2.3.23
和3.2.3.26,2004年版的3.4、3.3、4.1、2.1、4.4、3.1、3.2、4.18、4.19、4.20、4.21、4.22、4.25、4.6、
4.7、4.8、4.9、4.10、4.15、4.16、4.11和4.17);
d) 删除了温水采暖装置、独立温水采暖装置、电热采暖装置、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室温控制器、空
气预冷装置、干燥器、过滤器、风口和排气装置术语和定义(见2004年版的2.2、2.3、2.4、4.2、
4.3、4.5、4.13、4.14、4.23和4.24);
e) 增加了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符号和缩略语(见第4章);
f) 删除了相关等效术语(见2004年版的附录A)。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 19659-1:2017《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
分: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与ISO 19659-1:2017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3.1.3和3.2.3中因新增术语而使得与ISO 19659-1:2017中对应的术语条目编号进行了依次
顺延。
本文件与ISO 19659-1:2017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增加了“空气调节系统”等术语和定义以补充完善我国适用的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术语体系
(见3.1、3.1.3.2、3.1.3.6、3.1.3.10、3.1.3.17、3.1.3.18、3.1.3.19、3.1.3.20、3.1.3.24、3.2.3.23、
3.2.3.24、3.2.3.25和3.2.3.26);
---增加了相关术语的许用术语以符合国内应用实际(见3.1.1.9、3.1.1.10、3.1.4.15、3.1.5.5、
3.1.5.6、3.1.5.7、3.1.5.8);
---更改了相关术语定义的表述以符合国内应用实际(见3.1.3.8、3.5.6、3.5.7、3.5.9、3.7.1、
3.7.2,ISO 19659-1:2017的3.1.3.8、3.5.6、3.5.7、3.5.9、3.7.1、3.7.2)。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更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的来源;
---更改了相关注的表述;
---增加了符号列表的引导语和表标题(见4.1);
---增加了缩略语的引导语(见4.2);
---更改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铁路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
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车辆研究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中
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
镇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剑、林鹏、段珍英、孙德世、王正、徐力、陈萌、白夜、徐峻、武双虎、杨天智、
宁宝焕、闫英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GB/T 4549.7-1984,2004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铁路应用技术委员会(ISO/TC269)组织制定的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方面标准,包括术
语和定义、热舒适性、能源效率等,全面规定了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舒适性参数、能源效
率和试验方法等。为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空调系统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与国际轨
道交通机车车辆空调技术标准体系接轨,基于国内应用实际和相关国际标准,制定GB/T 44409《机车车辆
空气调节系统》标准,拟由3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目的在于系统全面规定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
缩略语。
---第2部分:舒适度。目的在于规定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热舒适度参数与设备的性能要求
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能源效率。目的在于规定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能效测量、试验和评价方法。
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本文件适用于机车车辆空气调节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
用于制冷(3.1.1.1)和/或除湿(3.1.1.3)和/或制热(3.1.1.4)和/或通风(3.1.1.7)的系统。
3.1.1 功能
3.1.1.1
制冷 cooling
降低或保持车内温度的过程。
3.1.1.2
预冷 pre-cooling
降低车内温度的过程(车内无乘客)。
3.1.1.3
除湿 dehumidific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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