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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4856-2024 (GB/T44856-2024) | | 中文名称 |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entitlement validation in receiving pension insurance benefi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字数估计 | 17,199 | | 发布日期 | 2024-10-26 | | 实施日期 | 2025-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4856-2024: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ICS 03.060
CCSA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2024-10-26发布
2025-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岗位职责 2
6 工作流程 2
7 结果应用 4
8 风险防控与改进 5
9 证实方法 5
附录A(资料性) 资格认证平台 6
附录B(资料性) 信息比对过程 8
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广东省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局、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
心、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顺意、姜艳春、高永昌、朱殿月、刘同占、刘斌、苑继宁、黄梦婕、陈嘉玮、
俞弘赉、黄琦、胡瑞群、张卉、苗万龙、毛晓刚、陈敬妍、沈齐娴、王玉瑾、赵强、张爱军、范国卿。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待遇
资格认证经办管理,推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工作标准化,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
诈、冒领行为,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隐患,现提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下简称资格认证)服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资格认证
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结果应用、风险防控与改进,描述了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资格认证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
平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等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31594 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
GB/T 31596.1 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 31596.2 社会保险术语 第2部分:养老保险
GB/T 31599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GB/T 34414 社会保险经办绩效评价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5616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GB/T 37973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596.1、GB/T 31596.2、GB/T 356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
使用,本文件重复列出了GB/T 31596的部分术语,并赋予更为确切的含义。
3.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参保人或其遗属符合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行为。
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对象包括按月正常领取待遇的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及相关参保人遗属。
[来源:GB/T 31596.2-2015,5.6,有修改]
4 基本原则
4.1 全面性。构建线上线下多渠道资格认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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