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414 (2026-05-15)
路径: 主页 > GB/T > 第714页 > GB/T 46340-2025

[PDF] GB/T 46340-2025 - 英文版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GB/T 46340-2025 英文版 439 GB/T 46340-2025 [PDF]天数 >=4 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6340-2025 (GB/T46340-2025)
中文名称 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英文名称 Green product assessment -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inverter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Z04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10
字数估计 22,270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05-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6340-2025: 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ICS 13.020.10 CCSZ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评价要求 2 5 评价方法 6 附录A(规范性) 可再生利用率计算方法 7 附录B(规范性) 指标计算方法 8 附录C(资料性)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碳足迹报告示例 10 附录D(规范性) 消费后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计算方法 15 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晶澳 (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龙焱能源科技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 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南京分公司、阿特斯光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 有限公司、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慧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 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赫里欧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宇、朱艺、管琪、裴会川、潘京津、庄天奇、赵礼弢、丁宁、徐秉声、赵磊、李雪冰、 朱子涵、金鑫、吕帅、符永高、曹雪原、曾湘安、谢漫茜、胡嘉琦、李新宇、周艳方、李朋、周卫青、李超、杨波、 余薇薇、仇爱琪、赵一、康巍、李俊超、张海、刘玉颖、麦巍、陈亚丹、王光希、蔡欢、安超、张舸、王树苹、 何桂英、苏瑞、林镇煌、陈瑜、叶雷、张俊、朱明杰、李博佳、黄祝连、缪磊、王亿、王婷、朱华、王冬、高丹妮、 施鑫淼、董华展、崔永祥。 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绿色产品的评价要求,描述了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组件和光伏逆变器的绿色产品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97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9535.1 地面用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1部分:测试要求 GB/T 9535.2 地面用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2部分:试验程序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0047.1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结构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6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 GB/T 33761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GB/T 37408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 GB/T 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GB/T 43902 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实施指南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NB/T 32004 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IEC 61215-1-1 地面用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1-1部分:晶体硅光伏组件测试的特殊要 IEC 61215-1-2 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1-2部分:碲化镉 (CdTe)薄膜光伏组 (PV)modules] IEC 61215-1-4 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第1-4部分: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组件测 ules]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GB/T 33761和GB/T 240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伏组件 photovoltaic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完整的光伏电池组合。 注:光伏组件一般由层压件、接线盒、边框(如有)组成。 3.2 光伏逆变器 photovoltaicinverter 将光伏直流电变换成单相或多相交流电的电气设备。 注:光伏逆变器主要包括集中式、集散式、组串式和微型逆变器。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近3年无重大及 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4.1.2 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19001、GB/T 24001、GB/T 23331和GB/T 45001等的要求建立、实施、 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 4.1.3 生产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 技术、工艺和装备。 4.1.4 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43902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将绿色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相 关要求引入供应商管理的过程中,并向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有关质 量、环境、能源和安全、绿色和低碳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1.5 生产企业应按照GB/T 24256开展产品绿色设计。 4.1.6 光伏组件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晶体硅光伏组件符合GB/T 9535.1、IEC 61215-1-1、GB/T 20047.1和IEC 61730-2的要求; b) 薄膜光伏组件符合GB/T 9535.1、GB/T 20047.1和IEC 61730-2的要求,碲化镉薄膜光伏组 件、铜铟镓硒薄膜符合如下要求: 1) 碲化镉薄膜光伏组件符合IEC 61215-1-2的要求; 2) 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组件符合IEC 61215-1-4的要求。 4.1.7 光伏逆变器产品应符合GB/T 37408和NB/T 32004的要求。 4.1.8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91、GB/T 18455和GB/T 31268的要求。 4.2 评价指标要求 4.2.1 光伏组件 光伏组件绿色产品评价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光伏组件绿色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评价指标要求 绿色标杆 产品 绿色产品 判定依据 资源属性 可再生利用率 单位产品取水量a 材料消耗b 碲化镉组件中的碲化镉 (CdTe) 铜铟 镓 硒 组 件 中 的 镓 (Ga) 水的重复利用率c m3/MW kg/MW kg/MW ≥92% ≤800 ≤1000 ≤175 ≤180 ≤20 ≤25 ≥85% ≥80% 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计算,提供计算结果 按附录B中B.1的规定 进行计算,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按B.2的规定进行计 算,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按B.3的规定进行计 算,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能源属性 单位产品生产 能耗d 晶体硅光伏组件 薄膜光伏组件 kW·h/MW ≤14500 ≤16500 ≤370000 ≤400000 按B.4的规定进行计 算,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环境属性 构成产品的均 质材料中限用 物质含量 包装中限用物 质含量 铅 mg/kg ≤1000 汞 mg/kg ≤1000 镉 mg/kg ≤100 六价铬 mg/kg ≤1000 多溴联苯 mg/kg ≤1000 多溴二苯醚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 基)酯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mg/kg ≤1000 镉、铅、汞及六价铬的总 含量 mg/kg ≤100 按 GB/T 39560(所有 部分)提供符合性材料e 按 GB/T 39560(所有 部分)提供符合性材料 品质属性 光电转换效率 多晶硅电池组件 p型单晶硅电池组件 n型单晶硅电池组件 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组件 碲化镉薄膜光伏组件 钙钛矿薄膜光伏组件 ≥19.7% ≥19.4% ≥21.9% ≥21.2% ≥23.3% ≥22.7% ≥15.5% ≥15.0% ≥15.5% ≥15.0% ≥14.5% ≥14.0% 按GB/T 9535.2MQT06.1 检测组件标准测试条件 (STC)最 大 功 率,并 按 B.5 计 算 光 电 转 换 效 率,提供检测报告 表1 光伏组件绿色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评价指标要求 绿色标杆 产品 绿色产品 判定依据 品质属性 首年衰减率 多晶硅电池组件 p型单晶硅电池组件 n型单晶硅电池组件 铜铟镓硒薄膜光伏组件 碲化镉薄膜光伏组件 钙钛矿薄膜光伏组件 ≤2.40% ≤2.50% ≤1.90% ≤2.00% ≤0.90% ≤1.00% ≤3.90% ≤4.00% ≤3.90% ≤4.00% ≤3.90% ≤4.00% 按GB/T 9535.2MQT02 检测 组 件 STC 最 大 功 率,并按 B.6 计算衰减 率,提供检测报告 低碳属性 产品碳足迹f - 提供产品碳足迹报告 参照附录 C计算产品 碳足迹,并提供报告 a 晶体硅光伏组件不计算生产水耗。 b 晶体硅光伏组件不计算材料消耗。 c 晶体硅光伏组件不计算水的重复利用率。 d 仅计算光伏组件产品生产阶段的能源消耗。 e 必要时,提供属于《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情况说明。 f 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计算应使用本土化数据库。 4.2.2 光伏逆变器 光伏逆变器绿色产品评价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光伏逆变器绿色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评价指标要求 绿色标杆 产品 绿色产品 判定依据 资源属性 消费后再生材料的使用比例或使用量 - ≥3%,或 产 品 任 一 50g 以 上 零 部 件 中 含 有 至 少 8g 提供自我 声明文件 按附录 D计算使用比 例,提供符合性材料 能源属性 待机损耗a Pb >500kW 200kW< P≤500kW 100kW< P≤200kW 20kW< P≤100kW ≤200 ≤300 ≤6 ≤8 ≤4 ≤5 ≤2 ≤3 按B.7测试并计算,提 供测试报告 表2 光伏逆变器绿色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评价指标要求 绿色标杆 产品 绿色产品 判定依据 环境属性 构成产品 的均质材 料中限用 物质含量 包装中限用 物质含量 铅 mg/kg ≤1000 汞 mg/kg ≤1000 镉 mg/kg ≤100 六价铬 mg/kg ≤1000 多溴联苯 mg/kg ≤1000 多溴二苯醚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mg/kg ≤1000 邻苯 二 甲 酸 二 (2-乙 基 己 基)酯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mg/kg ≤1000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mg/kg ≤1000 镉、铅、汞及六价铬的总含量 mg/kg ≤100 按 GB/T 39560(所有 部 分) 提 供 符 合 性 材料c 按 GB/T 39560(所有 部分)提供符合性材料 品质属性 平均加权 效率 最大转换 效率 P >500kW 200kW< P≤500kW 150kW< P≤200kW 100kW< P≤150kW 50kW< P≤100kW 20kW< P≤50kW 5kW< P≤20kW 单相 三相 隔离型微型逆变器 P >500kW 200kW< P≤500kW 150kW< P≤200kW 100kW< P≤150kW 50kW< P≤100kW 20kW< P≤50kW 5kW< P≤20kW 单相 三相 隔离型微型逆变器 ≥98.55% ≥98.50% ≥98.35% ≥98.30% ≥98.20% ≥98.15% ≥97.20% ≥97.50% ≥95.20% ≥99.00% ≥99.00% ≥98.80% ≥98.70% ≥98.60% ≥98.55% ≥97.90% ≥98.30% ≥96.20% ≥98.40% ≥98.35% ≥98.20% ≥98.15% ≥98.05% ≥98.00% ≥97.00% ≥97.30% ≥95.00% ≥98.90% ≥98.85% ≥98.70% ≥98.60% ≥98.50% ≥98.45% ≥97.70% ≥98.10% ≥96.00% 按NB/T 32004进行检 测,提供检测报告 按NB/T 32004进行检 测,提供检测报告 低碳属性 产品碳足迹 - 提供产品碳足迹报告 参照附录 C计算产品 碳足迹,并提供报告 a 计算光伏逆变器在夜间待机状态下的功率。 b 光伏逆变器的额定功率。 c 必要时,提供属于《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情况说明。 4.3 鼓励性要求 4.3.1 生产企业宜制定科学、适用、量化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承诺,明确企业绿色低碳管理的职责和 权限,编制并发布包括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的年度报告。 4.3.2 在满足产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采用减量化、可重复使用和可循环再生设计并提供设计报告。 4.3.3 生产企业宜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企业综合能耗消费总量中的占比。 4.3.4 生产企业宜开展原材料供应商动态管理工作,将生命周期评价、产品碳足迹评价纳入管理要求。 4.3.5 生产企业宜建立温室气体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组织层面碳核算,提出节能降碳措施或计划。 4.3.6 生产企业宜以自建或委托等方式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5 评价方法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绿色评价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绿色标杆产品和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应符合 表3的要求。 表3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绿色产品评价等级和评价方法 绿色等级 评价方法 基本要求(见4.1) 评价指标要求(见4.2) 鼓励性要求(见4.3) 绿色标杆产品 全部符合 光伏组件产品符合表1中绿色 标杆产品评价指标的全部要求。 光伏逆变器产品符合表2中绿 色标杆产品评价指标的全部 要求 符合其中4条及以上,并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绿色产品 全部符合 光伏组件产品符合表1中绿色 产品评价指标的全部要求。 光伏逆变器产品符合表2中绿 色产品评价指标的全部要求 符合其中3条及以上,并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附 录 A (规范性) 可再生利用率计算方法 A.1 可再生利用率 光伏组件产品中能被再使用部分与再生利用部分的质量之和(不包括能量回收部分)与光伏组件总 质量的百分比。 A.2 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光伏组件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按公式(A.1)计算: R= i=1 mi M ×100% (A.1) 式中: R ---产品可再生利用率; mi ---第i种材料或零部件中预期可再使用与再利用部分(不包含能量回收)的质量,单位为千 克(kg); n ---组成产品的材料或零部件总数; M ---产品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A.3 可再生利用率计算说明 A.3.1 以下需特殊资质处理的部分,和/或再生利用价值低的部分,其质量不应计算在公式(A.1) 中mi 内: ---润滑油(脂); ---含铅焊料; ---发泡塑料; ---不相容的混合塑料; ---热固性塑料; ---用填充性橡胶的不可机械拆分的零部件; ---海绵、非金属胶带。 A.3.2 用于辅助性功能,不能明确标注出具体成分的材料质量不应计算在公式(A.1)中mi 内。 A.3.3 质量大于25g或表面积大于(5×10)mm2 的塑料零部件,未在表面标注材料成分的零部件质量 不应计算在公式(A.1)中mi 内,因表面不能标注,但在说明书或网站加以标注说明的可计算。 A.3.4 以下部分,其质量可计算在公式(A.1)中mi 内: ---单一的热塑性材料或两种以及两种以上可相容的混合塑料; ---其他在A.3.1~A.3.3中未规定不能计算的部分。 附 录 B (规范性) 指标计算方法 B.1 单位产品取水量 薄膜光伏组件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公式(B.1)计算。取水量范围是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 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 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薄膜组件工序实际耗水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取水量或分摊量,纯水量应折 算成新鲜水量。 Vui= Vi (B.1) 式中: Vui---组件工序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兆瓦(m3/MW); Vi---统计报告期内,薄膜组件工序取水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3); Q ---统计报告期内的薄膜组件产量,单位为兆瓦(MW)。 注1:生产系统指为生产产品所确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装置、设施和设备组成的完整体系。 注2:辅助生产系统指为生产系统服务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制冷、机修、仪修、 照明、库房、厂内原料输送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及设施。 注3:附属生产系统指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楼、食堂、浴室、场内 宿舍、绿化等。 B.2 材料消耗 材料消耗指生产每兆瓦产品所消耗的材料,按公式(B.2)计算。 Mdi= Mi (B.2) 式中: Mdi---单位产品生产的CdTe或Ga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每兆瓦(kg/MW); Mi---统计期内产品的CdTe或Ga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 P ---统计期内产品的产量,单位为兆瓦(MW)。 B.3 水的重复利用率 水的重复利用率,按公式(B.3)计算。 ω= W2 W1+W2× 100% (B.3) 式中: ω ---水的重复利用率; W1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的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W2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的重复利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B.4 单位产品生产能耗 单位产品生产能耗指生产每兆瓦合格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按公式(B.4)计算。 Ed= (B.4) 式中: Ed---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兆瓦(kW·h/MW); E ---统计期内产品的能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P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的产量,单位为兆瓦(MW)。 B.5 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 光电转换效率,按公式(B.5)计算。 η= Pmax G×S× 100% (B.5) 式中: η ---光电转换效率; Pmax---组件最大功率,单位为瓦(W); G ---组件上表面入射光的辐照度,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2); S ---组件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注1:组件总面积包含边框面积。 注2:STC条件下G 值取1000W/m2。 B.6 光伏组件首年衰减率 首年衰减率,按公式(B.6)计算。 D= Ps-Pe Ps × 100% (B.6) 式中: D ---组件首年衰减效率; Ps ---初始STC实测功率,单位为瓦(W); Pe ---一个自然年后STC实测功率,单位为瓦(W)。 B.7 待机损耗 待机损耗指的是光伏逆变器在夜间待机模式下运行机组所需的功率。要执行此测试,可能需要破 坏或禁用可能干扰结果的功能(例如计时器)。测试应在环境温度(25±3)℃下进行。 待机损耗测试步骤如下: a) 调节电网模拟装置输出电压使光伏逆变器交流端口电压为额定电压; b) 调节光伏模拟装置使光伏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为0; c) 利用数据采集装置,以200ms为周期同步持续记录10min交流端口有功功率,如果有外部辅 助供电应同时以200ms周期同步持续记录10min辅助供电有功功率; d) 计算10min内交流端口有功功率、外部辅助供电有功功率的平均值,按公式(B.7)计算光伏逆 变器待机损耗。 L=Pac+Pau (B.7) 式中: L ---待机损耗,单位为瓦(W); Pac ---交流端口有功功率10min平均值,单位为瓦(W); Pau ---辅助供电有功功率10min平均值,单位为瓦(W)。 附 录 C (资料性)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碳足迹报告示例 C.1 基本信息 碳足迹报告基本信息表示例见表C.1。 表C.1 基本信息表示例 企业信息 产品碳足迹评价 评价依据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C.2 量化目的 通过量化光伏组件或光伏逆变器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计算出所评价企业光伏 组件或光伏逆变器对气候变化的潜在贡献(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提出产品绿色低碳设计改进建议或 方案,从而提升产品的生态友好性。 C.3 量化范围 C.3.1 功能单位 当量化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时,宜使用“1kW 光伏组件”作为功能单位;当量化光伏逆变器产品碳 足迹时,宜使用“1台光伏逆变器”作为功能单位,同时宜涵盖以下信息: a) 产品类型; b) 主要性能指标或规格参数; c) 参考使用寿命。 示例1:参考使用寿命25年,光电转化效率为23.3%的1kW单晶P型单面光伏组件。 示例2:1台参考使用寿命15年,额定功率350kW,用于将光伏面板发出的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的光伏逆变器。 C.3.2 系统边界 光伏组件及光伏逆变器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包括原料获取阶段(A)、生产阶段(B)、运输(交 付)阶段(C)、使用阶段(D)、生命末期阶段(E),光伏组件及光伏逆变器产品系统边界图见图C.1和图 C.2。量化活动宜包括所选取各个阶段中对产品碳足迹有显著贡献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其 中产品碳足迹不宜包括碳抵消。 图C.1 光伏组件产品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图 图C.2 光伏逆变器产品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图 C.4 数据收集 C.4.1 概述 光伏组件或光伏逆变器生产生命周期数据以企业最近一个自然年数据为基准。 C.4.2 产品生产过程数据收集 数据收集包括产品原材料及辅料消耗、能源消耗、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清单数据,数据 收集示例见表C.2~表C.5,排放系数的数据来源收集示例见表C.6。 表C.2 原材料及辅料消耗数据收集示例 原料名称 数量 单位 运输方式(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或其他方式) 运输距离/km 表C.3 能源消耗数据收集示例 名称 数量 单位 来源 运输方式 运输距离/km 表C.4 水污染物排放数据收集示例 名称 数量 单位 表C.5 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收集示例 名称 数量 单位 表C.6 排放系数的数据来源收集示例 名称 产地 排放系数的数据来源 C.5 数据取舍原则 产品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内涉及多个单元过程的不同种类数据,应对数据进行适当的取舍,原则 如下: a) 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输入均需列出; b) 主要水体和大气的排放均需列出; c) 小于固体废物排放总量1%的一般性固体废物可忽略; d) 忽略的单项物质(能量)流或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的贡献均不应超过1%; e) 所有忽略的物质(能量)流与单元过程对产品碳足迹贡献总和不超过5%,且应在碳足迹报告 中予以说明; f) 道路与厂房的基础设施、各工序的设备、厂区内人员及生活设施的消耗和排放,均忽略; g) 任何有毒有害的材料和物质均应包含于清单中,不可忽略。 C.6 计算方法 C.6.1 清单分析 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和处理,可得到全部输入与输出物质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C.6.2 影响评价 影响评价结果计算方法见公式(C.1)。 CFPGHG=∑j ∑i(ADi×EFLCA,i,j)×GWPj[ ] (C.1) 式中: CFPGHG---产品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功能单位(kgCO2e/功能单位); ADi ---系统边界内,各功能单位......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46340-2025

相关标准: GB/T 38926 | GB/T 32151.4 | GB/T 32151.11 | GB/T 38926 |