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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4843-2024 (GB/T44843-2024) | | 中文名称 |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estimation of existing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78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90 | | 字数估计 | 39,378 | | 发布日期 | 2024-10-26 | | 实施日期 | 2024-10-2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4843-2024: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范
ICS 91.140.90
CCSQ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范
2024-10-26发布
2024-10-26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机构要求 3
4.1 基本要求 3
4.2 人员 3
4.3 仪器设备 3
4.4 质量保证体系 3
5 安全评估程序 3
6 前期准备 4
6.1 确定安全评估范围 4
6.2 成立评估小组 4
6.3 技术准备 4
7 风险评价 5
7.1 风险分析 5
7.2 风险评定 6
7.3 评价项目与要求 6
8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7
8.1 综合评分 7
8.2 安全评估结论 7
9 降低风险的措施 7
9.1 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 7
9.2 整机 8
9.3 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8
10 安全评估报告基本要求 8
附录A(规范性) 设备本体评价项目 9
附录B(规范性) 建筑相关评价项目 29
附录C(资料性) 使用管理评价项目 31
附录D(资料性) 日常维护保养评价项目 32
参考文献 3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
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安徽省特种设备检
测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
司、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
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深
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建研机械检
验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东芝电梯
(中国)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理工学院、申龙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森赫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河南中合益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
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苏迅电梯有限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院、北京中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舒文华、欧阳惠卿、张志雁、奚伟奇、许开胜、梁家生、许林、陈凤旺、蒋洁松、
黄永生、邹同锋、杨蕾璟、罗贞、李功宁、任馨、郭晓东、詹炜、李东洋、张冲、李新龙、夏立荣、罗丹、武鑫、
王洪伟、徐斌、张福生、唐志荣、蔡富军、赵彦澄、温爱民、李仁、卢豪、黄宇、周坚、陈晓伟、李嘉、薛继华、
石丹超、张建雨、倪鹏飞、龙永志、姚国龙、李磊。
引 言
0.1 本文件按照GB/T 20900-2007给出的方法,对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
的项目开展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方法和程序。
0.2 对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的项目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时,评价内容与要求
依据现行最新的技术标准以及工程经验,以期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
上,通过逐步地更新、改造、修理后,尽可能达到最新安全技术水平。
0.3 用户可以基于安全评估的结论,结合自身经济状况,按照GB/T 30692将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消除
和降低风险的项目进行优先等级排序,并按优先等级次序逐步消除或降低相关风险。
0.4 为了使不同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特定的风险情节进行风险评价的结果能够尽量保持一致,
附录A和附录B分别给出了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评价项目的风险评定参考值。安全评估人员在现场
确定具体评价项目的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时,还可按照GB/T 20900-2007中4.5给出的方法,并综合
考虑设备在制造和安装时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实际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等要素。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评估机构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含前期准备、风险评价、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降低风险的措施)、评估报告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
注: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露天或潜在的爆炸环境下运行或用作紧急出口时),除本文件的要求外,可能需要考虑相
关的附加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226.1-2019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 30692-2014 提高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性的规范
GB/T 37217-201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JGJ113-2015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16899-2011、GB/T 20900-2007和GB/T 30692-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已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来源:GB/T 30692-2014,3.2]
3.2
设备本体 equipmentbody
涉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运行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机电部件。
3.3
建筑相关 buildingrelated
涉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运行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与设备本体相邻的建筑有关的空间尺
寸、防护措施、环境照明等要素。
3.4
危险 hazard
潜在的伤害源。
[来源:GB/T 20900-2007,2.5]
3.5
风险 risk
伤害发生的概率与伤害的严重程度的综合。
[来源:GB/T 20900-2007,2.10]
3.6
情节 scenario
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组成的先后次序。
[来源:GB/T 20900-2007,2.14]
3.7
风险评估 riskestimation
确定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的过程。
[来源:GB/T 42615-2023,3.6]
3.8
风险分析 riskanalysis
系统地运用可获得的信息识别危险和评估风险的过程。
[来源:GB/T 20900-2007,2.11]
3.9
风险评定 riskevaluation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的过程。
[来源:GB/T 20900-2007,2.13]
3.10
风险评价 riskassessment
由风险分析及风险评定组成的全过程。
[来源:GB/T 20900-2007,2.12]
3.11
基于设备本体、建筑相关所评价项目风险情节的风险类别,根据一定的评分规则划分的能体现在用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状况的分级。
3.12
安全评估 safetyestimation
以消除不可接受风险为目的,对设备本体、建筑相关项目进行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在用自
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并结合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降低风
险措施的全过程。
3.13
评估机构 estimationbody
评估组织
具有相应能力、能对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实施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的机构或
组织。
3.14
委托方 entrustingparty
通过书面方式,委托评估机构对指定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开展安全评估的组织或个人。
4 评估机构要求
4.1 基本要求
评估机构应具有与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
体系。
4.2 人员
4.2.1 安全评估人员应具有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检验检测、设计、制造、安装、修理(至少1项)
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有与所评估的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4.2.2 评估机构应组成安全评估小组,安全评估小组应至少由2名符合4.2.1所述条件的人员组成,其
中1人担任评估小组组长。
4.2.3 评估小组组长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熟悉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b) 掌握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的流程和方法;
c) 不受任何偏见影响;
d) 具有保障安全评估公正实施的组织能力;
e) 当安全评估不能达成一致时具有综合判定能力。
4.3 仪器设备
评估机构所配备的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应满足安全评估的要求。
4.4 质量保证体系
4.4.1 评估机构应制定安全评估作业指导文件。
4.4.2 评估机构应建立制度对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质量实施控制,并对安全评估结果
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5 安全评估程序
安全评估程序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a) 前期准备。
b) 风险评价:
1) 风险分析,主要包括情节识别和风险评估;
2) 风险评定。
c)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d) 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
e) 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图1 安全评估程序
6 前期准备
6.1 确定安全评估范围
评估机构应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安全评估的目的和范围,并书面确认。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安全评估范围可以包含以下的一个或多个:
a) 设备本体;
b) 建筑相关;
c) 使用管理;
d) 日常维护保养。
6.2 成立评估小组
评估机构在遵循利益关联回避原则的基础上,选派安全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并指定安全评估小
组组长。安全评估小组成员和组长应符合4.2的要求。
6.3 技术准备
6.3.1 委托方应准备相关安全技术档案,并做好安全评估的其他配合工作。
6.3.2 安全评估小组应听取委托方对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使用情况的介绍,查阅委托方提供的资
料,根据安全评估范围选择相关的评价项目,准备评估记录表、仪器设备等。
7 风险评价
7.1 风险分析
7.1.1 情节识别
根据6.1确定的安全评估范围,逐项对以下风险评价项目进行情节识别,必要时,可增加其他项目:
a) 设备本体的风险评价项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b) 建筑相关的风险评价项目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c) 使用管理的风险评价项目见附录C;
d) 日常维护保养的风险评价项目见附录D。
7.1.2 风险评估
7.1.2.1 通则
针对设备本体、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评估人员应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概率等级对识
别出的情节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7.1.2.2 伤害的严重程度
通过考虑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应被评估为下列之一:
a) 1---高:死亡、系统损失或严重的环境损害;
b) 2---中:严重损伤、严重职业病、主要的系统或环境损害;
c) 3---低:较小损伤、较轻职业病、次要的系统或环境损害;
d) 4---可忽略:不会引起伤害、职业病及系统或环境的损害。
7.1.2.3 伤害发生的概率等级
通过考虑GB/T 20900-2007中4.5.4.2~4.5.4.4所规定的因素,可以评估伤害发生的概率。伤害
发生的概率等级应被评估为下列之一:
a) A---频繁: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经常发生;
b) B---很可能: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会发生数次;
c) C---偶尔:在使用寿命内很可能至少发生一次;
d) D---极少:未必发生,但在使用寿命内可能发生;
e) E---不大可能:在使用寿命内很不可能发生;
f) F---几乎不可能:概率几乎为零。
7.1.3 风险等级确定
通过综合衡量严重程度(7.1.2.2)和概率等级(7.1.2.3)来确定设备本体、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
的风险等级,如表1所示。
表1 风险等级
概率等级
严重程度
1---高 2---中 3---低 4---可忽略
A---频繁 1A 2A 3A 4A
B---很可能 1B 2B 3B 4B
C---偶尔 1C 2C 3C 4C
D---极少 1D 2D 3D 4D
E---不大可能 1E 2E 3E 4E
F---几乎不可能 1F 2F 3F 4F
示例:根据表1,如果严重程度和概率等级分别评估为“1”等和“B”等,则风险等级为“1B”。
7.2 风险评定
基于设备本体、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所评估的风险等级,通过确定对应的风险类别来评定风
险。风险等级所对应的风险类别,如表2所示。
表2 风险类别
风险类别 风险等级 采取的措施
Ⅰ 1A、1B、1C、1D、2A、2B、2C、3A、3B 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来降低风险
Ⅱ 1E、2D、2E、3C、3D、4A、4B
需要复查,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会价值的实用性后,确定
进一步采取保护措施是否适当a
Ⅲ 1F、2F、3E、3F、4C、4D、4E、4F 不需要任何行动
a 社会可能不准许残留某些特定的风险。然而,进一步的措施可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维护等成为
不切实际的或不可能的。
示例:根据表2,如果评估的风险等级为“1B”,则风险类别为“Ⅰ”类。
7.3 评价项目与要求
7.3.1 根据6.1确定的评估范围,按如下原则选择评价项目:
a) 选择表A.1~A.18中项目对设备本体进行风险评价,但不限于表A.1~A.18所列项目;
b) 选择表B.1中项目对建筑相关进行风险评价,但不限于表B.1所列项目;
c) 选择表C.1中项目对使用管理进行风险评价,但不限于表C.1所列项目;
d) 选择表D.1中项目对日常维护保养进行风险评价,但不限于表D.1所列项目。
7.3.2 在对设备本体相关项目进行风险评价时,应分析零部件的使用年限超过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规
定的使用年限所带来的风险。
7.3.3 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的评价项目不符合评价内容与要求时,按照表A.1~A.18和表B.1所列的
风险评定参考值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同一项目存在不同的风险类别,应选择最高风险等级对应的
风险类别;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相关的评价项目不符合评价内容与要求时,应指出存在的风险。
7.3.4 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的评价项目符合评价内容与要求时,风险类别为“Ⅲ”类。
8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8.1 综合评分
在确定设备本体、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的风险类别后,按如下方法确定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a) 将三种风险类别分别按照表3所示规则赋值,假设vi(i=1,2,,n)为对应于第i个评价项目
的风险类别取值,其中n为进行评价的项目总数。
表3 风险类别分值
风险类别 Ⅰ Ⅱ Ⅲ
vi 值 0 -1 2
注:“Ⅰ”类风险为一票否决项,评分规则见公式(1)。
b) 按照公式(1)计算综合安全状况得分:
G=
100×∑
i=1vi
2n
, ∀vi ≠0
0, ∃vi=0或∑
i=1vi < 0
(1)
c) 根据得分情况,按照表4确定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表4 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G G≥90 75≤G< 90 60≤G< 75 G< 60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8.2 安全评估结论
根据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结果,综合存在的风险和降低风险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评估机构按照
下列原则给出相应的在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综合安全评估结论:
a) 对于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一级的,宜采取保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b) 对于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二级的,应采取保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c) 对于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三级的,尽快采取保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d) 对于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四级的,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应在采取保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后
方可使用。
9 降低风险的措施
9.1 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
根据设备本体、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评定结果,提出降低风险应采取的措
施。降低风险的措施应按照以下原则提出:
a) 对于被识别出存在Ⅰ类和Ⅱ类风险的部件,应采取调整、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如
达到GB/T 37217或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的,应采取更换相应部件来
消除风险。
b) 对于出厂时符合当时标准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如缺少或不符合现行标准所规定的安全
保护装置(措施),应结合风险类别、技术及经济可行性,提出加装或改进安全保护装置(措施)
来消除或降低风险。
c) 对于被识别出的风险,如不能通过调整、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或降低,应指出遗留风险,并建
议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如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护、增加警示标志、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等。
9.2 整机
应根据风险类别及其数量、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及单项风险降低措施,结合技
术复杂程度和经济可行性,提出对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整机进行修理、改造或更新等措施。
9.3 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对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提出改进措施。
10 安全评估报告基本要求
10.1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a) 评估目的和依据、评估范围、评估人员、设备概况及主要仪器设备;
b) 设备本体和建筑相关的每个评价项目的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降低风险的措施;
c) 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风险情节识别;
d) 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和整机降低风险的措施。
10.2 安全评估报告应有评估、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评估机构公章或评估专用章。
附 录 A
(规范性)
设备本体评价项目
A.1 支撑结构(桁架)和围板
支撑结构(桁架)和围板的评价内容与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支撑结构(桁架)和围板评价内容与要求
项目
编号
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风险评定参考值
严重
程度
概率
等级
风险
类别
1.1 固定
支撑结构(桁架)应固定可靠 1,2 B,C Ⅰ
围板应固定可靠 1,2,3 C,D Ⅰ,Ⅱ
1.2 封闭性
除使用者可踏上的梯级、踏板或胶带以及可接触的扶手带部
分外,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所有机械运动部件均应完全
封闭在无孔的围板或墙壁内
2,3 C,D Ⅰ,Ⅱ
1.3
焊缝、受力构件、
紧固件
a) 支撑结构(桁架)焊缝或受力构件不应出现开裂;
b) 支撑结构(桁架)紧固件不应出现裂纹、严重变形、严重
锈蚀
1,2 B,C Ⅰ
1.4 刚度
支撑结构(桁架)最大挠度应符合GB 16899-2011中5.2.5的
要求
1,2 B,C Ⅰ
1.5 塑性变形
支撑结构(桁架)不应出现严重塑性变形,导致自动扶梯或自
动人行道无法正常运行
1,2 A,B,C Ⅰ
1.6 腐蚀
支撑结构(桁架)主要受力构件断面壁厚腐蚀应小于设计厚度
的10%
1,2 B,C Ⅰ
1.7 机房、驱动和转向站
a) 在机器空间,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
具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足够大的
空间,站立面积不应小于0.30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
应小于0.50m。如果永久固定设备位于最大半径为
0.25m的圆形角落的后面,且位于站立区上方至少0.12m
的高度,则允许将永久固定设备放置在该站立区域。
b) 如果因维修目的,必须移动或提升控制柜,则应提供合适
的提升附件,例如:吊环螺栓、手柄。
c) 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
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的
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应小
于0.30m。该立足平台可以是固定的或可移动的
3 D Ⅱ
1.8 机器空间专用
机器空间应只允许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维修和
检查所必需的设备。对于能有效地防止意外损坏的火灾报警
系统、直接灭火用的设备和喷洒头等消防器具,如不会对维修
作业产生附加风险,则可放置在上述空间内
3 D Ⅱ
表A.1 支撑结构(桁架)和围板评价内容与要求 (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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